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栏目,提供与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

 

恭喜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环节,下面各位考生就要开始准备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了。那么认定的时间是多久?认定的具体安排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

image.png

点击图片进入原文>>>>

  为做好本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

2020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考试通过了,什么时候才可以认定教师资格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5月9日至6月30日(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符合我省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我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2020湖南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备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对于一些基本的考试信息的了解是必不可少,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考试,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湖南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湖南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为保证2020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6.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②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

​2019年山西太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山西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下来了,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山西太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山西太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19年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范围

  1.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太原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教师资格时间

  2019年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3日8:00至5月23日18:00。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各县(市、区)认定工作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结束。

  四、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2019年黑龙江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年黑龙江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黑龙江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保证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实施,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要求,现就全省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黑龙江户籍、居住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 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 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行署)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22日至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二)现场确认程序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4月22日至5月17日期间进行(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

  3.《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

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公布,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12月9日,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过期将关闭网络认定系统,今年将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哦!

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按照《教师资格条件》(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652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师师德专题培训的通知》(黑教办函【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尚未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同时参加2018年师德专题培训并成绩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二、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3日—12月9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具体申报办法:

  1.符合认定范围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申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套印2份)。网上申报时“工作单位”必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

  3.我校申请人选择本单位为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过期将无法补报和确认。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注册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如没提交注册信息,视为网上申报无效,无法现场确认,直接导致无法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1日全天,地点: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室),请携带两份打印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

  三、有关政策及要求

  (一)关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师职业道德”面试测评

  由校内各院(部)组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测评时使用《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和《东北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测评意见分别填写在该《评分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应栏中。

  1.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

四川南充市2018秋季中职类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本栏目小编整理了“四川南充市2018秋季中职类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教师资格证考试更多的相关资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更新!祝您顺利通过测试哦!

四川南充市2018秋季中职类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南充市2018年秋季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入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一),照片格式为两寸标准彩色证件照。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驾驶证”。其他证件或证明均不能进入考场。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讲课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试讲题目公布如下(附件2),各学科所公布的试讲题目请全面准备教案(考室里无多媒体设备,请备纸质教案),试讲时将随机抽取其中一题进行试讲,准备的教案可以带进考室作为参考。

  中职类别从现行教材中自行准备三个试讲题目。

  四、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2、南充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讲课题目.doc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11月29日

  来源: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推荐阅读:

  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系统

  

​广西上思县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小编为您带来“广西上思县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认定10人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祝贺你们哦!更多有关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资讯小编将及时更新,敬请继续关注!

广西上思县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县直学校,社会有关人员:

  经上思县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和上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10人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名单如下:

  一、取得小学教师资格(7人)

  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3人)

  >>>点击查看:上思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认定10人教师资格名单

  201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认定体检表 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2018年教师资格证报名>>>

  2018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2018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

  20...

西藏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本网站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西藏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希望有所帮助!网上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抓紧时间申报材料哦。祝同学们金榜题名!

西藏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西藏民大附中,拉萨中学,自治区实验幼儿园,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正式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二)参加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普通话等级合格。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

  (六)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三、申请人(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导出的PDF文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

  (五)所任教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六)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八)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九)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各市(地)、相关单位统一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记申请信息。

  (二)各市(地)、相关单位统一收齐申请人相关材料并现场递交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展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回执》。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人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各单位及时统一组织办理领证手续。

河北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小编为您带来《河北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本网,请关注!

河北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我省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与机考全部通过者才可申请)

  二、时间安排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12日—11月19日(7: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地点为人事处(办公楼314)。

  3、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必须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体检,体检表格在附件中,正反两面打印。体检医院为二甲及以上。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由本人填写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自今年起,申请人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9、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10、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民办高校申请人提供)

  11、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四、有关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