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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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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宁市 “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体检通知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附后,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用300元于2017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到青海省武警医院门前(七一路338号)集合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提前三天禁酒。
联系电话:0971-6163413
附件: 2017年度西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表
西宁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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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通知
依据《河南省2017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豫人社办〔2017〕87号)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南阳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76名(名单附后),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8月15日早上6:30到南阳市政府1号楼前集合。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1号(中州路文化路口,市军分区对面)。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请自备零钱220元,交体检医院。近日,请勿饮酒,不吃油腻食品,不熬夜;体检当日保证空腹,不饮水。女生体检当日请勿穿连衣裙。
咨询电话:0377-63151696
南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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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日照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体检通知
根据《201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公告》和《2015年日照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补充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公布如下。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于7月31日持身份证到劳动大厦512室(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号)领取《体检通知》,并按规定时间(8月3日、4日)持《体检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咨询电话:0633-8866212
注意事项:
1、领取《体检通知》时,暂交体检费350元,按时上岗服务的予以报销,不能按时上岗服务的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如需复检,费用自理。
附件:2015年日照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体检人员名单
日照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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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度平邑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集合时间:7月24日(星期五)早晨7:00
二、体检集合地点:平邑县教育体育局(平邑县城文化路与莲花山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门口
三、参加体检人员:平邑县进入体检范围的“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考生,名单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统一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2、必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招募。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募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300元。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以上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平邑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的通知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扶一支”的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基层,为所在的那一寸土地献出一份力,服务期满一年便可以参加当地事业单位定向选拔考试喔,出国留学网陕西三支一扶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陕西宝鸡2015年“三支一扶”体检通知”,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2015宝鸡“三支一扶”招考综合成绩考察体检通知
各助学金招考有关考生:
现将宝鸡市2015年助学金招考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8:00
二、集合地点: 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凤凰雕塑前
三、有关要求:
1、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须出具上交《宝鸡市2015年助学金招考人员考察表》(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与报名表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
3、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须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28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
1、宝鸡市2015年助学金招考综合成绩公布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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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甘肃金昌三支一扶考试体检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开展金昌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金昌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通告》精神,现就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通告》要求,经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24名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金昌市新华路70号)
四、体检标准
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7:00准时集中点名准备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凡证件携带不全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集合点名后,所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统一存放。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熬夜、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要吃饭、喝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务办书面说明,市考务办将严格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
07-30
贵州省参加了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贵州2018三支一扶招募体检,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贵州2018三支一扶招募体检
根据《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要求,就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每个招募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体检日期为2018年8月1日-2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各市(州)人社局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体检人员近期应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三)体检人员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
(四)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应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体检具体工作事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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