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成都房屋限购政策栏目,提供与成都房屋限购政策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2-24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湖区政府,西湖区政府,青云谱区政府,青山湖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土储中心,江西省银监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严格落实2016年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加快供应节奏,对列入了2016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各区(开发区、新区)加大征迁力度,形成净地;盘活各类存量土地,摸清底数,加强分类督导;加快开发项目报建审批速度,促开工、促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明年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住宅开发报建量不得低于前两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地税局
三、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指导江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核查;金融监管、房地产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银监局、市金融办
现在澳洲买房,吸引了越来越多中国买家。那澳洲购房有哪些限制条件?出国留学网小编也为各位整理了在澳洲买房限购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澳洲如何定义外国人
现行澳洲的法律条款对“外国人”有着严格的界定,区别如下:
外国人:身在境外,未持有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的签证.其中包括:非澳洲常住居民、由外国人开设外国资本控股的公司、由外国人开设外国公司控制的信托财产受托人;
二、外国人在澳洲买房的限制:
1、外国人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
外国人在澳洲不能购买已建成的二手住宅.在获得FIRB批准后,可构面澳洲全新住宅;
2、外国人不可进行房屋拍卖
如果是新房可以拍卖,但一般新房拍卖相当少见
三、外国人在澳洲买房时必须获得FIRB申请
近年来,随着澳洲房市的火热,涌入了众多外国买家,为此,澳洲政府近对FIRB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从2015年12月1日起,海外人士在申请FIRB购房许可将面临新的申请费标准,FIRB将联合澳洲税务局一起对住宅类物业进行管理。审批时间、申请流程、申请费用都有变化。
买房限制:
1、外国人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外国人在澳洲不能购买已建成的二手住宅,在获得FIRB批准后,可构面澳洲全新住宅。
2、外国人不可进行房屋拍卖,如果是新房可以拍卖,但一般新房拍卖相当少见。
3、虽然澳洲对于外国人买二手房有限制,但是对于买房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4、有签证的外国人可以买二手房,但是买来的房屋只能做自住用途,不能出租,并且在签证到期前三个月要将这套房产卖掉。
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申请购买澳洲房产,当前澳洲房产正成为一股热潮,吸引了越来越多中国买家。那澳洲买房限购吗?出国留学网小编也为各位整理了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澳洲如何定义外国人
现行澳洲的法律条款对“外国人”有着严格的界定,区别如下:
外国人:身在境外,未持有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的签证.其中包括:非澳洲常住居民、由外国人开设外国资本控股的公司、由外国人开设外国公司控制的信托财产受托人;
二、外国人在澳洲买房的限制:
1、外国人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
外国人在澳洲不能购买已建成的二手住宅.在获得FIRB批准后,可构面澳洲全新住宅;
2、外国人不可进行房屋拍卖
如果是新房可以拍卖,但一般新房拍卖相当少见
三、外国人在澳洲买房时必须获得FIRB申请
近年来,随着澳洲房市的火热,涌入了众多外国买家,为此,澳洲政府近对FIRB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从2015年12月1日起,海外人士在申请FIRB购房许可将面临新的申请费标准,FIRB将联合澳洲税务局一起对住宅类物业进行管理。审批时间、申请流程、申请费用都有变化。
买房限制:
1、外国人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外国人在澳洲不能购买已建成的二手住宅,在获得FIRB批准后,可构面澳洲全新住宅。
2、外国人不可进行房屋拍卖,如果是新房可以拍卖,但一般新房拍卖相当少见。
3、虽然澳洲对于外国人买二手房有限制,但是对于买房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4、有签证的外国人可以买二手房,但是买来的房屋只能做自住用途,不能出租,并且在签证到期前三个月要将这套房产卖掉。
...
05月18日讯,河北唐山限购最新政策:外地人买房社保需满1年。今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无法提供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房。
通知“严格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中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各项政策措施自2017年5月18日起执行。
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唐政办字〔2017〕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防止房价出现大起大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在落实好《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17〕57号)要求的基础上,启动如下调控措施:
一、严格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审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我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得向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装修贷款、父母为子女购房贷款业务;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时,仅限于其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共同还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合同范本栏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三)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有关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支持政策。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五)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六)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三、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七)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八)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九)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十)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
成都房屋限购政策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