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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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荣获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现有工程造价等广西高校重点建设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程职业院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127。

  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五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用地面积1770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学院等 7个二级学院,建有铝研究院等应用研究院和汽车与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等7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及材料类、机械类、建筑类3个专业教学基地,建有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8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多元,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130多万册。开设有建设工程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9个专业,其中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5个专业为广西高校重点建设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

【2013高考招生】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27

  第三条办学性质:广西工程职业学院位于具有“南国铝都”美誉的平果大学城。是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毕业与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进档的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具体做法为: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填满6个专业志愿,又在“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若干其它专业的,我校将视其它专业的缺额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配”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灵活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择“不服从调剂”,而我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到该考生的,予以退档。

  第六章奖、助学金

  第九条学校建立了“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院实行奖、助、补、减、缓、勤、工等措施,奖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2013年累计发放奖、助学金共400多万元。

  学院实行奖、助、补、减、缓、勤、工等措施,奖励和帮助家庭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2011年累计发放奖、助学金共400多万元。

  就读我院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区政府奖学金5000元。

  学院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奖励每人800元、600元、200元。

  参与学院勤工俭学岗位的学生可以每月补助300元—1200元。

  第七章入学与注册

  第十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录取标准,经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公章,新生持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入学。不能按...

2022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一所专门培养艺术类人才的大学,现有表演艺术(舞蹈编导方向)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推行“阳光工程”的决定,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829),英文名为“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erforming Arts”。

  第三条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邮编:530226)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自治区招生考院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党委与纪检书记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录取,对浙江、山东、河北、海南、广东、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按该省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艺术类提前批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艺术类考生在生源省其它院校取得的艺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2022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在学生管理上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现有建筑工程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 学 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七条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第十条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全国各地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已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我院的考生,学院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考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护理专业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执行,不调整专业间计划数,录满为止。 第十二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三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执行。 第五章 助、奖学办法 第十七条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12000元。 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可申请,一等补助金4300元/年,二等补助金23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8000元/年。 4、 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

2022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在2018年荣获“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称号。现有关务与外贸服务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9

  第二条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8年,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学校现有会计金融、管理、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建筑工程、信息与智能技术、中德机电工程与汽车科技、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前师范、护理等9个二级学院44个招生专业。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关务与外贸服务、电子商务、供应链运营、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旅游日语、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安全防范技术、现代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护理。

  第九条 2022年我校44个专业拟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

2016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广西平果大学城,这是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红七军的红色故乡。校园环境优美,四季绿树成荫,是学习生活的好地方。学院现设有建筑工程分院、建筑设计分院、机电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继续教育学院等5个分院,开设有36个热门专业,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000多人。

二、招生规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27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 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进档的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总分含照顾分)。具体做法为: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达到该省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填满6个专业志愿,又在“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若干其它专业的,我校将视其它专业的缺额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配”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灵活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择“不服从调剂”,而我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到该考生的,予以退档。

5.艺术类考生录取。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省统考成绩。出档到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出档考生按照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以此类推。

6.如与教育考试部门公布文件相冲突,以考生所在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文件规定为准。

7.我院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两个专业有特殊要求。标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第九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院实行奖、助、补、减、缓、勤、工等措施,奖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2015年累计发放奖、助学金共400多万元。

就读我院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国标代码:14197

  七、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半城山色、半城湖,有宜居之都、运动新城之称的黄石市,学校依山傍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学子成才的理想园地。

  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22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22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22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成绩。

  6.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9.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 435003

  学院网址: http://www.hbei.com.c...

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得到了广东省政府委派专家组“高起点、高标准”的评价。现有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6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邮政编码:51602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