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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安排通知5篇

 

  经过深入研究出国留学网为您综合了“公司工作安排通知”。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我们都涉及拟写公告通知这样的事情。公告所包含的信息都是当前时期下的必备知识应该了解。如果您认为这篇文章有用还请将本网页网址收藏起来以便随时回顾!

公司工作安排通知 篇1

  为使春节放假期间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放假期间春节值班做如下方案安排:

  一、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要求:

  1、本年度春节值班从20xx年1月15日早8:00开始到20xx年1月30日17:30止;

  2、春节期间为加强保卫工作,临时从员工中聘请值班保安,值班期间履行保安职责,坚守岗位;

  3、值班期间所有保安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队长请假;

  4、春节值班期间由保安队长负责,所有留守单位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安队长的管理和安排;

  5、春节“值班”人员分为三个班,每班8小时,每班5人:大门2人,称废纸处保安亭1人,车间值班2人,大门设置门岗、巡逻岗。巡逻范围包括:厂区、宿舍、机器设备、门窗等,巡逻记录需由门岗和巡逻岗的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6、春节值班期间,未经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厂区。

  7、春节放假期间有亲友探访的,要在放假前写好申请,亲友探访时严格按照门禁制度进行登记。

  8、春节放假期间,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一律凭放行条,由值班保安员签字确认后才可放行。

  9、携带单位物品的,放行条需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或授权签字。

  10、春节期间保安人员要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因擅离职守致使单位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有关春节值班的待遇。

  1、大年三十晚单位为所有在单位留守的员工每人补贴20元(所有留厂人员必须在1月14日下班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年三十当天在保安室登记);

  2、春节期间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吃饭问题自行解决或由保安队长统一安排;

  3、放假期间单位要求维修设备或规定需上班的人员(如保安、清洁人员等)的工资待遇:(含征用的协助维修的其他员工)、保安队人员按出勤计工资外,每天补贴100元,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报名参加值班的`人员按值班工资100元/天计,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

  4、车间由于工作需要安排维护、检修的人员,工资由车间提方案,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核定并报批;

  5、值班指定带班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00元。

公司工作安排通知 篇2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5月6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4月xx日下班前务必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节日期间,全体员工需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已确保紧急情况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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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做好安徽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而发布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完整的通知内容如下,安徽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3年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江苏的考生注意了,江苏2023年度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11日到18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可供参考。

2023年江苏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山东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山东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即将于2023年3月10日9∶00开始,报考工作的详细安排已经公布出炉,完整的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山东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2023年安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安徽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13日16:00期间进行报名工作,报名的具体相关事宜安排见下文通知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安徽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基础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3年内蒙古中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考将于3月11日7:00开始开始报名,报考工作的详细安排通知已整理如下,内蒙古2023年中考生来看看完整的通知内容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内蒙古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2023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23年中考和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需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3月11日7:00开始至3月21日18:00结束。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每日7:00-18:00开放。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预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资格审查三个环节。

  (一)网上预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3年中考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2.上传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着白色服装的用淡蓝色作背景颜色,着其他颜色服装的使用白色背景,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美颜技术处理,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图像规格为240像素(宽)×320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图像存储格式为JPEG或JPG。

  3.考生所在学校(在校生)或街道办事处(社会考生)对报名考生认真审核后,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签注“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4.考生设置的报名密码,在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时继续使用,一定要妥善保存、并注意保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信息确认

  1.继续统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或丢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2.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在校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预报名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上交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社会考生应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预报名表》,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信息...

浙江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浙江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在5月13日至14日进行,考试报考工作的相关须知及安排见下文通知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浙江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供浙江考生参考阅读。

浙江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 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规〔2020〕3 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3〕17 号)精神,现将我省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 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及考点

  考试定于 5 月 13 日至 14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 月 13 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 个专业)

  5 月 14 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 个专业)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3 个 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 素质和道德品行,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 须报考全部 4 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大专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 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4 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3 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 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2 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 门基础科目(报考级别 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报考“免二科”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上传)上述相应 证书。(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 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 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 门基础科目(级别为“增报 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工作时间期限,均 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 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 计)。有关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职业资 格考试专业对照表(http...

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2023年度的高职招生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做好提前准备,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有需要的考生可收藏本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

  各试点高校: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二、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全力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文件明确的工作规范,落实落细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报考条件、素质特长项目等重要信息的审核程序,确保合理合规、真实有效,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评卷录取准确公平。要加强对考官、涉考工作人员的遴选、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利益关系者回避”“违规评委黑名单”等制度,所有参加考评的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行两人以上的独立核对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安全。要加强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做到查之有据。

  三、优化完善招考方案,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试点高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综合测评方式和内容,强化对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等方面的考查。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实现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评价。

  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试点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及时整改完善。涉及招生办法、措施完善调整的,要加强风险分析,借鉴同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化解策略,应对...

四川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为做好2023年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特发布了考试工作安排通知,详细的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供四川考生参考阅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3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4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该项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见附件2。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

四川省2023年高中学考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四川省2023年全年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工作安排已经通知出来了,需要参加四川省高中学考的考生来看看详细的通知内容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供四川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要求,我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 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2〕291号)精神,确保我省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共设置语文 、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 (https://baike.so.com/doc/5386765-24854427.html)、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 14门科目与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考查。

  二、考试科目管理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 门科目(以下简称文化统考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负责实施。

  通用技术科目的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与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的 实验(实践)操作考查,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学校 具体实施,省上负责检查督促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三、考试时间安排

  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均有一次合格性考试机会,成绩不合格者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也可参加下一轮安排科目的考 试。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考试时长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科目的考试时长为60分钟。

  文化统考科目中的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中一年级下学期的6 月,补考安排在当年的9月;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中二年级上学期的1月, 补考安排在当年的6月;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中三年级上学期的9月,补 考安排在次年的1月。具体安排见附件。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中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21日—27日,补考安排在当年的9月16 日—17日。

  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中二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安排在高中三年级上学期,体育 与健康安排在高中三年级下学期,进行合格性考试成绩的确定。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教育主 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