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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现有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新会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一号;邮政编码:529152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2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
07-04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湖南省优秀院校、湖南省就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现有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310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邮编:421005)
第九条 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概况: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我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石鼓书院所在地——衡阳市,东眺秀水湘江,北望名刹南岳。校园规划面积一千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校内环境优美、楼群挺拔、茂林修竹、芳草如茵。
学院以“质量兴校,特色强校”为宗旨,秉承“明德 修能 致用 求新”的校训,打造“工商”品牌。我院下设工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医护学院,共开设三十二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经五大学科。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建立了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资深教授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学院每年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构建了一支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务实、进取的专职师资队伍。
学院积极创新特色办学之路,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零距离”就业,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在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地区设立就业联络处,历年安置工作做到用人单位称心、家长放心、学生安心。自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万名有用人才,成才典范灿若繁星。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32个(详见招生专业情况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2022年招生专业情况表
06-21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入选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有财税大数据应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参加2022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及五年一贯制的考生。
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琼发改费管〔2019〕824)及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已及时报备海南省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2022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五年一贯制专业,中专阶段4900元/学期,其中财政资助1400元/学期,学生缴纳3500元/学期。五年一贯制北大青鸟合作专业,10200元/学期,其中...
05-30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滨湖城市清镇,有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学院简介: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规划用地1000亩,下设七个学院(大数据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大健康学院、人文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5个专业。
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办学宗旨、优良的双师队伍、优质的教学效果、职业化的学校氛围、高品质的就业质量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得到了教育部、省市各级政府的肯定。2015年以来,学校先后获评“贵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校园”称号,2021年就业案例入选全国百强典型案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招生机构
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2022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贵州省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后,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要求
1、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高速铁客运服务专业:女生身高16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2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ahbvc.edu.cn
五、招生计划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对省考试院统一投档到我院的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数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参照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中的分数排序原则。
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不得填报。色盲者不能报考我院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数排名依次录取。
七、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3500元/生·学年,理科3900元/生·学年,艺术类65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十、其他须知: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勤、助、补、贷”等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学校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提升学历,提供多种学历提升渠道。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搭建专升本学习平台,录取率逐年创新高;设立自考助学中心,为学生在校进行本科段学历进修提供帮助;坚持办学国际化战略,与韩国、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培养关系。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安徽高考分数线、安徽高考成绩查询、安徽高考志愿填报、安徽高考录取...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13年我院将面向全国20个省份进行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13年海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和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专业9200元/学年,移动通信技术专业89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为6900元/学年...
06-18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0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20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三条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五条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68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980元-9380元/学年;住宿费:1900元/学年。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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