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山西晋城行政机关公务员体检栏目,提供与山西晋城行政机关公务员体检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7-29
7月28日,2015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在市实验中学结束。
据了解,经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程序,进入2015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环节的共有268人,将竞争102个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市人社部门进行了周密部署,采取考生、考官双抽签等多项措施力保公平公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庆鹏,市政协副主席陈改玲对面试工作进行了巡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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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现将2015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考生共计268名(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8日,考生分上、下午报到入闱,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7:0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13:00。
面试地点:晋城市实验中学(晋城市城区建设南路32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考生报到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到后实行全封闭管理。
3.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封闭管理区域,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面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出现干扰面试的各种行为。
5.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及行车路线,按时报到入闱。
⒍随身携带证件及物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电话:0356-6966870
附件:2015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含参照管理)面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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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山西晋中2016年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体检公告。欢迎您阅读!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016年晋中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9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具体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9月3日 上午7:00前。
集中地点: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个人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集中地点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16年晋中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体检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354-3075640
...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山西晋城市行政机关2016年公务员体检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8月5日。
集中地点: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考生个人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参加体检的公安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于8月5日上午7:00到晋城市人才市场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体检机构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356-6966870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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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山西晋城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1、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2、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7月22日。
集中地点: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3、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考生个人收取。
4、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参加体检的公安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于7月22日上午7:00到晋城市人才市场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体检机构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工作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法[2013]2号),考察工作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机关组织进行。请报考市直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的考生于7月25日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报考各县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的考生于7月25日到各县人社局报到,请考生按时报到,参加考察,逾期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6-6966870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08-11
2015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
体 检 公 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3日。
集中地点: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考生个人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参加体检的公安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于8月13日上午7:00到晋城市人才市场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体检机构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356-6966870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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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山西长治行政机关公务员体检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长治市行政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8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6 日早6:30前
地点:长治行政学院(长治市委党校 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工农巷49号)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对公安机关职位,同时要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
五、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咨询电话:0355-2192547
(提示:考察工作拟于9月上、中旬开展,届时将由考察机关电话通知体检合格考生,...
07-09
2014晋城行政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晋城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晋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城区建设路24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以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10、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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