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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Automotive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11,省内招生代码:5198。
第四条 办学性质: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新皂镇。
第七条 学院主办单位:绵阳力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八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院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06-19
第一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于普通专科教育层次。
第二条 学院代码:教育部编码14411,四川 招生代码:5198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至调剂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又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录取到未录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配者作退档处理。
4、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按省招考委招生实施规定,按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绝不乱收费。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除按规定实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外、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和提供一些勤工助学的岗位,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
第八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电话:0816-2379161 18030999650
传真:0816-2363763
电子邮箱:wlbgs@scavtc.com
06-07
第一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于普通专科教育层次。
第二条 学院代码:教育部编码14411,四川 招生代码:5198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至调剂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又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录取到未录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配者作退档处理。
4、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按省招考委招生实施规定,按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绝不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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