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司法考试答题技巧栏目,提供与司法考试答题技巧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客观题考试,去年的考试通过率为7.6%,这也算给各位考生敲个警钟了,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答题技巧及例题分析,希望大家能运用下面的做题技巧来应对下文中的例题,并巩固复习的知识点内容!
精细化审题
答题最忌讳急躁,题目还没看清楚,答案就已经选出来了。答对题的前提和关键是要先正确审题,看清楚题干和问题是什么?命题人想要考查的内容、思路、方向甚至是“陷阱”。
大家要特别注意题干中的“应、应当、一律、不得、必须、任何、依法、都、即、立即、均、原则上”等字眼;还要注意题目问题是选择“正确的选项”还是“错误的选项”。
对于案例分析类选择题,需要全面分析题干,理清案例中的法律关系,做出正确选择。特别注意法考的题干一般不会有半句废话,如果你觉得这道题的题干很长,选项却很简单,千!万!注!意!命题人已经给你挖好陷阱了,要仔细扫雷。
精准化答题
精细审题之后再答题,答题时可以视情况采用以下方法:
① 直接法
第一感觉很重要,根据自己对知识点的记忆或者法学常识一眼选择出答案。这种方法在单项选择中使用的较多,许多同学有一个坏习惯:复查时,发现问题,答案反复更改,事后发现反而会弄巧成拙。
② 排除法
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的答案,我们可以先根据题干题肢,将明显错误项排除,然后再对剩下的选项做出选择。排除的选项越多,答对的概率就越大。
③ 猜测法
如果无法肯定哪个选项是对的,不要垂头丧气胡乱瞎选,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
④ 比较法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把纠结的答案放在一起去比较,分析相同找不同,从而判断出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答题时,要合理规划时间,不要在某一道不会的题上耽误太久,可以先跳过去,之后再返回作答。
例题一<...
司法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场笔试考试,在考试中客观题部分的分值占到了180分的分值,这180分也是危机重重,稍有不慎就要被其他考生拉开分数差距,小编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多选题考试答题技巧,攻大家学习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把握出题规律
据不完全统计,多选题的正确答案,一般以3个选择居多。此外考虑到命题人的惰性,多数题目都是在考一个知识点甚至一个考点,跨章节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能够识别出某道题三个选项在考同一个知识,而某一选项考了其他知识点,那么这个选项很有可能是为了凑数现编的,该选项错误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题且刚好毫无头绪的时候,就可以排除这一选项,选其他三项
2如何排除错误选项
依然是基于多选题的特性,至少要选择两个选项,所以遇到很麻烦的题,若能排除两项明显错误的答案,那就可以大胆的选择剩余的选项。
比如下面这道题: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CD。
这道题里的C、D两项考到了偶然防卫,这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考点,不好判断,不过看回前两项,考的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虽然也有观点展示,不过结论固定,背下来就能做对。
A选项说打击错误用具体符合说,不可能只有一个罪名,所以错了;B选项说是对象错误,直接就错了。
所以排除完AB之后,CD两个选项不用判断,直接选就好了。
如今客观题考试在即,如果你想顺利过关,复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补全自己的短板与知识漏洞;做题也要活泛一些,熟练运用上面的答题...
