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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云南楚雄州公务员考试岗位生源地和户籍说明》,希望考生把握好时间,做好报名工作,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考楚雄州2018年公务员岗位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报考楚雄州公务员岗位的生源地或户籍作如下说明:
一、原楚雄州户籍的报考人员,因高考入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二、原户籍非楚雄州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18年3月16日前(不含3月16日)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楚雄州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楚雄州。
三、非楚雄州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楚雄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因此不能报考2018年楚雄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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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楚雄州公务员考试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楚雄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要求,2017年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整个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按照《公告》要求,我州州、县、乡机关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地点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
报考我州环境监察支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岗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25日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2幢307室)领取。报考县市、乡镇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7月25日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科)领取。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
参加面试的考生为:报考州级、县(市)、乡镇所有岗位的考生。
面试地点:全州统一在楚雄市紫溪中学进行。
(三)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面试考点,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室的,不得参加面试。请考生在考点大门前查看本人报考岗位代码和与之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
(四)面试方法
全州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五)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在全州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中统一临时抽调,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现场抽签确定考场。
(六)考生成绩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计算,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分数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宣布综合成绩,发出综合成绩通知书。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八)面试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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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条件和人员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若岗位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则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面试比例范围内人员)。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报考楚雄州、县市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
报考我州法检系统岗位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考生,如未接到通知,本人可咨询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78-3399207)、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8-3379769)。
考生最终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于2017年6月15日在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下载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全州统一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各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的人员请于7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2幢307室)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78—3389670。
2.报考县市乡镇的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楚雄市 0878—6550126;双柏县 0878—7722565
牟定县 0878—5216099;南华县 0878—7225729
姚安县 0878—5711516;大姚县 0878—6212515
永仁县 0878—6712191;元谋县 0878—8216981
武定县 0878—8712572;禄丰县 0878—4127879
(三)资格复审单位
报考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各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的由招录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县市乡镇的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县市乡镇(驻村期间作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人员由各县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做好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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