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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在我的书柜里,要说最喜欢的书还得是《加菲猫》。尽管这是一本漫画书,但对我而言,却非常有趣、爱不释手。下面是小编为您编辑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去年寒假正值“第十届书香班级活动”中,我读了许多书,如《鲁滨逊漂流记》、《爱的教育》、《城南旧事》、《窗边的小豆豆》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城南旧事》。
第一次读过这本书,我就再也忘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英子,一个五六岁扎着两只羊角辨的小女孩,生活在老北京的胡同里,以童真的眼光观察着世界,关注着周围的人,她善良、天真、机智 、充满同情心的个性给我的记忆里烙上了深深的印记。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其中,似乎看到小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溪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 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大家的德先叔、和她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 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喜怒哀乐无时不在牵动着我的心。
这本书常常让我如痴如醉,我简直就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难过时我会跟着她哭,高兴时我会随着她笑,就连干别的事我也会不由地想起她,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小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 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妈妈见我一有空就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味,就问我:“你都把它看了这么多遍了,怎么还对它这样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每次读,每次对它的感受、心得、想法都是不一样的,这种感觉 非常有趣,所以每次它都会给我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这就是我对它百看不厌的原因。”
这本书是我 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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