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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别,是报考公务员的考生需要了解的常识问题。
发起机构:
国家公务员: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公务员: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招考对象:
国家公务员:面向全国。具体招考对象及要求以招考公告为准。
地方公务员:面向当地居民和当地就读的大学生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近四年都是10月15日-24日报名),为期10天。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第四周的周日。
地方公务员:各地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
考试内容:
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个别部门会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地方公务员: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一般都会考行测,另一门分别为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考试难度:
国家公务员:一般来讲,各个地方的考试难度要低于国考。
地方公务员:有些省份的题目和国考差不多了,大部分较国考容易。
题量及方向:
国家公务员:行测一般为135至140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单选题,申论一般立足国情,着眼民生热点问题。
地方公务员:各地行测题量、题型各异,有多选题,申论一般会涉及省情、市情、县情,涉及点更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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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2016国考备战强化学习期,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预计10月开通,报名即将开始,我们来先了解一些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了解国考的概念和定位。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与联系,希望对您2016年国考报名有帮助,祝大家顺利成“公”!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确定通知,除了对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广东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江苏省今年的考试共分三类,A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科;B类和C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除此之外,各省市的招警考试还会增加一门《公安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因此,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从考试时间来说,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已经基本固定: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另外,各个省市无论从考试时间和命题趋势上都越来越相似,联考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除了省级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不过,目前全国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趋势是逐步实现全省统一考试,各个地市或单位不单独组织考试。
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
国考相关资讯: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务员考试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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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和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参考2015地方公务员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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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与省考的组织单位有什么区别,由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国考的组织单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按招考机关的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中央党群机关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主要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微博]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但是他们的地位、职权和人员的待遇并没有什么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
省考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政府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政府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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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与省考各自都有什么优势,由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两种考试时间一般不一样,考试职位不同,国考一般是中央机构职位或者国家直属系统比如海关国税等机关部门的公务员招考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之后就是国家公务员;省考中的机关一般是地方政府职位、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等机关招考(具体要根据当年公布的职位表来看),通过笔试面试之后就是地方公务员,两者实际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公务员。考试内容没有太大出入,国考试卷是全国统一的,各地考生面临的是同样的试卷,但省考各有不同,有些省市还会限制户籍招考条件等。省考试卷难度不一,各省考试时间也不统一,就难度而言,江浙沪一带试卷难度较高,报考人员也多,相对竞争较大,报考时要谨慎选择职位。
国考及省考考试内容大致一样,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判断,图形推理,综合分析,还有申论,一般来说国考难度应该高于各地省考试卷难度,系统的复习对两门考试并不影响。但如果要有针对性的复习省考,可以先了解各省历年考试出题模式和方向,研究真题。
优势的话,国考的难度和竞争力相对大一点,有的地方省考比较简单,有的地方也有户籍限制,这样整体来说竞争力就大大削减了。要看各省的试卷情况,只要研究往年真题就好了,难度一般不会有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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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与省考的五点区别,由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1、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同,国考是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而省考是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组织的;
2、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省级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门考试中心题库;
3、职位从属不同,国考是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省考是省直属及各地市所属单位招考;
4、国考和省考在科目设置上或有少许区别,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考,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三部分;
5、题量不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如有些省级公考为90分钟100题,国考的难度比省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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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要报考公务员,首先应当去了解什么是公务员,为什么公务员这个岗位会竞争如此激烈,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何种原则之上的,为什么会有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两种考试。下面是《国考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区别》,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时间不同
就招考时间来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招考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地方国家公务员招考时间一般在年初的3—4月份,当然也有个别省市一年会招两次,但属少数。
招考条件
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的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地方国家公务员目前也基本上要求全日制,成人类高等院校毕业的,只有少数省市还在招考,学历上,如果是市直机关的,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县级机关的,要求大专以上。
户籍限制
公务员招考相对于户口限制来说,将会越来越小,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已基本上不再要求户口限制,人才不限地域,这是人事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地方国家公务员也基本上在逐渐取消这一限制,近年来,很多地方公务员招考都是面向全国,包括人民警察的招考。
考试类别
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基本上分为A类和B类,共同科目都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A类侧重于从事文秘工作,要求考《申论》,B类侧重于专业科目,具体科目由各中央国家机关命题。地方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基本上跟上述考试差不多,但没有详细分类为A和B,事实上,在招考职位已经详细规定了,比如报考税务机关,就要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税收专业知识》。就目前的专业类别来看,主要分为:英语、计算机、法律、税收、公安业务、医药、技术监督、海关等。各种专业的考试大纲在各地的招考公告中会同步公布。
...10-20
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两种。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地方公务员考试申论重要理论 科学发展观》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申论 科学发展观 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17分18秒。
体制和机制。这些重要论述,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世界观,通俗地讲,就是“观世界”,是人们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
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到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它既是人们对发展问题的总的看法,又是解决发展问题的总的方法,对发展的实践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指导我们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用新的思想理论观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把经济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前提,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基础的基本观点。它强调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力量,把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观点。
科学发展观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既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人口、环境相协调,注重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统筹协调;强调发展是相互推进、系统协调的过程,要正确处理中心与全面、重点与非重点、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之间普遍联系、辩证统一的基本原理。
科学发展观关于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思想观点,既坚持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又强调通过解决矛盾,求得协调和统一,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实现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的友好相处与共同繁荣,进一步深化了对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
总的看,科学发展观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它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新的发展实践。
二、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发展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同,目标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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