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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司考论述题如何论述

 

  正在准备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们,你的司法考试论述难题解决了吗,你知道论述题该如何论述比较容易得分,你知道该如何论述才能“论到”重点吗。论述题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但也是有章可循的,一般会涉及到法理学、民法宪法的知识。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年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相信对大家有帮助!

  一、法的局限性

  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 自由

  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三、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四、正义

  正义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不正义”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公正只是一种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各人应得的东西还给各人。从实质内容上而言,正义体现在平等、公正等诸多我们所熟悉的具体形态中。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是评价体系,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形成了法律精神上进化的观念源头,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也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法律的执行不仅要有利于秩序的维持,更主要的是要实现社会正义。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五、法的实施与实现

  ⑴法在制定出来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的实施就是要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走向实然;

  ⑵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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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答题技巧:论述题

05-27

 

  2013年高考已经开始倒计时,高考网在考前一大段时间里为各位考生精心提供了一些关于政治的知识点和答题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高考网在此预祝大家考出一个优异的成绩。

 

  (1)类型

  ①认识类:如何认识、理解、看待  是什么、为什么?

  ②演绎类——如何体现       怎么办?

  审设问(不同设问决定了不同的答题方向)

  ③图表类

  审标题(表格名称)

  审图表(表格内的项目和数据)

  审附注(解释性的和补充性的)

  审联系(不同表格之间的联系)

  注意特定年份的意义(如78年、92年、97年、02年等)

  (2)答题的基本要求

  ①辨型

  ②审题

  审材料

  审设问(注意特殊要求“运用、联系、结合”等)

  ③选材

  ④构思

  ⑤作答: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定量与定性结合,观点与材料的统一,切忌“两张皮”

  (3)注意点:审题要准确,答题要规范

  ①答案段落化。答案不能一逗到底,要注意分段。

  ②段落要点化。答案要简明概括,抓住要点。

  ③要点条理化。应用知识点要有条理,一个主观题往往需要多个知识点,知识点之间不能相互“窜门”。正式答题之前,可利用草稿纸,先列出提纲,以增强答题的逻辑性和规范化。

  ④语言科学化。语言要严密,使用科学术语,书写要规范,卷面要整洁,字迹要清楚。

  特别提醒:不少考生在答题时习惯于粗粗看题后即答。这种陋习的最大缺点是挂一漏万,影响了解题的全面性,丢分很多。有些考生想到一二即以为想全了,匆匆作答,草草一二行即收笔。还有考生一开始思考很多,但由于没有先列下要点,在答题时出现遗漏。如此种种原因失分,实在可惜。因此,要求考生在答主观题时必须老老实实遵循以上几个解题步骤,方能题题分分必争,最后夺得高分。

  另外,要明确高考试卷中的适用原理(知识)一般是不会重复的,切忌多个问题用同一原理(知识)作答;而当一个问题适用多个原理作答时,一定要把最重要的,也是最有把握的写在最前面,以吸引阅卷老师的眼球。

高考推荐阅读:

高考历史论述题答题技巧

 

  想要了解高考历史答题技巧的小伙伴,赶紧来瞧瞧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高考历史论述题答题技巧”,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高考历史论述题答题技巧

  1、亮明观点。

  用词一定要确定。比如我认为……正确、我认为……错误等。正确、错误之后一定要用明确的语句把你的观点表述清楚。要对材料进行提练概括,尽量不要照抄材料原文。

  2、用史实来论证这个观点。

  史实要注意多角度分析。思路一: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社会生活。思路二:内因、外因。思路三:国际因素、国内因素。思路四:与该事件有关联的多个主体(国家或组织)等。思路五:以时间为线索选取史实论证。不同的问题适用不同的思路,在审题时一定要先整出思路再写答案,千万不能想一句写一句。史实与观点要紧密结合,要准确运用所学的知识,表述要准确,层次要清晰。步骤三:结论。用理论来论证这个观点或写总结性语言或评价性升华。(这个结论一定要结合这道题目的内容写出,一般不要照搬政治课所学的原理,但要以政治课上所学原理为思路、为依据,用历史的语言来表达。)

  3、提供观点型开放题设问方式?请选择你认同的一种(或两种)观点,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题技巧:以宏观和开放的视角重新审视历史和历史人物,以前所未有的从容与平和的心态,公正、客观地分析每一个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1)选择观点,从题目提供的观点中选出自己认为可以有力论证的观点。(2)遴选史实,从所学的知识中搜寻和遴选可以例证观点的史实。(3)表述成文,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论证有力。

  拓展阅读:高考历史复习技巧

  一、时间安排

  复习备考阶段,大家的时间都很紧张,这就需要我们能合理地安排时间。首先要根据老师的课程安排拟订一个“宏观”计划:比如先复习古代史,再复习中国近现代史,最后再复习世界近现代史。

  其次根据“宏观”计划再制定一个符合自己时间的“微观”计划:例如,每天下午一点至一点半之间必须巩固历史基础知识。但记住:务必使自己每天的学习都在计划中进行。

  二、立足书本

  成考试题无论怎样灵活和新颖,总是万变不离课本的。对基本史实的掌握是学习历史必不可少的基本功,考前一定要回归课本,全面复习,达到能再认、再现历史知识的能力,多从原因、过程、评价、影响、本质等几方面来掌握。

  在平时的学习中则做到“温故知新”与“温新知故”相结合:学习到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就应想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学习到明清时期的文化就应回想起唐宋时期的文化并比较它们的异同。

  三、适量的习题

  习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买一两本好的参考书,看上面典型高考试题的解析;做上面既基础又新颖的选择题;抄上面经典简答题的答案,最好能记住以便灵活的运用到其它材料题或简答题上。

  注意综合比较,穿插训练各类貌似题,注意对简答题材料分析等综合性强的试题的分析研究。对一些典型例题,还要变换角度,一题多变、一题多用,充分发挥题...

