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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下半年惠州大亚湾区教师资格证认定证书领取通知”,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祝同学们金榜题名!
2018下半年惠州大亚湾区教师资格证认定证书领取通知
大亚湾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资格证书定于2018年11月13至14日发放,通过资格认定人员请于办公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B606)领取,联系电话:0752-5562637。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宣教局
2018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宣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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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上半年惠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及认定申请表通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关于领取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的要求,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已结束,请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注:节假日不上班,另9月28-29日因秋季认定现场确认不办理领取);上午8:40—12:00,下午14:40—18:00。逾期不领,将不代为保管。
二、领取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03室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含:《教师资格证书》壹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壹份。
(二)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联系电话:0752-2261269
附件:惠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册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7年秋季广东惠州惠城区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希望广大考生们都能好好复习,并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2017年秋季广东惠州惠城区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惠城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完成,请2017年秋季在惠城区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通过的人员到我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证地点
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四楼403室)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存档密封材料请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拆封并存档,没有建立个人档案的人员则密封自行保管)。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惠城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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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考生们,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广东惠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广东惠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我市2016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领,将不代为保管。
二、领证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四楼403室教师继续教育科
三、领证要求:申请人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手写签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档案袋内含:教师资格证书壹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壹份。
(2)领取人必须对档案袋内《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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