在准备司法考试的过程中,掌握司法知识固然重要,但是,一定的答题技巧也是需要知道的。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的[2017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司法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简析题
简析题的答题要求是:要求严格按照实体提问回答问题。考生应仔细阅读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简析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
1、一般每个简析题的提问中会包含6到10个不等的小问题,这一题型出题数量较多,总分值很高,覆盖的知识点很广,而且所要考查的知识点明确,考试可以针对每一个小提问作答,而且这些小问题一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互相之间不会影响作答。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答题时应该做到问什么就答什么,尽量的简洁,不能做过多的解释,否则会适得其反。其实从历年的真题答案中也可以总结出来,许多考生担心自己答得不完整,就尽可能多的在试卷上写,而事实上由于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太多,阅卷老师不可能很细致的去看考生的答案,而只是去找答案中的踩分点。所以在答简析题的过程中,一定要看清题目问的是什么?比如问案件中有无诉权,答案是“有”或“有诉权”就可以了。
2、简析题的出题思路一般是根据知识点来提问。这样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注意做知识点的总结,强调关键词的记忆。具体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按各主要部门法来分类,把一些明确的知识点以关键词等形式、按照每个部门法的体系罗列下来,尤其是把那些难点、自己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作一记录和比较,这样等考前冲刺阶段就不用再去翻看有关的教材而可以直接看自己的“知识点积累”,这样不仅方便,而且记忆更牢固、更有针对性。
二、分析题
根据司法考试的考试说明在于提问方式不同,分析题的提问一般没有分出若干小问题,而是笼统地要求考生进行全面分析,因此难度比简析题要增大很多。
1、分析题与简析题的区别一个突出特点目后往往会觉得无从入手。其实分析题考查的知识点相对比较集中,而且一般都是考查相关部门法中的重点内容,因此考生只要考前全面复习过,应该不会对题目的问题感到陌生,感觉是可能自己就试卷所提的问题了解不是很全面,感觉自己可能答不全。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可以从以下方法入手:仔细审题并明确所提的问题之后,自己在草稿纸把所问的问题按照一定的方式,像上述简析题那样分成若干个小点,比如可以按照国家司法考试主体、国家司法考试关系以及相应行为的主次关系一一罗列下来,再根据每一小点逐次进行作答,这样不仅思路清晰,也不易漏掉答题点。
2、除了在答题时可以像简析题那样罗列要点、逐次作答,在要点列出之前一般要有一段对所提问题进行简要回应和引出后面要点的话。比如可以很直接地指出所提问题系涉及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价值衡量,或者先指出甲、乙以及丙之间的国家司法考试关系,或指出甲、乙以及丙分别构成刑法上的那些罪名等等。简言之,分析题的答题框架要尽量体现出“总—分—总”的特点。
三、论述题
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语言流畅、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素养。
1、论述题会成为以后司法考试的稳定题型。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关心时事、关心一些贴近社会和百姓生活的问题,尝试着用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去解决现实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纠纷;注重多练笔、多参与实践,注意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表...
今年9月份的司法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了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2017司法考试卷四考试复习重点及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通读教材
三大本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通读教材的目的是了解大体框架,而不是对教材做详尽的记忆。
对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在阅读教材时,应有自我命题意识,迎合命题者的设计思路,有时还会不谋而合。同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案例,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试卷上。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保过班,老师们结合典型的历年真题和案例讲解理论知识,使我学得更透,记得更牢,不知不觉便适应了命题者的思路,效果相当给力!大家不妨联系一下试试看,听说现在加q还有课程送噢!
二、熟读重点法条
法条就是司法考试的必修内容。历年的考题中,有80%以上是直接出自法条的,所以法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我们不妨把所有法条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必须熟记的重点法条,数量在15%左右;第二类是次重点法条,数量在20%左右,考查的几率也很大,应充分记忆;其中特别是提高了刑法和三大程序法案的考查比重,真所谓“得民法者得天下,得刑法者称诸侯”。 其中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宪法、公司法、担保法、仲裁法这十大法条占司法考试分值比重的80%。并且,除宪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条均可能出现在案例分析试卷上,其身价非同一般。第三类是应景法条,考分极少,时间来得及,可稍微浏览一下或者就大胆放弃。感觉的法条串讲课程对于法条的学习还是很有帮助的。
三、案例分析六步走:
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 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 详细分析案情。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 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 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 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四、案例分析:福尔果案
(一)案例福尔果是一个具有巴伐利亚国籍的非婚生子。从五岁开始随母生活在法国,在法国设有巴伐利亚法所认为的事实上的住所,但至死未取得法国法意义上的住所。68岁时,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其母亲,妻子先于他死亡,且无子女,但留有动产在法国。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要求根据巴伐利...
“司法考试试题“题眼”怎么找”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经常有一些考生问,为什么在答题过程自我感觉良好,但成绩却非常不理想,分数与自己的预期和感觉相去甚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对司考了解得不透,答题的思路与命题的思路不合拍。那么命题会有些什么样的思路呢?
