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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2020建筑实务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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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2020建筑实务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约定

  1.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

  (2)可调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

  (2)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合同价款的调整引起调价的因素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等。

  二、合同价款调整情形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d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d内审批完毕;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三、变更价款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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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2020建筑实务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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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2020建筑实务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以下3种:

  (1)单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首先约定完成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的固定单价,或者在约定了固定单价的基础上,又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可以调整部分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相关条款;其次是双方暂定或者核定工程量,然后核算出合同总价;工程项目竣工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固定单价不调整的合同称为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可以调整的合同称为可调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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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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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总价合同的特征: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实施全部任务,按承包方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2、 拟定施工项目的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基本确定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1、 范围清楚明确,图纸完成、详细、清楚

  2、 工程量小,工期短、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3、 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 投标企业相对宽裕

  5、 合同条件完毕,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

  三、可调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 特点:双方对风险作了分摊

  2、 适用于:适用于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固定单价合同可分为:

  1、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工期长,技术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图不完整或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想不能明确和具体规定的)

  2、 纯单价合同(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缺继续考公的紧迫工程)

  五、可调单价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

  六、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适用于:

  1、 范围无法确定,缺少工程详细说明,无法准确估价

  2、 特别复杂,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3、 时间特别急,要求尽快开工

  4、 发包方对承包方高度信任或承包方具有独特技术、特长、或经验

  七、成本加酬金的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2、 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3、 成本加奖罚

  4、 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八、影响合同价格方式选择的因素:

  1、 项目的复杂程度

  2、 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

  3、 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

  4、 工程进度要求的紧迫程度

  九、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

  1、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一投标文件为准

  2、 不招标的,双方在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

  3、 用清单计价的应采用单价,规模小、低、短的应采用总价合同。抢险用成本加酬金

  十、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约定的内容:

  1、 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017监理工程师三控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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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监理工程师三控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总价合同的特征: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实施全部任务,按承包方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2、 拟定施工项目的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基本确定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1、 范围清楚明确,图纸完成、详细、清楚

  2、 工程量小,工期短、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3、 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 投标企业相对宽裕

  5、 合同条件完毕,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

  三、可调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 特点:双方对风险作了分摊

  2、 适用于:适用于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固定单价合同可分为:

  1、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工期长,技术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图不完整或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想不能明确和具体规定的)

  2、 纯单价合同(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缺继续考公的紧迫工程)

  五、可调单价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

  六、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适用于:

  1、 范围无法确定,缺少工程详细说明,无法准确估价

  2、 特别复杂,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3、 时间特别急,要求尽快开工

  4、 发包方对承包方高度信任或承包方具有独特技术、特长、或经验

  七、成本加酬金的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2、 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3、 成本加奖罚

  4、 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八、影响合同价格方式选择的因素:

  1、 项目的复杂程度

  2、 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

  3、 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

  4、 工程进度要求的紧迫程度

  九、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

  1、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一投标文件为准

  2、 不招标的,双方在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

  3、 用清单计价的应采用单价,规模小、低、短的应采用总价合同。抢险用成本加酬金

  十、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约定的内容:

  1、 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016二建建筑工程实务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你掌握了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实务的“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考点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建筑工程实务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约定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以下3种:

  (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1)引起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等。

  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工程量清单缺陷的规定是: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之前必须完备相应的手续,否则会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规定。例如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d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d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人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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