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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执业药师的报名正火热开启,本文“河北2017执业药师报考要求”由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河北2017执业药师报考要求
根据“河北2017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河北2017执业药师报考要求。
报考条件如下:
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部分科目免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请各市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有效告知报考人员:
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
07-19
2017年执业药师的考试即将来临,现在正进行着报名。本文“2017江苏执业药师报考要求”由小编提供,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2017江苏执业药师报考要求
根据“2017江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2017江苏执业药师报考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1)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07-14
2016年浙江执业药师报考要求已经发布,想要报考的考生快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标准吧。相关信息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则上考生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并诚信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于7月18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1日。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信息。
(二)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6日至28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关学历(学位)与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等,按单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市,或部分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以聘评职务为条件报考或申请免试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聘评的职务证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5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已在网上交费的新老考生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市区。
(四)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和交费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报错级别和专业、选错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等,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交费时必须应考生进行交费。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五)以上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报考资格审查点、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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