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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出国留学网在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地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地点
根据“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可知,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地点如下:
一、补领发放时间
2018年4月26日、27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发证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24室
联系电话:0851——8798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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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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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领时间
根据“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可知,2017年贵阳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领时间2018年4月26日、27日。
一、补领发放时间
2018年4月26日、27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发证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24室
联系电话:0851——87988058
三、领证须知
1.必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不得代领。
2.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如有同事、同学请相互转告。
3.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电话与我局司考处另行预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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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B类、C类的区别”,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B类、C类的区别,源于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注:本科生报名时需要选择享受放宽政策,否则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A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15-359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温馨提示:
12-21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湖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快来看看吧!
2016年湖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
湖南省2016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6日-30日。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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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河北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快来看看吧!
河北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
河北省2016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6日-30日。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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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吉林延边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快来看看吧!
2016年吉林延边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
据“吉林延边州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_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可知,吉林延边州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时间12月16日-30日。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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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南宁市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快来看看吧!
南宁市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
据“南宁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通告”可知,司法部网站2016年南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时间12月16日-30日。
南宁考区的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南宁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南宁市,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南宁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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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12-07
司法考试已经结束,通过的考生可以领取证书啦!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上海市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授予通知”,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上海市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授予通知
依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应试人员考试成绩查询、异议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考试成绩查询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2日上午8时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海司法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陆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黑白、彩色打印均可)。
三、异议成绩核查受理
(一)成绩核查申请方式和范围。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存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成绩核查原则上应由本人前来办理申请手续。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序号。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成绩核查申请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只限于复核对试卷卷面各题已得成绩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存在差错。司法部负责组织成绩核查工作,但不直接受理个人成绩核查申请。经司法部核查后的考试成绩为最终结果,由受理的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再重新受理核查。
(二)成绩核查受理时间地点。
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成绩核查申请人可于11月22日至12月6日期间(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大门西侧办理申请核查手续(地址:本市万航渡路1575号,近中山公园后门),不得委托代办,并现场填写申请书及核查结果回复信封,超过规定期限将不再受理。
四、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审核授予
(一)申请范围。
1.凡在上海考区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及以上)的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2.对于报名时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并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政策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可在2016年12月30日前到本人报名...
07-15
关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关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欢迎参阅。
第一条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
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八条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现改为新法第十六条),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编号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第十三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地(市)司法局申请更换新证书。地(市)司法局应当将更换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更换的法律职业资...
司法考试的考生们想知道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须知有哪些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须知,详情请看下文,相信对大家有帮助。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司 法 部
附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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