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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7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本文“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江苏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得知,2017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对象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改革:取消户籍限制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从1月11日开始,你知道江苏公务员考试政策变化的相关信息是什么吗?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取消户籍的限制关于这一政策改革你清楚吗,江苏公务员考试信息出国留学网做了如下整理。下面我们来看看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改革:取消户籍限制,快看看吧。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省级职位取消户籍限制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变革较大,除了考试科目有变动外,在招考政策方面也有体现。据悉,为采取有效措施在更广范围内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员报考江苏省公务员,2016年江苏省级机关考录职位取消了对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也就是说,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省级机关职位面向全国招考,这无疑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重要体现。

  盐城、扬州、南京等地户籍条件最为宽松

  2016年江苏市级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的咨询话题紧扣户籍要求。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6年盐城市招考公务员(参公)790人,全面开放户籍和生源地,面向全国招考。其中,仅部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有户籍要求。扬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南京市报考南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这是今年江苏省市级公务员考录政策的一个重大突破和调整,这也意味着江苏省市级公务员职位招录不再仅局限于当地考生,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此举开放度高,真正彰显了盐城市‘敞开心扉、广纳英才’的引才文化,更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顺应了‘515’引才计划的要求。

  2016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均不受户籍限制

  在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所有职位中,只要考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均不受户籍限制,只要职位其他要求也符合的,均可报考。高学历人才一直是江苏公务员考试对人才渴求的表现之一,但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情况来看,本科以上学历仍是招考主体。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很多2016届应届毕业生忧虑自己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能否参加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在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即可。江苏公务员考试历年均是广大应届毕业生的重要就职出路,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即将开始(1月11日-17日),请大家做好报考准备。

  总的来说,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各市职位均有江苏省外考生可报考的职位,只要符合职位条件,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欢迎各地优秀人才踊跃报考。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特别提醒考生:

  一是务必认真阅读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全面掌握有关考录政策,有疑问请拨打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

  二是公安、监狱戒毒管理系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均是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请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认真阅...

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误区(2016年)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将在2016年2月开始,在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考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广大考生们一定处于紧张的备考之中,相信你也想知道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及考试的过程中哪些方面的存在会对你的考试会有些许影响吗,快快把这些都杜绝掉吧。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收集整理了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误区。希望大家喜欢!

  一、报考动机存在盲目性

  虽然广大考生都热衷于报考公务员,但报考动机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大部分考生选择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理由很简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榜样力量:亲戚朋友在考或者有亲戚朋友已经是公务员。

  2. 从众倾向:身边有不少同学都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我也想去试试,以免落单。

  3. 实用为上:企业招聘有用,很多企业招聘的时候笔试就考行测或者申论。

  4. 父母意愿:从小凡事都听父母安排,父母的指示不会有错。

  5. 解决户口:考上公务员就可以解决当地户口,从此可以在大城市中扎下根来,再也不用漂来漂去。

  6. 获得实惠:作为就业的一种选择,公务员不但工作稳定、有社会地位,而且福利待遇也很好。

  除了上述的公务员报考理由简单外,现在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有很多想法,既想找工作、又想考研,还想参加考公务员考试。在这样的报考动机的驱使下,考生备考的动力往往不足。据调查统计,在公务员考生中,80%的是被动型学习者,备考公务员都是随波逐流。往往会心血来潮,买本书自己看看。在学习过程中,他们通常不会再去主动的搜集和整合能够帮助自己达到目标的资源。因此,学习的效果将会非常不理想。最终,导致笔试落败。即使有的考生“裸考”进入面试,但是,由于报考动机的盲目性,加之对职位缺乏了解,在面试环节中,也极容易被淘汰出局。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要端正报考动机。

  认真做好职业规划,根据自己的志愿、性格、能力等综合情况,加之对公务员的正确认识,最终决定是否要报考公务员。一旦决定了要报考公务员,要认真备考应在招考公告公布前几个月就开始收集相关信息、整合备考资料、寻找辅导机会。并时刻关注考试大纲的公布情况,在考试大纲公布之后,要第一时间研读考试大纲,了解大纲变化,并针对变化做一定的调整,为最后的考试做最大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顺利通过笔试,最终入围面试。

  二、职位选择存在随意性

  公务员报考阶段,往往最令广大考生头疼的就是职位选择了。由于对公务员工作本身缺乏相应的了解,很多考生在进行职位选择时,往往存在随意性。选择职位时,极容易造成两种极端现象:一是“扎堆”。一些考生在面对为数众多的职位时,随意的选择一些自己听说过的职位,这样,极容易造成一些耳熟能详的职位成为热门岗位,造成竞争压力过大,有的岗位的报考人数甚至过万。例如:税务、工商等职位,较易成为众多考生报考的目标,录取比例极低。这样的情况下,成功的希望极其渺茫。二是选择“冷门”。也有一部分考生,随意的选择一些较为生僻的职位,认为竞争压力较小,却没有考虑自己的能力和性格等因素,最终,即使考上,也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埋下隐患。

  公务员考试网建议:在进行职位选择时,考生切不可随意的进行选择,一定要慎重。这里,要运用一些选择技巧:

  1、结合自身条件,筛选...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考工作正式启动的时间大概在2016年2月,相信你也想知道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及考试需要满足什么的要求及限制吧,你是否能够顺利地报上名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收集整理了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在百度百科里“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的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是每个考生报考公务员考试的硬性条件之一,考生报考公务员考试,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国籍这一条件而言,大部分考生均符合报考条件。

  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是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一个考生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肯定就不符合去政府工作的条件,更不用谈为人民服务了。

  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品行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在群众眼中的形象,也会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如果某个考生平时素质低下,品德败坏,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的。虽然法律倡导人人平等,公务员报考不应该歧视任何人,但一些特殊岗位会因为其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对报考对象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考生因身体条件限制,不能正常履行职务,就不符合这类职位的报考条件。对于身体条件这一项,非特殊岗位一般不限制残疾人报考,目前有些地区甚至会专门设置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如上海市公务员考试。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

  如果考生受过刑事处罚是不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因此,有意愿报考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在社会生活中要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的处分中,开除公职是最严厉的处分,在职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终身不得再次报考公务员考试。

  是否符合在职公务员报考条件

  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中总是不乏在职公务员考生。在职公务员考生报考,需要符合公告中的有关在职公务员报考条件。关于在职公务员报考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种规定: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是否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那些还没有毕业的考生,这类考生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些考生对公务员考试不甚了解,不知道何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即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学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等都是应届毕业生。

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出炉,报相信你一定也在忙于备考,你知道报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的条件是什么吗,有哪些条件事特别需要注意的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 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 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 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全省职位均可报考。

  2.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可报考符合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 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 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4.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 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6.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 (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自定,并在招考简章中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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