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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一本书之后,你是否有在自己喜爱的句段中写下自己的想法?总结一下,记录下自己对这本书的笔记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
鲁迅先生有诸多著作,其中《故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地印象,相信你在看完之后,心里会变得五味杂陈起来……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故乡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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