命题思路是绕着“题眼”走的,只要明白了“题眼”所在,命题思路也就一目了然了。所谓“题眼”,就是具有命题价值或者具有可考性的知识点。判断一个知识点是否有可能成为“题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衡量:
(1)符合司考性质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点。
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教材、法条之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知识点就有命题价值,偏重理论原理无法在实务中操作运用的知识点就没有可考性。如:原、被告等当事人的确认规范,受案范围、管辖的规定,定罪与量刑的规则,合同有效、无效等行为效力的确定规范等等。相反,总则、概述、立法目的等则很难作为判案依据,故不具有可考性。
(2)司法解释。
国家立法一般较为原则和抽象,而司法解释针对的是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操作性、实用性强,这在本质上决定了司法解释暗合了司考的性质及命题的特点。
(3)新出台的法律规范。
凡是新的法律规范应当作为重点。为什么会出来新的规范?因为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某些问题,需要有新规范来加以调整。因此,既是实践所需也就必具实用性,故也是法律职业人所必备之知识。如行政诉讼中的公平竞争权人、相邻权人,判决种类等。新民事、行政证据规则等。
无论是新的法律规范还是司法解释,最终都取决或服从于司考的性质与命题规律,终结于实用性与操作性。其昭示定律就是:实用性=可考性。
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司考命题的走势来看,大有加大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考察的倾向,故考生在了解以上命题规律的同时,千万不可忽视对“三基” 即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把握与训练。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司法考试冲刺之民法案例题策略”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很多考生都在抱怨:“民法题做不对的原因不是我们对知识的掌握不到位,而是试题的语言表达不到位——都是生活语言,不像是民法专家出的题,倒像是普通老百姓在发牢骚,捉摸不透命题人要说什么事,所以就很难得分。”这些抱怨表明考生不明白命题人的用意,不了解司法实践!作为法律工作者,面对的基本上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的法律素质不高。他们向你表达一个事实时基本上用的都是生活语言或者一些错误的法律术语或者连基本的生活语言都说不完整。法律工作者就应当有能力将这些生活语言、错误的语言转化成法律语言,进行法律专业分析,进而得到法律推理的要素并得到准确的法律适用结果。这应当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是司法实践的基本需要!司法考试的目的是选拔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这就要求考试题能体现这一目的:考查考生的实践能力。试题语言生活化的理由是很充分的,不要盲目抱怨,应当正确面对。
在一定意义上讲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民法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就是通过建立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来实现的。民法赋予人们大量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大量的义务,而这些民事权利义务只有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才有现实意义,离开民事法律关系无从谈起“某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大家要学会能在纷繁复杂的案例中抽丝剥茧,把案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一层一层地搞清楚,能够正确认识这些法律关系,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然后再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变动等角度出发,进而能够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民法案例中的问题也就顺利解决了。可以说司法考试考民法案例实质上考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意识是不能学好民法的!所以对民法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维方法定位为:法律关系定位和请求权比较。
大多数考生都认为民法案例题(含选择题)很难得分,失分的原因“不是知识不会,而是角度不对”,这是广大考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是考友们没有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维方法!我们曾戏言民法的试题特点是“一看都会,一做基本不对”,也经常强调民法题的陷阱特点是连环陷阱,即“刚刚走出你的布局,却又落入你的陷阱”。这些都是感性的认识,理性的认识是没有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维方法。我们做刑法案例题时就习惯地从“犯罪竞合”、“转化犯”、“数罪并罚”等思维角度去思考问题,而我们绝大多数人作民法案例题时就没这些思维角度。其实民法案例题也存在“犯罪竞合”(民事法律关系重叠)、“转化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等问题。正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复杂才会造成很多考生对民法试题有共同的感觉“一看都会,一作基本不对”,“背会了法条作不对题”。民法案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极为复杂,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民事法律关系重叠(竞合、交叉):
所谓的民事法律关系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引起多重法律关系发生,且这些法律关系具有“同向性”。如担保物权的竞合。
所谓的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是指同一法律事实或多个法律事实引起多重法律关系发生,且这些法律关系具有“异向性”。如发生抵销的情形。
民事责任是违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和强制实现的方式,体现为制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事责任是民事义务的代名词。民事责任的竞合实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竞合。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04-05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一直是很多考生的心头病,究竟怎样才能得高分呢?本文“2017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得高分技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为何案例分析题的得分如此之低
