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四种形态栏目,提供与四种形态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提出
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
王岐山指出,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具体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
“四种形态”凸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和战略自信
战略高度决定战略价值。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关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长期执政地位,需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高超的政治智慧。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监督资源投放到党的建设最前沿,更加自觉地把执纪力量下沉到管党治党第一线。
既管重点又管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用纪律管得住“关键少数”,也管得了最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其中,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施加重典,对“常态、大多数”则强调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谋一域不忘谋全局,思一时不忘思万世,实乃用心良苦、思深虑远,必须久久为功、孜孜以求。
既清存量又阻增量。对作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打一场持久战。不论减少腐败存量还是遏制腐败增量,都要有多样化的执纪监督方式。“四种形态”归纳出歪风顽疾存续的“四种状态”,给清理已发、震慑新发以路径指引。其中,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清存量、遏增量,强化“不敢腐”;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由此,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实基础。
既严治标又善治本。严于治标和善...
08-08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纪法分开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8800万党员光靠办几个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纪法分开。
●“四种形态”就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一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纪法分开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先锋队性质、执政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对党组织和党员必然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才有可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违纪违规既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具体表征,也是党员滑向犯罪深渊的开始。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8800万党员光靠办几个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 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纪法分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我们党是全面执政,从立法、司法到执法,从中央、地方到基层,各项工作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决不能遮遮掩掩。任何遮掩、包装,不但迷惑不了别人,反而只能麻痹了自己。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规定的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归纳为“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这是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最日常的工作;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对引起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四种形态”就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制定四项廉政约谈制度四种形态,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为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持把抓住“小问题”作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切入点,岳麓区纪委对近期财务检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督促全区各单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5月10日,区纪委副书记盛文硕、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谭金灿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贺赤兴委托,分别与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环卫公司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约谈重点强调了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规范财务行为。今年以来,区委对“纠四风、治陋习”等作风建设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大局考虑,严格遵守区委“十个严禁”规定要求,规范财务行为。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资金安全。单位“一把手”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管好廉政工作;财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加强对票据的审核监管,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票据必须拒绝报销。
三是迅速进行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不及时整改到位和新出现问题,强化执纪问责。
四是严格执行规定,形成良好氛围。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作风建设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能再用旧的惯性思维来开展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将单位的人、财、物管好,形成廉洁财务的“新常态”。
日前,福建省福安市纪委印发了《福安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政约谈内容、创新廉政提醒方式、规范廉政谈话程序,旨在充分发挥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约谈制度》明确规定,约谈主要包括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和问责约谈四种形式。廉政约谈,是对党政正职、就廉洁自律、认真履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提出要求;提醒约谈,是针对个人及单位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求其正视问题,督促整改有关问题;诫勉约谈,是针对已经出现轻微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问责约谈,是对因履职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决策部署无法贯彻落实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要求其说明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约谈制度》对谈话程序进行规范,纪委承办室应提前3天将约谈的对象、主题、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约谈对象本人;约谈时,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主题及原因,提出约谈对象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情况介绍及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做好约谈记录;需要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整改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自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监察...
