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居住证制度栏目,提供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居住证制度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已在一些城市实行。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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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年内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目前,29个省区市已出台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全国共发放居住证4357万张,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
公安部日前召开全国治安系统视频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全力推进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加快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及全面清查核销死亡人员未销户口工作等五项重点任务。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对照中央政策要求,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抓紧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着力推动重点群体落户,积极促进外来人口落户,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评估,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尽快研究制定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地要把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年内实现全覆盖,不仅要覆盖到大中城市,也要覆盖到县(市),同时,切实保障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全覆盖,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据了解,今年是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攻坚年,各地公安机关要全面落实疑难户口落户政策,确保年底前基本解决这一问题。今年7月1日,全国所有县(市)已全部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真正实现群众不再为办证来回奔波。
此外,为进一步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公安部决定用半年时间深入开展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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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居住证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持有人子女可在当地高考
昨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居住证服务与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增设专章规定“公共服务和便利”,就基本公共服务及提供便利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保障房
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9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7项便利,包括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执(职)业资格考试与申请授予执(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生证明材料等。
关于子女就学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办法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关于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居住地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关于落户问题,办法规定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已领暂住证的须申领居住证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受理等工作;并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且公安派出所和受理机构应当畅通居住证申领渠道,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网络、传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受理居住证。关于居住证工本费的收取,办法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办法规定,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在办法施行之前领取暂住证并继续居住的,暂住证持有人应按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年限计入居住年限;办法施行前已进行居住登记的,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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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4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了201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今年围绕城镇化要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包括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发展特色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以及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等内容。
落户不应有本地人和外地人歧视
徐林在发布会上表示,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是今年发改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第一步就是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而目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要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徐林坦言,“这个任务非常艰巨”。
同时,徐林强调,4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预期性的目标,并非约束性的目标,“不存在强力去推进、一定要达到45%的设定”。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为做好落户工作,今年发改委将在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督促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上下功夫。
“现在我们了解到很多城市只放开对本地人的落户政策,比如广东对本省的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放得更宽,但是对其他外地人,放得就不那么宽。”徐林表示,上述情况普遍存在,“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今年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徐林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按照我们测算那时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还是不能得到就业和居住所在地的户口。”徐林在发布会上透露,针对这部分人要实现基于居住证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这些人拥有居住证,就应该基于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徐林说,今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但设定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设前提条件”,“如果设很多前提条件,就和户籍制度没有什么区别了。”
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
据悉,为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发改委在今年将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
此外,发改委还设定了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的计划,同时将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为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发改委在今年还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主要包括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包括幼儿园、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制度。
释疑
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鼓励农民工进城
如何为进城...
08-25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居住证制度》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39分23秒。
2010国家申论热点:居住证制度。
国家申论热点之居住证制度
【背景链接】
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在“推进城乡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定义]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现状]
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目前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有珠海、广州、东莞、佛山、大连、太原、深圳、嘉兴、慈溪、长春。
改革户籍的吁求很高,不过在绝大多数地区仍处在停滞状态。即使在实行了居住证制度的上海、重庆和广东等地,后续的改革也较迟缓。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管理对户籍的路径依赖较强,涉及这个功能的变动势必引起连锁反应。
【标准表述】
[原因]
户籍制度限制了人自由选择居住的权利,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国家一直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而改革趋势也越来越紧迫。居住证只是改革道路中的一个中转站,它主要行使的是登记的功能,而非与户籍相似的管制功能。
[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居住证制度的设想是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以便非城市户籍人口进入城市但未达到落户要求者,能通过居住证享有部分城市福利,包括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方面的福利,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居住证代替暂住证,体现出政府对流动人口权利的重视,具有进步意义。
[作用]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过渡阶段的权宜之举,它所标志的是城市户籍人口以及外来人口,解决外来人口问题的根本出路则在于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
[措施]
居住证制度没有理由裹足不前,可行的办法就是进一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将其转移到居住证上,杜绝重新设置苛刻的享有资格,真正削低户籍门槛,提高居住保障。
第一,推行城市居住证制度,要把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作为推行居住证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真正突破户籍制度改革。
一是由国务院统一制订《城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统一明确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基本标准和内容,重点在沿海等劳动力输入地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二是明确界定居住证性质为“对当地享有正常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现有流动人口给予基本保障”,降低准入门槛标准,规定有正常工作岗位并有一定就业年限就可准入,废除关于...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提供海外新闻:《常州市侨联提议案推动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出台》01月31日报道。
常州市侨联多次召开侨界座谈会,广泛倾听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回国创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积极推动江苏省出台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的建议,成为省人大重点督办议案,并在常州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此高度重视,着手制定居住证制度,江苏省政府向社会发布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方法》。
此次出台的居住证制度将身份证功能与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结合起来,既有助于解决海归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市民待遇问题,又为他们创新创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诸多便利。今后凡来江苏省工作创业并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江苏户籍海外(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均可到省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可享受申报专项资金、子女就近入学、申办营业执照及居留许可等14项优惠待遇和服务。(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即将留学的中国学生提供留学新闻:《江苏将实行“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07月04日liuxue86.com报道。
据江苏省公安厅消息,《江苏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近日即将付诸实施。届时,在江苏持有海外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障、就业、工商注册登记、居留许可、签证、子女上学、申领驾照等方面的便利。
近年来,江苏省加大了人才的引进力度,目前在江苏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数量接近5万,他们已成为江苏省创业创新的主力军。根据规划,到2020年江苏还将再引进3万名海外人才。
由于海外人才在申领护照、购置房屋、银行开户、申请贷款、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不少困难,为此,江苏省制定了 《江苏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
据了解,在江苏持有海外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就业、工商注册登记、申报专项资金或项目、申请政府奖励、参加学术组织、职称评定和考试、通关、居留许可、签证、社会保险、医疗、子女上学、申领驾驶证、购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或便利服务。江苏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申请居住证要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江苏省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等条件。(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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