从我们在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
其一,做题速度过慢,根本没能做完所有试题,部分考生甚至还遗有2~3道题。
其二,弄清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于是超紧涂抹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难看,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其五,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心中着急不已,而又束手无策。把过多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匆忙间作出取舍,草草应付,自然难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题的各种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造成以上各种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关法律知识点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应试案例分析题的经验严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题的方法有所不妥。我们认为,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练习题,巩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关法律知识的易混淆点,以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养成分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而知识、经验和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题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体的致胜武器。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牢固掌握相关知识点固然重要,但良好的做题方法,准确的分析试题的思路,以及丰富、实用的做题经验则是更为重要的东西。
二、建议如下:
第一,由于案例分析题目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要求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较高,本书宜于在读者朋友复习律考到相当阶段后再用作辅导书。
第二,案例分析题的练习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第三,考生在作答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尔后再对照“答案”部分,看一看自己成功在何处,错误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法理详解”部分的解释。最后,应对照“解题思路”检讨一下自己分析题目的思路有无重大偏差,以求下次作答类似题目时不再重蹈覆辙。
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许多考生在律考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这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写答案,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所致。本书反复强调的作答经验与方法,都是在平时事必躬亲、勤于练笔实践中培养出来的!
三、做好案例分析题的一般步骤与方法
如前所述,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复习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题,在实际考试中更缺乏自信,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比如没时间做的,因为时间紧做的不全的,或者快速看几眼就做错的,这都是做题速度慢导致的。不仅如此,考试时一旦感觉前面消耗的时间长,整个人会更加紧张,极易影响整个考试。
有的考生因为时间不够,导致整个考试直接丢分30分左右(全科目),间接的影响更广。分析理解判断都需要消耗时间,并且由于思考的角度及出发点不同,同样的试题消耗的时间不同,有的快有的慢,有同学发现,一旦“想对路了”,做题速度非常的快,一旦某一步卡住了,哪怕答案呼之欲出,却始终答不出来。
那么,如何在考场上将题做的又快又对,是学生亟需掌握的要点。然而同学们发现,做题速度一旦加快,准确率却下降了。而准确率上升后,时间往往来不及。做题速度这个问题,很多同学想通过大量做题加以提高,但是结果往往还不能尽如人意。我们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提速似乎是必由之路!
给诸位简单分析一下做题速度慢的成因,并结合这些成因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学生们解决这一部分问题。
做题速度慢的大部分原因:
1、题目不熟练造成对题目不熟的原因大概有这么三个:对知识点本身不熟悉、解题思路不熟悉(思维不熟)分析能力不足。感觉考试吧司法考试网的诸位老师,不但法学功底深厚,对解题的思路也颇有见地,讲课过程中还注意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推导,着实让我受益匪浅!
2、能力不足写字速度慢、阅读速度慢、接受信息能力不足(即不了解题目表述)。
3、性格原因马虎、粗心都可以归结于急躁,很多同学读题时,快速读完却不了解其表达内容,或者是还没读完就开始写答案了,往往要反复回头,浪费时间。或者干脆做错。
4、做题习惯很多同学拿到题闷头就做,事先考虑都不考虑,发现做错了才回头看。也有的同学看到题目不认识,就犹豫要不要先做,导致不知不觉的浪费时间。
训练方法:
1、做题训练大家都知道利用做题来提高做题速度,但是却没有好好的规划。到了冲刺阶段,做难题意义已经不大。应该配合冲刺,同时训练做题速度。
这里我建议同学们,无论是出于冲刺角度,还是做题速度训练角度,都用简单题和中等题来训练。并且顺序是从选择题开始,然后是简单、中等的案例题。最后是较难把握的论述题。
在选择题训练上,减少死记硬算,多加入思考的比重。处理选择题上,思维和技巧摆在第一位。
这一点可以跟考试吧司法考试网的老师学习一下,他可是有独到见解滴!要充分利用题目和选项之间的暗示,多比较少算计,多动脑少“动手”。
选择题是只考虑结果,而不考虑中间过程的题型,要始终本着“少做少错,多做多错”的道理,加大理解分析判断等比例做题,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选择题的准确率,也能大量缩短考试时间,既达到短期内提升成绩的目的,也达到提高做题速度的目的。
然后是中等题和简单题,我们要总结做题过程的思维和解答步骤,你会发现,即使是不同的题型,在解题思路上有太多的相似点。把这些相似点总结出来,你会发现可以应用到各个题型。
2、做题训练注意的几个问题量大且持续时间长这里说的不是总量,而是每一次训练的时候题...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技巧”希望可以帮助到五湖四海的考生,了解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最新讯息!
