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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培养博士后、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xml:namespace>
8A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一志愿投档的8A考生的前10名,优先按照第十三条安排专业(不包括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
2.在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指投档成绩相同):
(1)学校在退档处理时,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
(2)学校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不含附加分)。
第二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经我校考核且合格者,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录取。
第六章 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05-07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05-07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57
五、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
2013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除表演(运动艺术表演)专业安排在河西校区)。
六、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本科专业57个。学校建有“发酵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3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学校建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中科院等单位共建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建有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1个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7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82名,教授、副教授689人,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家“****”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75人。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
05-07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05-07
05月06日《2011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06-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57
五、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
2013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除表演(运动艺术表演)专业安排在河西校区)。
六、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本科专业57个。学校建有“发酵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3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学校建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中科院等单位共建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建有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1个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7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82名,教授、副教授689人,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家“****”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75人。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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