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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拐卖妇女罪,司法考试刑法中非法拘禁罪以及拐卖妇女罪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案情】
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某、郭某 6000 多元的报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 15 岁的女儿 A 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 21 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郭商定将 A 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A。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 6000 元将 A 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 A 后,要与 A 结为夫妻,遭到 A 的拒绝;陈某担心 A 逃走,便将 A 关在房间里反锁了 1 个多月,但 A 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 A 年纪小,太可怜,便让 A 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张某,让张某退回自己的 6000 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 4000 元的摩托车骑走。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考点 】 本题考察的是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盗窃罪。
【答案 】 1. 张某与郭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的拘禁与拐卖妇女罪,二罪并罚;郭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拐卖妇女罪,郭某对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情形负罪加一等的责任,二罪并罚。首先,张某与郭某对实施犯罪事先进行了商定,后又共同实施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可见,张某与郭某之间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且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他们之间构成共同犯罪。其次,张某与郭某将 A 骗出后扣押于外地的行为,是为索取债务而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而非绑架行为。再次,张某与郭某将 A 出卖给陈某的行为,是拐卖妇女行为。最后,在实施拐卖行为的过程中,郭某奸淫 A 的行为属于拐卖妇女罪中的严重情形,由于郭某的行为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畴,张某对此部分的严重情形不负罪加一等的责任。
2 .陈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罪。首先,陈某收买 A 的行为是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但是陈某按照 A 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其次,陈某将 A 关在房间里反锁 1 个多月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再次,陈某“索债”不成,将陈某的摩托车骑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该债务本身是非法的。
【法理分析 】 1 。我国刑法典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 2 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题中,张某和郭某为了向赵某索取债务。事先进行了商定,双方达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其后,张某和郭某按照商定的意思,将赵某的女儿 A 骗出,并扣押于外地,后又将 A 卖给了陈。在这整个犯罪进程中,张某和郭某一直保持着犯罪意思的联络,并共同完成了犯罪行为。所以,张某和郭某构成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 238 条的规定,张某和郭某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张某和郭某将 A 骗出,并扣押于外地,非法剥夺 A 的人身自由达 20 多天,构成非法拘禁罪。这里需要注意,张某和郭某非法拘禁 A 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因为首先,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民的...
为了便于司法考生系统性学习,【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拐卖儿童罪,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时刻理解题目意思,考出好成绩!
[案例]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答:(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答: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剩下的3万元债务,甲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
04-22
记得一个和平时一样的午后我放学回家,原本熟悉的那条路现在被许多钢筋水泥挡住了,这条路还在施工,我只好扭头走另外一条平时很少走的路。
走着走着,突然一个中年女人跟上我问我:“小妹妹,你放学啦?”“嗯,放学了。”我随口回了一句。“我是你妈妈的同事,上次见过的,你不认识我了吗?”陌生女人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抬头看了看她,我还在回忆着我见过妈妈的同事,想了好几遍,还是想不起这个人,肯定是骗子!