2017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技巧
1.立意要新所谓“新”,在我们仅仅掌握有限知识的前提下,做到“与众不同”即可。而在大家掌握知识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如何做到与众不同呢?我的经验是,浏览题干后涌入脑海的第一印象、第二印象的知识点都要“忍痛割爱”。
这是因为,你最开始想到的,其实也就是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的,若无深厚理论功底,最好不要与他人撞车。所以最好在第三、第四印象中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知识点。
立意“新”不需要多深的理论功底,同样的内容只要换个与众不同的角度就能让判官有耳目一新的好感。所以,要想在自由论述中获得高分,立意新的效果最显著,同时也最省力。
2.论点要集中鲜明这种800-1000字的短文要想获得不错的分数,最忌讳的就是面面俱到。这个篇幅实际上最多只够展开论述1个观点的,即使理论功底薄弱,最多也只能集中论述3个观点。
如果论点堆到了3个以上,判官就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了。所以论点集中鲜明是保证不丢分的基础。这点也是老师反复强调过的,想必也是很多考友血的教训吧!
3.素材取舍要精当把所有的知识点,包括“忍痛割爱”的第一印象、第二印象的知识点,都当作论据加以运用。从论点的角度进行调整后,能够成为论据的留下,怎么也纳入不了论述体系的,再次“忍痛割爱”。
这样做的效果不仅可以弥补理论功底薄弱的不足,使你拥有了足够的论据和篇幅,而且也使判官对你的论据留下一个开阔充分的印象。感觉论述专项对我的帮助很大,老师对重点难点都有针对性的讲解,很不错。
4.创造“亮点”
诸如运用本年度考试大纲中最新增添的知识点啦,引用名人名言啦,因人而异,不一而陈,目的在于加深判官对你与众不同的印象。
司法考试频道推荐阅读:
11-11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论述题解题步骤”,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论述题解题步骤
1.通读一遍题干(许多知识点涌入脑海)。
2.按照刑诉为公检法找错的办法逐句找出涉及的各个部门法的知识点并用铅笔标在相应空白处。
3.再通读一遍题干,同时补充疏漏的知识点。
4.用十分钟考虑:
(1)立意——确定从法理角度而不从行政学角度来论述:
① 听了名师课授课件后,很多疑惑的知识点豁然开朗,不再头疼法理,建议基础不好的考生一定要听听他们的讲课。
②行政法有具体规定和法条,如果记得不准确出现“硬伤”就肯定会丢分;而法理阐述只要不是过于荒谬,能够自圆其说就不会丢分。
(2)确定论点——在法理知识点中确定3个相对熟悉、论据相对充分的论点(由于理论功底差,3个论点才能凑够篇幅)。
确定的三个论点依次是:
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
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传统
(3)选择论据——题干直接涉及的,可以引申展开的。
在“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中,选择权利本位,以及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程序法定和主体法定的条件作为论据。在“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中,选择自由位阶高于秩序,以及宪法、刑法、民法、特别是行政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作为论据。
5.根据上述论点、论据,稍稍结合本题题干内容,尽量不涂改地写成文字。
为醒目起见,把三个标题下都划了横线。尽量用“法言法语”。
6.检查字数,每行字数和行数,粗算为800字上下。再加结尾段:“综上所述……(主要论点换个说法,换些修饰语再说一遍)。”结尾句:“法律人任重而道远”(和判官套近乎)。
7.用橡皮将铅笔标的知识点涂掉。最后检查一遍是否有漏字、笔误。
做好这些在看到司考论述题的时候就不会手足无措了。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司法考试答题技巧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