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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考研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年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报考点代码为3302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到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将不予办理。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9年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0日,请报考点代码为3302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到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将不予办理。
一、 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6—10日,上午8:30-11:20,下午12:30-16:00
二、 现场确认地点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海曙区开明街89号)体育馆内。
三、 现场确认对象
本确认点只接受在我市就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在宁波的报考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3302开头)
3.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工作在我市但户口未随迁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至2018年10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和相应的劳动合同。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费:根据“浙价费[2018]32号”文件,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现场确认时收取,请准备好零钱。
五、考生在办理确认手续前应确定自己网报信息已正确无误,确认时不再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
六、咨询电话:0574-87323004 0574-87240738 0574-87322172 0574-87364082
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我们无法获取考生手机号,故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nbyjks0574(宁波教育考试),我们将通过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研考报名、缴费、确认、考试等重要信息。
来源: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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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2018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03人)”,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北仑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共计103名。其中中小学语文40名,中小学数学25名,其他学科(含校长)38名。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18年5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以下招聘对象中1—3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第4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二)招聘对象
要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
1.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或市学科骨干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或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浙江省范围内其它优秀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浙江省范围内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亦可),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05-15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宁波市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网址”,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宁波市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网址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8年直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可知,2018年浙江宁波市中考志愿填报事项安排如下:
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招生办法)。
中考后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志愿填报
考生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在“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志愿。老三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zkzz1.nbedu.net.cn/xs.aspx);原鄞州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zkzz2.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建议各位学生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20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二类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的考生须面试合格);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特色班资格或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中外合作项目报考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按零批次录取。上述二类志愿不得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时至6月25下午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知的中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招生学校代码见《宁波市中心城区2018年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需打印并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于志愿填报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送毕业学校备案。
考生填报志愿,可参考市中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市教育局将在宁波教科网上建立招生宣传平台,统一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咨询会,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学生和家长也可在招生学校的开放日期间到校咨询,或访问学校招生网页了解咨询。
2.录取
中考后,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普高首先进行零批次录取特长生、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这些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进入双向选择。其次根据学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按各校剩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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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8年中考报名网址:宁波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8年直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可知,2018年浙江宁波市各初中学校的应届考生于3月5日至9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
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由毕业学校汇总报名资料,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老三区初中学校)通过“老三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1.nbedu.net.cn)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集体报名,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原鄞州区初中学校)通过“原鄞州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2.nbedu.net.cn)向鄞州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终审。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报名序号统一编制。
在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2018年要报考直属普高的,由学生填写《2018年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属普高招生报名申请表》,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
(1)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解释)。
(2)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学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学生是否具有报考普高资格,原件审查后返还。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条件符合的,允许报考普高,汇总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直属初中由市教育局直接确认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不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中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宁波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需在宁波借考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户籍在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初三在招生区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升学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于3月5—9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1.学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作替代)。2.体检表。3.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4.户口簿。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详见“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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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做好2018年直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海曙、鄞州、江北区教育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8年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及市直属初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直属高中段学校(含普高、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的三年过渡期内,高中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与相关区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原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与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两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生升学渠道不变,区域内的招生政策作适当调整,逐步过渡、靠近。
二、报名
各初中学校的应届考生于3月5日至9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由毕业学校汇总报名资料,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老三区初中学校)通过“老三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1.nbedu.net.cn)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集体报名,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原鄞州区初中学校)通过“原鄞州区初中学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2.nbedu.net.cn)向鄞州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终审。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报名序号统一编制。
在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2018年要报考直属普高的,由学生填写《2018年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属普高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1)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解释)。(2)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学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学生是否具有报考普高资格,原件审查后返还。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条件符合的,允许报考普高,汇总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直属初中由市教育局直接确认后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不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中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宁波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需在宁波借考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审核...
