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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助你搞懂本专科大学生资助政策
正式入学前,你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新生入学资助;
入学后,你能申请的奖助项目就更多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一系列资助项目。
那么,具体都有哪些资助可以申请呢?
这些项目又将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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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呢?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2018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2018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不断推进,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会收到《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那么,本专科生教育阶段的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呢?
据了解,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入学前: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 元。
入学时:
“绿色通道”
新录取的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就读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予以“缓、减、免”的资助。
入学后:
1.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全日制在校生3%的比例评定,每人每年 5000 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人数为5万名,每人每年 8000 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4.校园地助学贷款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用途、贷款标准、贷款年限和贴息政策等,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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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高考招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8月高考热点:高职填志愿、高职录取及征集志愿、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8月高考热点:高职填志愿、高职录取及征集志愿、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高职填志愿
进入8月,河北、山西、吉林、福建、江西等省市将填报高职批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各教育考试院的更新。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高职招生”专题来了解高职院校招生信息和特色专业等,还可通过2018年高职院校招生访谈专题了解多所高职院校的招生新政。
2、高职录取及征集志愿
各省市高职录取将在8月全面开始,具体时间请查询各省考试院网站或2018年各省市录取日程。
在高考录取进程中,因为上线生源不足等原因,某些批次某些高校会出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与此同时,一些考生因为发挥失常或志愿不合理,之前的志愿无法被录取。针对这些情况,一些省市招办采取了征集志愿的补报方式。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提醒考生家长一定要重视征集志愿,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不要错过这趟高考录取的“末班车”。
3、警惕招生诈骗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正在进行中,形形色色的招生诈骗案件也进入了高发期。为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避免蒙受经济损失。
4、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考上大学的寒门学子,不必为学费和生活费犯愁。国家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已经覆盖了求学全过程。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已经于7月23日开通并将持续至9月12日(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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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自8月1日起,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山东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方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其中,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其完善程度前所未有、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自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80.23亿元,资助学生1.13亿人次。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6.61亿元,增长近3倍;资助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150.69万人次,增长16.45%。其中,在高等教育阶段,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4.0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9.96亿元,增长近4倍;资助人次由2007年的24.16万人次增长到2017年的60.94万人次,增长1.5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3.16亿元,增长7倍;发放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6.86万人次,增长3.7倍。
二、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一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前,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通过这封《简介》可详细了解高校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入学时,可向录取学校申请“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如实填写《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一单位核实盖章,报到时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费减免等针对性的资助措施,保证大学生上学无忧。同时,我省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山东籍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国家助学金。
二是确保热线电话全面开通。我省将在7月下旬,开通两通热线电话0531-81916654、81916664,并要求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和高校也要全部开通热线电话,届时,将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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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目前已构建起了集“奖助贷勤免补”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博士每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全日制硕士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
国家助学贷款。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先当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当兵”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新录取的开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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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学前教育资助保育费,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高中和大学阶段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浙江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浙江已经实现了资助政策全覆盖。
目前,浙江已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特别是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了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国家资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学生入学前,会收到《国家资助助你飞翔》手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了解在校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及其要求和申请程序;入学时,通过高校“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入学以后,学校则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采取不同措施的资助。例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1.2万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生活困难,则可申请分别为4000元和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此外,浙江还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针对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浙江提供了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教科书费及住宿费,爱心营养餐,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等。普通高中阶段困难学生也可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学校还按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
据介绍,自2007年以来,浙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断扩大,仅2016年资助学生就超过660万人次,资助金额超过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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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专科学生)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政府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意见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7﹞64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和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含基层就业、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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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随着高招录取工作不断推进,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寄往中榜学子手中,一同寄往的还有《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准大学生们收到这份《简介》后,就会知道自己能够享受什么样的政策。你若身为家庭经济困难学子,不用为上学而发愁。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了做到这一点,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从制度上、投入上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绿色通道”,3项政策确保“能上学”。
上学前,一般情况下,同学们要准备好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如果家庭经济困难,不必担心,有相应的资助项目来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包括新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 500 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 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果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建档立卡特别资助,6项政策确保“安心学”。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和贷款期限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同。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 3000 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 元。
为助力脱贫攻坚,我省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对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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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大学生资助政策
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贫困生每学期可获1430元资助;义务教育所有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经济困难高中生可免除学杂费;农村学生上公办中职学费全免 ……从幼儿园到大学,如今,合肥市通过多种教育扶贫政策,托举起“寒门学子”的求学梦。
【大学生资助】
贫困大学生入学路费可报销、本科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A贫困大学生入学路费可报销
资助对象:应届普通高中学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高校500元、省外高校1000元。
B助学贷款
贷款时间: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9月15日,9月15日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学前教育】
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贫困生每学期可获1430元资助
资助对象:在公、民办幼儿园(看护点、托幼机构除外)上学的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烈士子女、重大疾病、灾难等原因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资助标准:城区每生每学期1430元。
【义务教育】
所有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补助政策:一类是普惠性的“两免”,另一类是“一补”,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符合“一补”的小学生每天4 元、初中生每天5 元,每年按250 天在校时间计算,也就是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高中教育】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可免除学杂费
A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在1000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二至三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B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目前,我市(包括肥西县)一般普通高中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民办普通高中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职业学校】
农村学生上公办中职学费全免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括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和校内资助三项。
A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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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必看: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0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0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0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0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0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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