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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便捷的网络银行,消费者们纷纷感叹“想说爱你不容易”。一方面,网银安全问题凸显,有消费者近日因误操作超级网银授权功能而瞬间被盗走了10万元钱;另一方面,网银“免费午餐”日渐稀少,近期已有多家银行上调了网银跨行转账手续费。
借助互联网技术,网络银行业务发展迅猛,并成为各大银行的盈利亮点所在。遗憾的是,网银业务“重收费、轻安全”特征日趋明显,难免遭致客户诟病。
一直以来,网银业务都较为重视对其方便特性的市场宣传,银行柜面人员甚至会主动提醒客户开通“暂时免费”的手机银行等网银渠道。实际上,网络银行被业内人士称为“无需吃草的千里马”,具有投资少、维持费用低、辐射范围广、业务功能强大等特征。尤其在电商迅速崛起的大背景下,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广泛使用,网银业务由此成为如今各银行新的成长驱动力。但正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网银业务的加速创新也导致其安全软肋频遭曝光。这其中,作为标准化跨行网上金融产品的“超级网银”就是一个例证。由于相关授权无需对双方身份进行验证、操作流程简单、风险提示模糊等设计瑕疵,超级网银在方便客户整合跨行资金的同时,也给不法之徒大开“超级”方便之门。更为关键的是,在网银事故责任界定不明、安全短板尚未被修补的当下,银行就开始迫不及待地调高服务收费。而银行客户除了对此表示遗憾之情外,被动接受往往成为必然结局,银行在市场中的强势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相形之下,更早推广网银业务的西方国家则较为重视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明确而严格的制度监管下,银行不得不谨慎对待自己的服务与收费行为。例如英国相关法律认为,由于网上交易降低了银行运营成本,所以银行应承担更多的义务。当客户在使用网银服务遭受损失时,银行须承担举证责任,并及时启动内部消费者救济程序先行赔付客户损失。与此同时,英国建立了金融巡视官制度专门用以处理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金融巡视官的决定对被监管机构具有强制力。
恰因此,在国外如若自动柜员机吐错了钱,往往是银行主动向客户道歉,但这一幕却鲜有在国内上演。扭转银行与消费者地位不对等局面的关键就在于,主管部门当履行起严格监管职责,设立专门的职能机构监督银行道德风险、为消费者建立便利畅通的申诉渠道;尽快出台诸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将银行收费行为纳入到统一的管理框架中来。
当然,规制银行因趋利冲动而忽视服务质量的现象,还应进一步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放手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自发引导银行选择合理的经营行为。届时,网银业务的市场服务功能也将会获得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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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各位考生朋友们做好复习计划,好好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安全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首先,需要健全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
其次,要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组织体系建设。
再次,要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
我国药品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药品标准和药品质量大幅提高,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2)规划指标
①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②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③药品生产100%符合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④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⑤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3)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国药品安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4)保障措施:一是要完善保障药品安全的配套政策,主要是指完善医药产业政策;二是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四是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五是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六是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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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与药品安全
药品与药品安全(2-3分)
1.药品的界定、质量特性和特殊性
(1)药品的界定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①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
②药品的使用目的、方法有严格规定。使用目的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使用方法要求必须遵循规定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
③药品的法定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可以将药品大致分为三类:
中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
生物药:包括血清、疫苗、血液制品。
生化药品:我国药品注册分类中只有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分类,没有生化药品的注册类别,因此通常根据药品制造中更多依赖生物技术或化学技术来决定是按生物制品还是按化学药品审批。
④药品不单指药物成品或者药物制剂,也包括原料药物和中药材。
⑤《药品管理法》界定的药品包括诊断药品。诊断药品包括体内使用的诊断药品和按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査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其他的更多体外诊断试剂在我国是按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
(2)药品的质量特性
①有效性:在规定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有效性是药品的固有特性。若对防治疾病没有效,则不能成为药品。但有效性必须在一定前提条件下产生,即有一定适应症、用法和用量。我国对药品的有效性按在人体达到所规定的效应程度分为“痊愈”、“显效”、“有效”。国际上有的采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来区别。
②安全性:按规定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大多数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只有在衡量有效性大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副作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某种药品。如果某种物质对一些疾病治疗有效,但是对人体有致畸、致癌、甚至致死,那么该物质就不能成为药品。
③稳定性: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所谓规定的条件是指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以及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的条件。如某些物质虽然具有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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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在留学生安全问题上要做好哪些事