说完陌生女人拿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是坏人,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她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妈妈没和你说过吗?”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陌生女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妈妈。”她拉着我的手说道。
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对了,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便衣警察吗?我妈妈就在前面巡查,我们一起去吧”“什么?”“我说我妈妈就在前面巡逻,哎,你看,那就是了。”真是天助我也,我看到前面站着一个女人,我拖着陌生女人的手就要跑起来,谁知道,陌生女人连忙推脱,“不、,不,我突然想起局里有事,我先走了。”只见她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惊险的事情告诉我,遇到事情,千万不能慌张,要沉着冷静的面对突发事件,靠自己的聪明头脑勇敢面对,才有可能摆脱危险。
以上就是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为你带来的《险些被拐卖_学会生存作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本月早些时候,一封含有735889位英国人签名的请愿书被送至首相府,要求对英城乡儿童提供更多保护以使他们远离人贩威胁,而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政府在打击未成年人口贩卖时存在明显过失。
据《英中时报》10日报道,有案例显示,即便是在原本应该让被拐儿童倍感安全的护理院中,孤儿失踪的事也经常发生,其中很多人事实上再次回到了绑架者的手中。
而更多资料显示,仅在2009年,就有173名寻求庇护的孤儿于肯特(Kent)市政府下属的护理院失踪,而当地政府却在上周拒绝了成立打击拐卖儿童专案组的建议。
正是因为他们的严重失职,造就了数据中那些冷冰冰的数字。
原籍越南的轩(音译),于2009年独自出现在希斯罗机场,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相信他的父母是被迫同意将他贩卖到英 国来的,不过尽管他被当局及时发现并被转至寄养点照顾,但仅两天后他就失踪了——绑架者凭借航班信息追踪来英并掳走了他。六个月后,轩的重新出现却是在警 方查处一个伦敦的大麻工厂的行动后,他与其他工人被一道抓获。
随后轩被告上法庭,虽然被宣判无罪并被再次送入当地护理机构,但仅仅过了14天,他就再一次失踪了。
而根据资料显示,性奴役及在被迫在大麻工厂劳动是绑架者安置被绑儿童的常见形式之一。对有些被拐卖的青少年来说,尽管处境危险,但他们的遭遇很难被警方确信。
16岁的铃(音译)被警方和移民局注意是因为警方对伯明翰的一家中餐馆的某次搜查,铃声称她是两年前被从中国的福建省拐卖而来,随后被强迫在一家妓院工作,期间多次遭强奸和殴打,并被威胁会因试图逃走而丢命。
尽管孤身一人的她告诉警方她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她还是被释放出来而不是被送到当地护理院。
一年后,铃因持假护照再次被捕,警方遂将她的资料移送到专门鉴别和保护被拐卖受害者的政府机构。虽然铃一再声称绑架 者可能循迹而至,有目击者也看到过一名不明身份的中国男性曾在她的住处外徘徊,但一年后当局仍告知铃他们不能确信她是被拐卖的受害者,仅仅四天后,铃就再 次失踪并从此了无音讯。
一般来说,像铃这样的被拐儿童失踪后就很难找到。很多被拐儿童会被人贩子在不同团伙间不断转手,特别是那些被认定“价值不高”的孩子,人贩甚至只花300镑就可以将他们买到手,而有些不幸的孩子事实上已被人贩子杀害。
有批评者认为,当局的“忽视”和“怀疑”把很多儿童推回到极端危险的境地,但实际上一个简单的措施就可以避免这些情况。专家指出,只需为每个被解救的孩子配备一个监护人来确保他们得到相应的保障,就可以让那些徘徊在护理院外的人贩子无机可乘。
目前在苏格兰,当局实行的就是这种“监护人”制度,但英移民大臣戴米安·格林(Damian Green)却拒绝将此政策推广到英格兰,并声称“配备监护人对应被保护的儿童没有任何好处”。
显然,对于那些已被送到护理院的被拐儿童来说,他们经历的噩梦应该被终止。但数百个像轩和铃这样的案例说明英国对被拐儿童的保护非常不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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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有多可怕,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被拐卖孩子的生活有多惨,供您参考,更多资讯请点击(https://www.liuxue86.com)查看。
这些孩子被人贩子被拐卖到偏僻的地方,最幸运的孩子就是被买家收养,这些买家大多数经济条件有限,不能通过正规的渠道去福利院收养,但是庆幸的是,他们至少可以用心对待我们的孩子!
还有些孩子会被卖给一些贫困山区做童养媳,你可以想象下童养媳会经历什么?这是贵州山区被拐卖12岁的童养媳,她的眼睛噙满泪水。
一些非法分子用一些残暴的手段把孩子致残,然后让孩子在大街上乞讨,赚取路人的同情钱。
为了防止孩子逃跑,他们会被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用铁链子,像栓牲口一样死死的拴在柱子上!一些被贩卖的儿童即使是被找到也会因为身体上的残疾以及事后的心里都会对孩子影响一生,他们再也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的生活,也会因为自卑产生心里问题。
一些人贩子逼着孩子做一些高难度动作,用这些动作博人眼球,在路上乞讨,练习的过程中不会顾及孩子的安全,摔伤致残的孩子不在少数。
他们被变卖到一些偏远地区,做童工,孩子13岁之前很容易被非法分子拐卖,年纪很小的他们就开始在工地上搬砖头!他们还只是个孩子!
