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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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跻身于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有物业管理等国家示范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

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有生物技术及应用等国家重点建设示范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教育部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0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五条 根据我校综合情况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学校报考指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

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现有金融与证券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形成了以会计类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特色鲜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

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于2021年被确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有护理专业等高水平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考试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第八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详细信息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九条 我院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

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有建筑经济管理等自治区师范专业,极大的促进了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环境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等七个系部和实训中心、科研中心、信息技术三个中心。主要涵盖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大类,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现代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等26个专业。学院是宁夏建筑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被评为“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区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17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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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上级纪检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五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代码:12785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

  新校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院本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西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东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光明路5号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二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学院于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唐山市卫生学校、唐山市农业学校、唐山市商业学校、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等四所国家、省重点中专院校合并升格而成。追本溯源,至今已有66年的办学历史。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10559人。学院现设临床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等9系,基础部、基础医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外语部、体育部等5个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办49个专业,涵盖农林牧渔、土木建筑、装备制造、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等13个专业大类。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

  学院与陆军总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北京朝阳中西医综合急救中心、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唐山京唐电子商务创业园、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美斯坦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嘉立荷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格瑞得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医院、企业密切合作,建立了321个稳固、紧...

2017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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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艺术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和性质

  1. 学校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4)

  2. 学校地址:漳州市大学路1号

  3.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4. 层次: 高职(专科)

  5. 标准学制:三年

  6.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15年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第二轮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5月获评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7年1月,学校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的“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排名第95位。

  第五条 招生录取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及招生监察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7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四章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第七条 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口齿清楚,举止端庄。

  2.身高:女160cm及以上;男170cm及以上。

  3.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无明显体味;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纹身,男生无打耳洞。

  4.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不达到上述条件者转到本校旅游类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18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2018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2018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由原遵义农业学校、遵义财贸学校、遵义农业机械化学校、遵义商业技工学校和遵义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四校一所”合并组建,于2002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一所集农、商、理、工、文多学科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本着“立修身之德、授就业之能、育创业之才”的办学理念,定位“立足黔北、服务城乡、强农兴工、助推‘三宜’”,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内涵建设。

  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6人,高级职称90人,中级职称110人,博士生5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56人,是一支由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国家执业兽医师、农艺师、研究员、工程师等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独具特色的“红色塑魂,蓝色致用,绿色出彩——彩虹文化”蕴藏于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中,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近年来,学院获市级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2017年荣获贵州省十所优质学校立项建设之一。

  学院是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计算机与网络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电子应用技术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农业工程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拥有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遵义市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中心、遵义市SYB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247号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第99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3考点、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点、遵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点等与社会岗位需求相适应的技能培训鉴定服务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实用型、技能型、服务型、紧缺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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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28655578 28211275

  学院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

  学院网址:http://www.zyzy.edu.cn

  牢固树立“不唯学历凭能力”“360行行行出状元”的自信,把工匠精神刻在心中,把创新意识融入血液,用勤劳的双手、扎实的行动创造不凡的业绩,为打造技能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给我院学生的回信

  小编精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