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的通知栏目,提供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的通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8-01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分享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对考生把握时事,理解注会政策能有所帮助。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6]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6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的通知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