在留学道路中,不都是一帆风顺的,许多留学生都会在海外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需要他们自己去面对和解决。由于国内外文化、学业、生活上的差异,以及自我防范意识的不足,导致孩子们在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帮助孩子们安全顺利地在海外完成学业,各位身在国内的家长也同样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孩子们的关爱和辅导工作。以下几点是与家长们分享的主要注意事项:
1.家长应当建立孩子的应急通讯录
留美学子中曾经发生过家长了解到孩子处于危险之中,却因为没有及时联系当地警方,从而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的情况。所以家长应该了解孩子在美就读学校院系、国际学生处的联系方式,以及当地学校的应急电话,便于一旦有事可以第一时间和学校联系。可让孩子提供好朋友、室友、就读学校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主要负责人等的联系方式,这比以上所建议的直接联系学校相关人员具有一个优势,就是语言上没有交流的障碍。
2.出国后时刻注意孩子的心理和思想健康
近年来,很多事例表明,留美学子的心理和思想健康已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安全事项。建议家长与子女能够通过电话、Email、QQ、MSN、Google Talk和Skype等即时通讯方式保持定期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他们在海外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心态和情绪上的变化,并积极地在各种问题上给予孩子正确的指导。其中包括在国外学习方法的调整与适应、树立正确文明的人生价值观和恋爱婚姻观,以及为人处事的方式等。
3.时常与孩子保持联系,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出行安全
孩子出国后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总体来讲,美国大多数地区都是安全的。但是很悲痛的是每年都会听闻到一些留学生的安全事件,绝大多数是出自留学生在驾车出游时或者在日常生活上的安全疏忽,而导致的不同程度的伤亡事故。在这些事故中,有些家长甚至在孩子出事数日后仍然不知道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问题也应被家长和孩子们常挂心头,不能松懈。建议家长应定期与孩子保持联系,并时常提醒他们注意各项日常生活和外出活动时的安全,例如本手册中提到的各种安全事项等等。
4.协助孩子做好理财规划和提高财产安全管理意识
现在有许多留美学子都不太会管理自己的财务,在没人监管的情况下,过度消费的现象容易出现,因此,家长需要适当地帮助孩子做好理财规划。另一方面是财产安全问题,有时一不小心就会被不法分子通过不同渠道和不同手段敲诈勒索或盗取钱财。家长应及时了解孩子的资金状况,并帮助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5.教导孩子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
美国的法律与中国多有不同,家长应该教导孩子自觉地学习和遵守美国的法律、法规与文化习俗,同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涉及留学生的法律通常有民法、刑法、交通法、邻里法、婚姻法、消费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共秩序法、打工法、移民法等。同时,每个学校也有各自的相关管理规定,比如学籍、考勤、考试、图书馆借阅、资料复印、作业抄袭、交费管理、住宿管理等。在需要时,应向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咨询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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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精选整理推荐“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7辅导讲义:食品安全标准”,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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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为你整理了2019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药品安全风险分类,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
2019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药品安全风险分类
药品安全风险分类: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①自然风险又称“必然风险”、“固有风险”,是药品的内在属性,属于药品设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来源于药品不良反应;
②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和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是我国药品安全风险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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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特征
(1)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药品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四大构成要件: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有法律明文规定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由专门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
民事责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1)假药的认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给予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1.单位承担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相关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重处罚的情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的;
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的;
④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⑤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査,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3)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
本文“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
①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②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其他国产药品,每5年报告一次。
首次进口的药品,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③国产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交。进口药品(包括进口分包装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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