繁重的劳力,他们的体力被透支,生活上饱受极寒,如果干活少还要遭受黑心老板的棍棒伺候。
更为悲惨的是,一些孩子被拐卖后,非法分子摘取其身上的器官进行敛财,孩子因此丧命!
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竟然明码标价,一个个天使般的孩子就这样被他们残害了,试问,哪个父母可以接受自己的孩子被这样无情糟蹋。
他在等待什么?等待爸爸妈妈的拥抱或者警察叔叔的营救,或许这是支撑他们一直走下去的信念。
最后小编提醒:人贩子盛行,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看好自己的孩子。 愿每个天使般的孩子,都能在父母的怀抱里健康成长,愿爱你的父母永远在你的身边守护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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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拐卖儿童罪(1),案例分析题最难的地方便是灵活多变而且综合性较强,只有将涵括的法律知识都弄懂了才能够又好又快地解答,当你看到了类似的案例那么你便能够很好地将案例分析出来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拐卖儿童罪
【案例】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答:(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答: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剩下的3万元债务,甲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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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说起拐卖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越来越多的报道和越来越多失踪人口无不表示,拐卖就在我们周围。那么到底人贩子会将人拐卖到何处,为何被拐卖的女孩子又基本都跑不掉呢?留学网小编带你了解其中道理,希望不要再有人被拐卖,请保护好自己。
为何被拐卖的女孩子基本都跑不掉
作为一个正宗的山区人民,我来给大家谈谈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与一些建议。
山区其实也是分很多种的,比如我所在的山区,还是平地比较多,山群少,且矮。这样的地区一般适合经济发展人民繁衍,都会发展为镇啊县啊市啊,有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神马的,这些地方不存在买卖媳妇儿。你们要是到这类地区玩,不用太担心,不过也要谨防有些人贩子打着带你到这类地区工作或游玩或办事的幌子,在此地中转。
偏僻一些的山区,山路多为盘山公路,晴天也就一天几班车,遇上大雨可能遭遇山体滑坡道路毁坏,根本不通行。一般来说以村落为主,我去过这类的村。这样的村落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家里面留着的都是老人或小孩,到这样的山区,你就要留意。如果村落还比较发达,有小店(这点很重要!因为有小店证明此村与外界联系还算紧密,最好店规模大一些,每天开门的那种,不是只有零星小产品,有时开门有时不开门那种),车能直达村落,最好离站牌很近。一般这样的算富裕山村买卖媳妇情况也很少很少,逃跑可能性大。
最最最不幸的就是落入十分贫困的山区村落。
就是属于车都无法直达的地方,汽车下来以后还要走很远很远的山路才能到达。那种地方若是什么也不怎么熟悉的所谓朋友同学要带你去玩,趁早开溜,因为一旦落入那样的村落,自己能逃出来的可能性为零,真的为零。
第一你醒来的时候保证身上连根针都不会留给你;第二村里面就是头发花白的老奶奶跟你动起手来的时候你都会惊奇的发现她比你力气大的多
还有人说,烧菜的时候给他们食物下毒,或者专门烧一些相生相克的食物。你可以放一万个心,人家根本不会让你烧饭,就好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新买回来的媳妇,都是关在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面。不到生出一个小孩来,不会让你有出门的自由。
这样的村落我只去过一次,那一次让我刻骨铭心。
那是几年前的冬天,家里老人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回老家,这个老家其实他也有几十年没有回去过了,还是他小时候出生的地方。然后我们就开车过去,老家早已物是人非,和老人一个年纪的熟人不是离开老家就是早已去世,年轻的也不认识老人,我们本来打算看看就走。这时候突然有个年轻的后辈跟老人说当年他的一个老朋友现在搬到临近的村落去了。老人兴致勃勃的就要去,我们也就只好陪着。
开车开到一个村落,山路就没法开了,停在当地的汽车站,其实也就是一个停靠点,一户农家帮我们照看车。
我当时就打退堂鼓,怕老人家走山路摔倒,老人家那天特别的精神,非要去,我们晚辈也就搀扶着走。走了足足1个多小时,天都黑了,还没看到影子,后来那个后生让我们在原地等着,他去叫人来接我们。最后居然来了一匹马。。。。。我们都无语了,后生带着老人上马(我们哪个都不会~~~),又是足足走了1个多小时,才到了村。
全村基本都出动来迎接我们,说实话我们当时特别的感动,大晚上的,村长还带着一帮人站在村口等我们。还摆了几桌酒席,就在村长...
