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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起青海增设国家司法考试藏文试卷考点”,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起青海增设国家司法考试藏文试卷考点
记者7日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青海省今年起增设国家司法考试藏文试卷考点、考场,甘肃、四川等毗邻省份藏文考生可以赴青海参加考试。
青海是继西藏后第二个设有国家司法考试藏文试卷考点、考场的省份,改变了以往青海省藏文考生千里迢迢到西藏参加考试的局面,同时方便甘肃、四川等毗邻省份藏文考生参加考试。外省藏文考生在报名时,只需将报名地选择为青海,就可以赴青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此外,青海省今年将首次实施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即考场工作人员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就可实现对考生人脸、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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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司法考试网为您提供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汇总,司法考试的考试科目较多,几乎每一年司考的考试大纲都会有些许的变化,你知道2016年司法考试的各个科目中,哪些知识点知识点会删减,而哪些会新增了?考点的复习不要只注重法条的记忆,更要结合理论知识进行理解性的记忆。详情请看下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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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大纲变化 | 司法考试《宪法》2016年大纲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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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司法考试网为您提供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大纲变化,民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学科之一,也可以将民法视为其他学科的基础,学通了民法再去学其他学科就会倍感轻松了,关于民法知识点以及考点的复习更偏重于理解,同时再辅助性记忆,详情请看下文。
民法备考提示
民法是历年司法考考察的重点学科,历来有“得民法者得天下”之说,学通了民法再复习其他学科考生则感觉轻车熟路,民法往往成为了考生成绩的分水岭。然而,民法具有知识体系庞大、知识点繁杂、考察难度大的特点,也是历年考生失分的“重灾区”。民法内容虽博大精深但是司法考试学好民法并非无路可寻,备考方法则至关重要。司法考试的复习如果分为记忆和理解两部分,民法的复习则偏重理解辅助记忆,民法的复习重点应当放到对知识点的理解上,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以求融会贯通,否则单纯的记忆难以应对灵活多变、颇有难度的民法考点,这是复习民法首要的思想意识即注重理解;所以,在备考民法的时间安排上由于偏重理解第一阶段的复习则显得尤为重要,要在开始复习的时候相对其他分数的科目要多花一些时间在民法上,当到了司法考试的最后阶段的时候则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只需要把真题练一下就可以,这时候就要把时间花在记忆的科目上了,这也是复习司法考试的方法,切不可本末倒置,否则将会事倍功半。上文说到民法是一个注重理解的学科,所以掌握民法的逻辑体系至为重要,民法最根本的东西就是意思自治,民法的逻辑体系就是按照意思表示的逻辑体系展开的,大家在备考的时候试着按照这一条线把各个知识点串一下,复习起来则较为轻松了;例如,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就是意思表示对法律关系变动能否产生生作用,所谓代理就是代理人必须代被代理人为意思表示行为等等。另外,要注意民法新增的知识点,2016年新增《买卖合同的解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保护条例》等法规及司法解释,考试应重点备考其中的新增考点。
附:新增法律法规
2016年大纲变化
2016年民法部分,大纲新增考点4个:
1. 大纲第二十章第一节“买卖合同”中,对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这4个考点。
2.教材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变化做了全面修订,其中,第二十章第一节“买卖合同”内容全部重新撰写。
【新增考点详解】
考点一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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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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