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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并发布“云南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复审需要哪些材料?”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哦!
云南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回答: 2017年云南执业药师实行考后资格复审,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 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云南省内的社保证明(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2017年云南执业药师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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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云南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标准。
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合格标准的,请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右侧的“成绩查询”页面填写资格复核登记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在本网站《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中查询)。
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
玉溪 0877-2022699 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20号
版纳 0691-2123610 景洪市易武路17号
丽江 0888-5127622 5105619 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保山 0875-2130833、2125845 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4楼414室)
迪庆 0887-8222605 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迪庆州政府大院2号楼四楼迪庆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普洱 0879-2134964 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昭通 0870-2125983 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6号
曲靖 0874-8967974、8967990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楚雄 0878-3375119 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四栋五楼
红河 0873-3732537 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室大楼C309
文山 0876-2129133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二楼服务大厅4号窗口
大理 0872-2316316 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德宏 0692-2213725 芒市胞波路60号
怒江 0886-3622204 泸水县怒江州政府第二办公区
临沧 0883-2150108 临沧市迎宾路124号 临沧市人才市场考试中心
云南省人才市场 0871-63643756 人民中路170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 0871-64109360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12333、0871-65398823、65399615、65323993、65324809 昆明市学府路113号开放大学远程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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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山西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山西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月3日至1月7日,查看通知全文>>
审核所需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按电子文档方式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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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山西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安排:1月3-7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中获悉,2016年山西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1月3日至1月7日,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山西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联系方式)
因太原考区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数较多,为方便考生资格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在太原考区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严格按照下列安排持相关审核材料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1月3日审核序号为1—200
1月4日审核序号为201—400
1月5日审核序号为401—610
1月6日审核序号为611—810
1月7日审核序号为811—1010
(审核序号详见附件)
审核注意事项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三)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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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山西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各考区咨询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山西执业药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月3日至1月7日,查看通知全文>>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山西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联系方式
审核所需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按电子文档方式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附件3)。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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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山西长治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补充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6﹞17号)要求,现将长治市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学位审核的补充说明
考生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由考生本人在学信网(http://account.chsi.com.cn)自行注册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的学历需提供个人档案内学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专用章或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专用章,档案管理或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个人档案中学生登记表丢失的到学校或相关单位开具有关证明或复印有关原始档案并盖章签字。
二、关于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的补充说明
专业年限证明除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关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单位意见”的补充说明
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除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关于照片的补充说明
请考生携带2寸彩照3张(与报名时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序号后五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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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广东茂名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12月23-30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茂名市报名点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交材料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5楼511室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668-3916623。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
12-27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广东潮州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12月28-30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潮州”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复核(联系电话:0768-2130159)。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
12-27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6广东揭阳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12月26-1月6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揭阳”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663-8233640)。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一份(经单位审核盖章有效。原未打印的自行参照在电脑上制作并插入电子相片再打印,否则无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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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广东韶关2016执业药师资格复审时间安排:12月26-30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韶关考区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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