05-26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资料,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郭永平说,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和纪委都要扛起政治担当,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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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循环指产业资本从一定的职能形式出发,顺次经过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分别地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实现了价值的增殖,并回到原来出发点的全过程。资金循环过程中资金的形态:货币形态依次由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产品资金等四个形态。
资金循环,是社会主义企业的资金经历的三个阶段的形态变化。第一阶段,是企业的货币资金经过流通过程,购买回机器设备和原料、材料、燃料等生产资料,支付货币工资,这是保证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使物质生产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当这个过程结束时,资金便从货币形态转化为生产形态。第二阶段,进入生产过程,劳动者借助于劳动资料把劳动对象加工成为新的可供销售的商品。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保存了垫付的资金价值,而且通过工人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使垫付资金价值得到增长。这个过程结束时,资金从生产形态转化为商品形态。第三阶段,又回到流通过程,随着商品的出售,资金又从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并开始新的循环。
资金循环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在资金以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相互转化、相互交织的运动过程中,垫付资金的价值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得到了增长。为了保证资金得以不断地循环,垫付资金必须以一定比例同时并存在它的三种形态上。而每一种形态的资金又必须不断地经历它的三种形态变化。因此,社会主义资金不间断地进行循环,同时包含着三种循环形态,即货币资金的循环、生产资金的循环和商品资金的循环。社会主义资金的现实循环是三种资金循环形式的统一。资金的循环运动在任何形式或任何阶段上陷于停滞,资金就不能继续循环,表明社会再生产出现了障碍。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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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日前,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期间,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惩戒在于警示,治病为了救人,目的都是帮助犯错误的党员改正缺点,避免讳疾忌医、有病不治,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提出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成为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永葆肌体健康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就是传承了延安整风经验,目的在于不断提高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也体现了这一方针。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才能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这也是党中央对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负责、关心爱护。
其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要害在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体现纪比法严的要求。如果不重视把严明纪律的要求涵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风气就很难实现从软、松、散向硬、紧、严的根本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在坚定反腐败的同时,对全体党员提出遵守党规党纪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对党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处理;对严重违纪的,该重处分的就要重处分,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就应当作出职务调整。只有真正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到位、严到份,才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再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反腐败和打仗一样,既要伐兵攻城,也要伐谋为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正风肃纪、铁腕反腐,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初步遏制,在不敢腐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面临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我们只有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才能实现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深化拓展。“四种形态”,回答了在实践中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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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2015年,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重要观点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在实践上推动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
执纪理念进一步转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曾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往往没人管、不追究。带来的后果是,纪委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能否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一个重大挑战,这个挑战更多地集中于是不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针对实践中有的同志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习惯于做“老好人”等问题,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跟上中央的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执行纪律,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同时,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用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认识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执纪方式进一步改进:紧扣三个环节,聚焦“六大纪律”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需要转变执纪理念,也需要改进执纪方式。2015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执纪方式。
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规范科学处置问题线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领导干部。
在纪律审查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改过去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的倾向,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都有什么呢?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欢迎阅读。更多相关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
为全面学习贯彻和落实王岐山书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近日,马庙镇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落实贯彻学习,端正干部思想上认识。马庙镇党委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同时安排各村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并利用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远程教育等形式将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镇机关干部坚持学习日制度,加强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
二是准确把握运用,做深作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岗位工作实际,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聚焦 “三转”,使“四种形态”有机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中。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严格作风督查,防微杜渐做好源头治理。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作风督查办公室,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全镇党员干部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方面督导检查。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防微杜渐。
“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指明了前进方向,为纪律检查机关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刻理解“四种形态”内涵
“四种形态”阐释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基本路径。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全面”、要害在“从严”。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前沿,用纪律引领、规范和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才能使党永远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怎么才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前沿?“四种形态”就是方法和路径。“四种形态”面对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内在的标尺是党的纪律和规矩,根本目标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全面”和“从严”的要求有机融合在具体实践中,切合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指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落脚点。
“四种形态”明确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重点。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十分艰巨。提出“四种形态”,为实现“三不腐”目标指明了落实的抓手和着力的重点。只有全面落实“四种形态”,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加强抓早抓小等方面工作,才能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实现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延伸,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
“四种形态”...
05-26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讲的是什么呀?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欢迎阅读。更多相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
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王岐山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王岐山指出,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是不是尊崇和执行党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要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政绩观,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尺子。
要加快信息化步伐,建设从中央纪委贯通到县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反“四风”要寸土不让 抓出习惯
王岐山要求,要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各级党委、纪委要守住节点、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发生问题的党组织实施问责。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到边、到底的全覆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从严治党贯穿着纪在法前、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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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王岐山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王岐山指出,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是不是尊崇和执行党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要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政绩观,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尺子。
要加快信息化步伐,建设从中央纪委贯通到县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四种形态”提出后,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揣测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
类似的反腐“拐点”论并非第一次出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远远超出了一些人的惯性思维,总有少数人明里暗里期待所谓的“拐点”。
这些论调,不仅在党中央坚若磐石的反腐意志面前无比苍白,也很快就被坚持不懈的反腐实践一一证伪,不攻自破。
那么,“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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