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民事诉讼法栏目,提供与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处理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它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和一切诉讼参加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准则,是法院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民事权益实行司法保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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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十月中旬,考试马上就要来了,为了考到一个好的成绩,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一)民事诉讼概述
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审判机关及其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我国的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事实体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3.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①重大的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法》规定某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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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及时查漏补缺!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③法院调解原则;④辩论原则;⑤处分原则等。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相关练习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解析】D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知识点
民事诉讼管辖,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相关练习题
在级别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 )
A涉外案件
B海事案件
C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D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解析】D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之地域管辖知识点
地域管辖,确定同级而不同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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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大纲频道为大家提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考研大纲:T49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考研大纲:T49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科目代码:T49
科目名称: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部分:大纲内容
一、民法总则
1.自然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民事法律行为
4.代理
5.诉讼时效与期间
二、物权
1.所有权
2.共有
3.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
5.占有
三、债权
1.债的履行
2.债的保全与担保
3.债的转移和消灭
4.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违约责任
7.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四、知识产权
1.著作权
2.商标权
3.专利权
五、婚姻家庭与继承
1.婚姻的成立与解除
2.夫妻权利与义务
3.亲子关系
4.法定继承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六、侵权
1.一般侵权的构成和法律责任
2.特殊侵权的构成和法律责任
七、民事诉讼法总则
1.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主管与管辖
3.诉
4.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5.民事证据
6.期间、送达
7.法院调解
8.保全和先予执行
9.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八、民事诉讼法分则
1.普通程序
2.简易程序
3.第二审程序
4.特别程序
5.审判监督程序
6.督促程序
7.公示催告程序
8.民事裁判
9.执行程序
第二部分:说明
1、基本要求:要求考生掌握并理解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熟悉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及制度,准确运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道德。
2、分值比例:民法总则(15分),物权(10分),债权(10分),知识产权(5分),婚姻与家庭(10分),侵权(10分),民事诉讼法总则(20分),民事诉讼法分则(20分)
3、题型分布:选择题(20分),简答题(20分),案例分析题(60分)
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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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临近,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三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一、单项选择题
1 、 户口是广东省 D县的陈某,2000年1月开始居住于北京A区,同年12月因做生意回到广州B区居住。因生意亏损,2001年9月,陈某回到北京C区居住,2003年3月陈某又搬至北京A区居住。2004年1月,陈某与卫某发生货款纠纷,此时,如果卫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3万元,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A区法院 B、广州B区法院
C、北京C区法院 D、广东省D县
2、2003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2005年2月,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区法院 B、乙区法院
C、丙区法院 D、双方协商选择的法院
3 、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电子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一批化工原材料,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第一仓库。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B区法院或者C区法院 D、B区法院和C区法院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都起诉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法院
C、最先立案的法院 D、最先受理的法院
5、2000年8月,户口在A区的甲某向户口在B区的乙某借款3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2001年3月起,甲某一直在C区其父母家中居住。2003年6月,乙某向C区法院起诉要求甲某归还到期未还的3万元。C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2年9月甲某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C区未形成甲某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在开庭审理前,2003年9月,因工作关系,甲某的户口已迁至D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A区法院应将案件退回C区法院
B、A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D区法院
C、A区应继续审理案件
D、A区法院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民事案件是( )。
A、合同纠纷案件 B、侵权纠纷案件
C、继承遗产纠纷案件 D、离婚案件
7、以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任意性规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划分为( )。
A、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B、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
C、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D、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8、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确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制度是( )。
A、指定管...
05-09
2018年法考临近,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二
诉权与诉
一、单项选择题
1 、 诉的制度是( )。
A 、由实体法规定的
B 、由程序法规定的
C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统一规定的
D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分别规定又统一构成的
2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二者是( )。
A 、完全一样的
B 、无关的
C 、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D 、有区别但无联系的
3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作任何表示。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为此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
A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4 、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 )。
A 、诉权 B 、诉讼权利
C 、起诉权 D 、获得司法保护权
5 、 餐饮公司与副食品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因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副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 20万元。本案诉讼中,餐饮公司提出下列两项请求:第一、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副食品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第二、由于大米是食品厂提供给副食品公司的,食品厂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营损失4万元。关于这两项请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两项请求均构成反诉
B、请求一构成反诉,请求二不构成反诉
C、请求一不构成反诉,请求二构成反诉
D、两项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二、多项选择题
1 、 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是( )。
A、母亲请求给付赡养费的诉讼
B、王某起诉前夫赵某,要求将女儿判归赵某抚养
C、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D、建筑公司起诉要求确认与开发公司之间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 、诉的要素包括( )。
A 、诉讼当事人 B 、诉讼标的
C 、诉讼理由 D 、诉讼标的物
3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是( )。
A 、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
B 、诉权与诉讼权利均是由实体法确定的
C 、诉讼权利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
D 、诉权是诉讼权利的简称
4 、下列关于反诉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反诉当事人的特定性 B 、反诉请求的独立性
C 、反诉时间的限定性 D 、反诉目的的对抗性
5 、下列关...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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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一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一、单项选择题
1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
A 、理论法学 B 、审判法学
C 、程序法学 D 、应用法学
2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
A 、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B 、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C 、诉讼法与审判法的关系 D 、诉讼法与司法法的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属于民事程序法( )。
A 、民事诉讼法 B 、人民法院组织法
C 、公证法 D 、仲裁法
2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是( )。
A 、实行的原则不同 B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C 、裁判的执行不同 D 、具体任务不同
3 、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具体方法包括( )。
A 、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方法 B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C 、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D 、中外比较的方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 D 2 、 B
二、多项选择题
1 、 ACD 2 、 ABCD 3 、 ABCD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 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C、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
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
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
A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B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C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D 、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
3 、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
A 、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B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C 、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
D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
1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履行供货义务。在本案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
A、甲公司向法院递交给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
B、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
C、法院向证人送达出庭作证通知的行为<...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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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1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一、单项选择题
1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
A 、理论法学 B 、审判法学
C 、程序法学 D 、应用法学
2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
A 、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B 、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C 、诉讼法与审判法的关系 D 、诉讼法与司法法的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属于民事程序法( )。
A 、民事诉讼法 B 、人民法院组织法
C 、公证法 D 、仲裁法
2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是( )。
A 、实行的原则不同 B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C 、裁判的执行不同 D 、具体任务不同
3 、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具体方法包括( )。
A 、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方法 B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C 、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D 、中外比较的方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 D 2 、 B
二、多项选择题
1 、 ACD 2 、 ABCD 3 、 ABCD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 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C、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
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
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
A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B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C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D 、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
3 、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
A 、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B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C 、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
D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
1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履行供货义务。在本案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
A、甲公司向法院递交给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
B、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
C、法院向证人送达出庭作证通知的行为
D、主审法官向院长...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汇总,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汇总 | |
1 | 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1) |
2 | 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2) |
3 |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3)
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B
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因此本题选D是正确的。
4.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答辩提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2)
1.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送达方式、缺席判决与中止诉讼的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受送达人不在家时,他的成年家属可以代收。本题中,诉讼文书开始送达的时候,并没有说此时被告下落不明,只是不在家,他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其妻子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因此,A项正确。
法院已经对宋某进行了送达,不因审理时下落不明而重新公告送达。因此,B项错误。
法院没有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义务。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根据《民诉法》第136条规定的情况看,本案不属于中止诉讼的情况,因此,D项错误。
2.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D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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