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南陵县栏目,提供与南陵县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是芜湖市管辖县之一,地处皖南丘陵向沿江平原过渡地带,是通往“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的重要门户。先后获得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中国最具魅力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县等荣誉称号。西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始置春谷县,三国名将周瑜为南陵首任春谷长,南朝梁武帝(公元525年)始置南陵县。南陵铜矿采冶始于西周,为中国青铜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境内遗有大工山铜矿遗址和皖南土墩墓群两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安徽南陵国家凤丹生物产业基地”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认定,成为本次认定的全国3个林业生物产业基地之一。合福高铁南陵站已建成,2015年6月28日通车,南陵进入高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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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陵县2018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12月20至21日,请通过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哦!不可以代领,请知悉!
安徽南陵县2018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12月20至21日
请通过人员于12月20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陵县教育局五楼档案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一份(存个人人事档案),不得代领。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3-683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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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认定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doc
2018年12月12日
来源:南陵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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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安徽芜湖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人)》,更多事业单位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南陵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经南陵县政府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7名。为做好2018年度我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竞争。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公安局车管所辅警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交通局治超协管员4名、城管局乡镇协管员13名(其中5名仅限于2017年9月7日在中国南陵网发布公告后已报名的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招聘公告于1月19日起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南陵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每天报名时间为8:3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 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于1月26日(上午8:30-下午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服务中心2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南陵县。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标准》进行打分,设置体能测试合格线,体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更多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户籍或单位(学校)在南陵县的公民,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规定的人员。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相应学历。
(三)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标准除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还需参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有关标准,在南陵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其他: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通告补充通知》,更多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通告补充通知
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中国教师资格网2017年10月18—27日网站系统维护,暂停服务,因此2017年南陵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1、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从原来的2017年10月23日8:00—2017年10月27日18:00,调整到2017年10月30日8:00—2017年11月3日18:00。
2、体检时间:从原来的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1月2日,调整到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9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3、现场确认时间:从原来的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调整到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
其余通告事项不变,请大家相互转告,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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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芜湖南陵县基层特岗2016年补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办理: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6年南陵县共计划补录20名。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6日至9月13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报名、缴费。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9月25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完成体检和聘用上岗工作。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本次补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侧22号窗口)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按要求填写《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缴费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08-20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公告”。欢迎您阅读!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3名法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ah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二、人民警察学校毕业生及退、复军人优先(退、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三、政治表现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月工资1500元左右。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7日止
报名地点:南陵县籍山路,南陵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服役复转文件、个人简历各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联系人:郭姗姗、汤海燕
招聘联系电话:0553-68282730553-6823357
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安徽芜湖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选调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2016年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4名、事业身份人员1名,其中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2名。
二、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单位中层干部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期转正定级的,视为“称职”或“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组织推荐与报考人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组织推荐
由各镇、县直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其中,原则上每镇推荐公务员不少于2名,事业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
(二) 自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县党政大楼6004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含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由单位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 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自荐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集中听取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确认。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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