2014考研政治怎么解答论述题

 

  快九月份了,准备考研的同学们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出国留学网教大家一些复习的窍门,让您的复习事半功倍,祝大家考试成功!

  第一、知识、原理性的分析题

  知识、原理性的分析题,一般说来,它要求熟练掌握和理解所学各门学科的知识和原理,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原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原理分析解决一定问题的能力。例如,1999年的一道试题:"为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实践标准对于我国深化改革有何现实意义?"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熟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标准的原理,并善于对这一原理进行分析:什么是认识、什么是实践、什么是真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对这些不同的方面分别作出规定、说明和回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坚持实践标准对于深化改革的现实意义。同时,要知道,用实践标准原理指导实践也不是单一的,它对深化改革的各方面都有指导意义,这又需要对各主要方面作出分析和论述。又如2002年的试题:"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请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分配理论和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这一试题也是知识、原理性的分析题,它不仅要求考生懂得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而且要求考生掌握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知识,并运用上述理论和最终目标的知识,正确分析、论述"差距有所扩大"的这一社会现实。

  第二、社会现象、客观实际性的分析题

  这类的分析题同知识、原理性的分析题有密切联系,它们都需要运用一定的知识、原理分析实际问题。不同之处在于,这类分析题往往并不指明运用哪方面的具体知识、原理去分析实际问题,而是从试题给定的社会现象、客观实际、国内外重大事件或问题中,分析、概括其中所蕴含和体现的有关知识、原理,并运用这些原理、知识去分析和论述试题给出的社会现象、客观实际,揭示出它们同一定的原理、知识之间的内在关联和必然联系,从而对既定的现象、实际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说明和论述。在以往的试题中,如:"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城市土地征收使用费,并按不同地段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试析这样做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曾预计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然而社会主义革命却首先在比较落后的国家成为现实。试析这些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原因,并阐明我国社会主义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的必然性",等等。诸如此类的试题,都属于社会现象、客观实际性的分析题。解答这类的分析题,既要看到它同知识、原理性分析题的一致性,又要看到它与这类分析题的不同特点,相比之下,它的难度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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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考生们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相关论述。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你有何理解,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练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论述题: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或者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何区别)?

  答:宪法虽是法律的一种,但由于它调整的对象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宪法又不同于普通法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宪法 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正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确认一国的根本制度,因此有的国家就把宪法与根本法等同起来。基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法律效力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的这一特点是由以上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即所谓制宪权)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以上特征表明了它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和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延伸阅读: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

  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 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司法考试备考:论述题答题指导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备考:论述题答题指导”,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备考:论述题答题指导

  在作答论述题时,虽然有了正确的论点,但是如果“说理乏力、逻辑不严、语言生涩、表述有误”,则无异于有了好的骨架,而毛血不存,也无法支撑起一篇好文。

  第一要务:方向

  论述题不同于简答题,更不同于选择题,它的答案不会是惟一的。

  考生面对论述题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确立论述的方向。

  一、在确立方向时,首先必须厘清适用部门法的类别。

  考生在确立部门法适用之时,一要全面,考虑相关的部门法知识不遗漏;二要准确,不与案情无关的部门法生拉硬拽、泛滥联系。

  二、其实在方向问题之中,还包括论述的角度。

  论述的方向大体是确定的,但角度则是多元。

  论述题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深度考试,是一种综合水平的测试,其原因就在于论述角度不固定,论述方向可选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擅长来发挥,可以从多角度、多视野对某一个法律问题进行论述。

  三、在确立方向、角度之时,笔者提醒考生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考生对跨学科发挥没有十足的把握,则尽可能保守一些,只须就案情所涉及到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论述即可。

  2.如题目中要求考生自己命题,则题目的选择应与论述方向、角度相结合。司法考试不是文学考试,考生没有必要弄一个文采斐然但让人不明所以的大题目。建议考生尽量用平实、严肃一些的题目。

  3.论述题既要结合案情,但又要有所发挥。发挥之际,考生尽量使用自己熟悉的、有把握的法条、法理。一旦涉及到相关的法条与法理,则应力求准确;否则,不如少说的好。引述法条时不必与原文全然一致,但主要内容不能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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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四卷》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

 

  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发布“司考《四卷》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

  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 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3.论述语言不专业,理论深度不够

  这是非法学专业考生常常会犯的错误, 司法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的考试,其主观题的回答必须体现其法律专业的特性,不要让阅卷老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社评,而不像是一篇法律专业人员写的文章。因此,需要考生拥有一定的法学语言表达能力。 论述过于肤浅,这是很多考生得不了高分的重要原因。经过各个科目的系统复习之后,对于论述题中所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考生大概都可以列举出来。然而这只是论述的第一步,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得分点。如果要取得高分,需要考生实现理论上的升华,而理论上的升华就必须将材料中的问题与理论法学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考生的答题质量才可以上升一个档次。

  

4.不分段,没句号

  这是答题中的细节问题,但却是非常致命的地方,因为阅卷老师是在疲劳和烦躁中看你的卷子,而你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只有一段话或者只有一个句号,即使再有耐性的老师也不会去仔细在黑压压的文字中去寻找你的论点、论据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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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专升本2016年政治论述题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成人高考就要开始了,提前做好考试备考工作,对成功通过考试有很大的帮助。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成考专升本2016年政治论述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述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及如何看待改革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2)改革开放以来,在改革和调整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有较快的发展。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是消除过去那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的必然结果。公有制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它们对社会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并没有根本变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动摇。为了进一步消除过去所有制结构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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