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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参加了2022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的朋友注意了,关于此次招聘的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出来了,各位考生需8月16日到指定地点体检,详细的通知内容如下,快来仔细看看吧!其他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各位考生:
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专业测试等程序,现将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名单、时间、地点、电话,体检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汇总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办理手续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考察采取等额递补方式,等额递补累计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四、请按照以下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每人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前张贴在体检表上。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请考生严格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和体检医院做好体温测量、安康码及行程码核验等工作。
附件: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汇总表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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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独立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开设了16个专科招生专业,为今年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了本招生章程,章程详细的介绍了学校录取要求,对该学院感兴趣的考生快来看看吧!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2022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小学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体育教育16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的考试。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大数据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06-19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邮编:230011。
第四条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2016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方向)等10个专业面向安徽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的录取。考生高考分数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录取时,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05-18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3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2018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11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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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月5日发布公告,公开招收招聘工作人员12名,想应聘的朋友来看看下面这篇公告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2022年招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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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1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2017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10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
06-19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二条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4113014586,省内院校代码:14586
第三条学校主管部门及举办者:唐山市教育教局,河北省教育厅;唐山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州古城学府路3号(邮编:063700)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315-731292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考生注意事项:
1、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和音乐类,录取规则如下:
①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各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体育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4、根据《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慎报学前教育专业。
第二...
06-19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重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
中 文 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学校代码:1442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入学须知》说明为准。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重庆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万县师范学校和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
万县师范学校始建于1914年3月。1918年5月,著名民主革命家章炳麟引用荀子《劝学》篇:“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功。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为学校题写校训。百年来,曾有肖楚女、恽代英、陈伯钧、何其芳、彭咏梧等革命先辈在校任教、学习、战斗、生活,30多位师生为新中国的建立献身。
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0年6月,是一所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的专业师范学校。
2012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渝府[2012]32号)文件,批准成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3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现有塘坊、沙河两个校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现有各类钢琴660余台,教学计算机1000余台,舞蹈房、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微格教室等功能用房100余间,设有校园电视台、语言文字等级智能测试站、网络中心,图书馆藏书29.2万册、电子图书12TB,有校外见、实习基地155个。现有教职工534人,其中专任教师38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2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12人。
学校秉承百年师范办学传统,坚持“励志、笃学、仁爱、敏行”的办学理念和“姓师、向农、为幼”的办学思想,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形成了“三种素质、五种能力、十五项基本功”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学校面向全国九个省、市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设计、舞蹈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食品营养与卫生、歌舞表演、智能产品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汉语等17个专业,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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