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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是首批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有机电一体化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院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08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学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学费:
6500元/年...
05-18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 校 概 况
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码:12789
2、宁波本部: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宁海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檀树路809号
慈溪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线浒崇公路西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5、办学层次:高职
6、办学情况: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适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成为一所“工、商”并重,对接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现有占地面积964亩,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9700多人,成教学生7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3人,专任教师395人(具有“双师素质”占80%),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8人。
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校建设单位,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工程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数据研究所等4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宁波市重点实验室;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2009年、2014年和2016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2016年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2007年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2008年荣获宁波市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二等奖,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四次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2016年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中国校企合作好案例”。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利用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学校和政府的合作交流,探...
06-29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现有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为了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828,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现有鹏飞、中尧、新村、武鸣四个校区。鹏飞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中尧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15号,新村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村路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588号。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其中,武鸣校区总用地面积1300多亩。待武鸣校区全面建成后,未来全院规划在校生人数将达2.5万人左右。
第二条 学校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有会计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财金学院、信息与设计学院、粮油康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学校设置财经、金融、管理、营销、计算机、艺术设计、食品工业、粮食储检、康旅服务等9个类别3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约17000人。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53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9年8月,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单位。2019年12月,学校入选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粮油食品专业群获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全国唯一的省级粮食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
第四条 学校坚持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的办学理念,“粮・商”同步推进,以粮立商、以商兴粮,把粮做精、把商做强,以建设高水平粮油食品专业群为龙头,粮油食品、工商管理等两大核心专业群两翼齐飞,带动智慧会计、艺术设计、营销电商、金融财管、智能科技、康旅服务等六大新工科、新商科专业集群体系建设。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储检和食品工业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是一所以“粮•商”文化为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学生通过考试、考证可同时获得高校毕业证书和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就业网络,与区内外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92%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连续十二年荣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条 学校校园环境宜人,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先后获得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高校先进基...
06-28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年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名称与代码
学院全称: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21
二、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
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高职(专科)层次的学生。学制三年
三、办学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丽湖中大道99号
四、办学条件
教学设施和运动场(馆)齐全,图书馆藏书32余万册,有各学科实验室60多个,校内实训中心6个、校外实训基地20余个。学院“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65%,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5%,形成了一支由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企业工程技术专家、教学名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五、办学特色与培养模式
学院依托聚仁堂集团产业优势,独创“专业+产业”321创业型办学模式,即“系部与企业二合一、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二合一、顶岗实习学生与企业员工二合一”创业型办学模式,大力推广实施工学交替、模拟运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的具有创业理念、创业思路、创业信心、创业能力的创业型人才,学院成立了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
学院与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共同建立了培养创业型人才战略基地。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学院设立了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凡是有创业梦想的,通过本人申请,提供创业可行性方案,经学院创业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可享受2-20万元的无偿资助创业资金。
面向未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秉承“知行合一、人文日新”的校训,发扬“团结实干、开拓创新”的精神,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前瞻国际,特色鲜明的中国创业型示范高等院校。
六、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打造“一体两翼”的学科发展格局,即以工学、管理学为主体、医药护理、学前教育为两翼的综合性高职院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专科专业有36个,分别是:会计、会计(村镇会计方向)、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法律事务、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空中乘务、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业机器人、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智能控制技术等。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2020年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
06-19
教育部编代码:12762
在川招生代码:5158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学历层次为普通专科,学制3年。
二、办学地址: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世界文化遗产地——都江堰市。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考生须无传染性疾病。
2、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经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批准投档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按规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如果该专业录取未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与文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执行各省市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四、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奖贷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设立了“勤工俭学基金会”、“困难学生爱心基金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银行贷款等经济帮助,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毕业与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省内外上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可提供毕业生总数2倍以上的就业岗位供选择。近五年来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3%以上。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8)87277544 87290498
邮编:611830
网址:http://www.sclicoll.org/sctbc.net
电子信箱:zb@sctbc.net
06-30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获得“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的称号。现有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粤垦路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邮政编码:510507
增城校区: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393号,邮政编码:51136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在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
06-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2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邮政编码:510507
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邮政编码:510663
北校区:增城市中新镇风光路393号,邮政编码:51136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办单位:广东农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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