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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东北石油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学校2019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东北石油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2019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19年我校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
05-16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宁夏医科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宁夏医科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医科大学(国际代码:10752),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具体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细计划可在宁夏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报考指南,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nxmu.edu.cn)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yzj1160)上查阅。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 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05-15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仔细阅读完招生章程后报考!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128 。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内蒙古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曾隶属于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学校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62个研究院(所);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0个,具有工程硕士(13个授权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建筑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有本科专业73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所设专业基本覆盖了自治区主要工业门类和主干产业,形成了研究生、普通本科(含民族预科)、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新城校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金川校区位于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准格尔校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第五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我校招生网或招生专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工业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及高职高专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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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就会有回报!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西藏农牧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供你参考。
西藏农牧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藏农牧学院,英文译名为:Tibet Agricultural and Animal Husbandry College。上级主管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学校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 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各类新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对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五条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西藏农牧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修订西藏农牧学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西藏农牧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协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西藏农牧学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八条 学校在区外省、市、自治区投放的计划,均为普通本科批次招生。
第九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有普通本科批次、部队生源本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部队生源本科执行部队生源本科线(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参照平行志愿录取中考生的报考志愿顺序进行招生。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发生改变。
第十一条 在普通本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实行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
西南医科大学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西南医科大学网址:http:// www.swmu.edu.cn,更多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西南医科大学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西南医科大学 招生代码:10632
二、学校地址
城北校区: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一段1号
忠山校区: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三段319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
五、学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全日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分别为四年和五年;全日制专科:三年
六、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儿科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法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英语、健康服务与管理。
2、艺体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专科专业:临床医学。
七、学历证书
1、本专科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达到培养目标,准予毕业者,颁发西南医科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西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2、普教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以下专业双学位学习: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英语,达到西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八、招生计划
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九、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采取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分数相同时候,按等级排序录取。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录取。重庆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100×40%)+体育专业成绩×...
不苦不累,高考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高考栏目编辑为您整理的中国药科大学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希望对您有用。
中国药科大学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办学层次:本、专科;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药科大学组建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担任委员,审议、检查、监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委员会下设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委托,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在本科层次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昆明医科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希望可以给你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昆明医科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有在编教职工6366人(校本部1591人,直属附属医院4775人)。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2745人,研究生2983人,留学生514人,成人本专科生23405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课程4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11项。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2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临床医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24项。“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科技奖特等奖4项、一等奖8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46项,位居全省第三,年科研经费达1.5亿元;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实验室、中心、基地等56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教学医院、43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7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1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78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3.校址:各校区校址如下:
(1)呈贡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地址: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18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三年。
7.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安顺学院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安顺学院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安顺学院2018年共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安顺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安顺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十二条 安顺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生源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平行投档)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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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第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所有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899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分两个校区:
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
邮政编码:065001
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渤海3号路东段
邮政编码:061108
注:本科护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一学年和专科护理专业在渤海校区学习;其它本专科专业在廊坊校区学习。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10—80841819 80841869
传真:0316-6058929
网址: www.bucmdf.edu.cn(教育网)
E-mail: dongfangzhaosheng@163.com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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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201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 College)。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三条 办学性质:昌吉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地址:昌吉学院有北校区(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和南校区(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两个校区。
第六条 昌吉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昌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昌吉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厦门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昌吉学院颁发。
第七条 昌吉学院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课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昌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学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昌吉学院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条 昌吉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昌吉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学制及专业加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区)级招委会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考条件考生。
第十二条 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中,本科层次各专业(“汉语言”专业除外)和专科层次各专业的“民语言”考生入校后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主要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凡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凡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昌吉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填报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志愿(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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