08-04
最近网上一直有人讨论“假如女孩被卖到大山给别人当媳妇,怎么逃跑出来?”作为一个正宗的山区人民,来给大家谈谈关于这个问题,一些看法,与一些建议。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为什么被拐卖的女孩子都跑不掉,供您参考,更多资讯请点击(https://www.liuxue86.com)查看。
不要以为拐卖妇女离我们很遥远,这里就有一段真实的经历。
作者说:这么多年我都忘不了那双眼睛,以至于都忘了她的长相,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像是绝望,又像是痛苦。
山区其实也是分很多种的,比如我所在的山区,还是平地比较多,山群少,且矮。这样的地区一般适合经济发展人民繁衍,都会发展为镇啊县啊市啊,有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神马的,这些地方不存在买卖媳妇儿~你们要是到这类地区玩,不用太担心,不过也要谨防有些人贩子打着带你到这类地区工作或游玩或办事的幌子,在此地中转。
偏僻一些的山区,山路多为盘山公路,晴天也就一天几班车,遇上大雨可能遭遇山体滑坡道路毁坏,根本不通行。一般来说以村落为主,我去过这类的村。这样的村落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家里面留着的都是老人或小孩,到这样的山区,你就要留意。如果村落还比较发达,有小店(这点很重要!因为有小店证明此村与外界联系还算紧密,最好店规模大一些,每天开门的那种,不是只有零星小产品,有时开门有时不开门那种~),车能直达村落,最好离站牌很近。一般这样的算富裕山村,买卖媳妇情况也很少很少,逃跑可能性大。
最最最不幸的就是落入十分贫困的山区村落。
就是属于车都无法直达的地方,汽车下来以后还要走很远很远的山路才能到达。那种地方若是什么也不怎么熟悉的所谓朋友同学要带你去玩,趁早开溜,因为一旦落入那样的村落,自己能逃出来的可能性为零,真的为零。
有人说和村里面人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第一你醒来的时候保证身上连根针都不会留给你。第二村里面就是头发花白的老奶奶跟你动起手来,你都会惊奇得发现她比你力气大得多。
还有人说烧菜的时候给他们食物下毒,或者专门烧一些相生相克的食物。你可以放一万个心,人家根本不会让你烧饭,就好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新买回来的媳妇,都是关在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面,不到生出一个小孩来,不会让你有出门的自由。
这样的村落我只去过一次,那一次让我刻骨铭心。
那是几年前的冬天,家里老人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回老家,这个老家其实他也有几十年没有回去过了。
开车开到一个村落,山路就没法开了,停在当地的汽车站,其实也就是一个停靠点,一户农家帮我们照看车。
我当时就打退堂鼓,怕老人家走山路摔倒,老人家那天特别得精神,非要去,我们晚辈也就搀扶着走。走了足足1个多小时,天都黑了,还没看到影子,后来那个后生让我们在原地等着,他去叫人来接我们。最后居然来了一匹马……我们都无语了,后生带着老人上马(我们哪个都不会),又是足足走了1个多小时,才到了村。
全村基本都出动来迎接我们,说实话我们当时特别感动,大晚上的,村长还带着一帮人站在村口等我们。还摆了几桌酒席,就在村长家院子里面,我家的老人激动极了,多喝了几杯。我们原来准备吃晚饭就走,后来想想回去还要走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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