05-03
考友们准备好考试了么?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宁波市2018年初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温馨提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在这里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宁波市2018年初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将于2018年5月12-20日进行,考试准考证于2018年5月2日起开始打印,务必请各位考生在2018年5月11日前自行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kzp.mof.gov.cn/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宁波考区于5月12日至5月20日共分17个批次考试,考点分别设在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风华校区)、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翠柏校区)等5个考点。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考试系统统一自动产生,请考生务必注意查看各自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和跑错考点影响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件,考试前因故遗失身份证件的请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考试。
因校园内停车位有限,请各位考生尽量不要驾车前往。
另外,因5月12-20日组织初级考试,期间暂停2018年度会计初级和中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工作,请需要收据的考生谅解。
附件:
03-19
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了“2018年宁波市初级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宁波市初级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
宁波市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精神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我市将继续开展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管理原则
2018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和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已在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的人员(信息登记规定另行发布)。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各区县(市)财政局负责除高级会计师以外的当地其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考核时间
2018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途径及考核方式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网络和面授教育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培训需求确定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面授培训须完成至少24学时的专业课程培训。
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网络培训或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社会培训机构的面授培训。
2018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为15元/人,补2015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网络培训费标准仍为100元/人。面授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由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确定。
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组织的自行培训,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自行培训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培训采用面授培训方式,高级会计师可选择参加宁波市会计学会组织的全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的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各培训班次或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培训。
除参加宁波市财政局认可的专业课程面授、网络继续教育外,会计人员还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至少18学时的公需课程网络培训。市人社局公需课程培训网址为:nbzj.chinahrt.com。
四、培训信息登记与管理
1.通过网上...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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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高级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宁波市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精神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我市将继续开展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管理原则
2018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和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已在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的人员(信息登记规定另行发布)。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各区县(市)财政局负责除高级会计师以外的当地其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考核时间
2018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途径及考核方式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网络和面授教育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培训需求确定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面授培训须完成至少24学时的专业课程培训。
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网络培训或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社会培训机构的面授培训。
2018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为15元/人,补2015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网络培训费标准仍为100元/人。面授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由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确定。
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组织的自行培训,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自行培训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培训采用面授培训方式,高级会计师可选择参加宁波市会计学会组织的全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的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各培训班次或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培训。
除参加宁波市财政局认可的专业课程面授、网络继续教育外,会计人员还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至少18学时的公需课程网络培训。市人社局公需课程培训网址为:nbzj.chinahrt.com。
四、培训信息登记与管理
1.通过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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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2018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8〕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现将2018年度我市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为: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各级别报考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3.会计工作年限、专业资格年限计算至2018年底。
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办〔2017〕3号),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发放。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可在次年起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各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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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8年中考政策四大变化
2月26日,市教育局向媒体通报2018年宁波中考中招政策,2018年中考时间为6月15日和16日。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中考中招政策变化不小,在取消初高中衔接课程班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名额由10%扩大至不超过招生总额的20%。
2018年值得特别关注的有:正式实施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普通高中学校保送生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特长生招生的专门测试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不得早于5月中旬;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除音乐、体育、服装展示和舞蹈等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重点扶持的特色专业可申请自主测试外,其他专业不得提前招生。
明后年值得关注的是:从2019年起,社会学科学业考试采取半开卷形式,只允许考生携带经自己整理书写的材料,限于2张A4纸;2020年起,科学学科实行实验项目测试,测试满分值为10分,计入总分。2020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018年招生计划仍然按照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不低于98.5%、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招生计划。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中考报名时间由以往的3月底4月初提早至3月上旬。
“三位一体”招生名额扩大至不超过招生总额的2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要求,停止2018年初高中衔接课程项目试点。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名额为10%,2018年有所扩大。根据规定,2018年部分学校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本区域初中,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20%,学校测试时间为5月12日。
保送生等各类招生测试确定时限
与2017年一样,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保送生总额不低于75%的名额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保送生测试时间为5月19日。
各学校可以特长生方式招收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或以特色班方式招生。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额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额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特长生、特色班招生面试时间不早于5月中旬。
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生中,除音乐、体育、服装展示和舞蹈等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重点扶持的特色专业可申请自主测试外,经市教育局审核公布后实施,其他专业不得提前招生。
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必须中考后进行,中考成绩在录取中占比不低于30%。具有招收中外合作项目学生资格的学校,需在3月30日前向市中招办和市教育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招生方案。学校如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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