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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艺术专业统考诚信考试提醒

 

  江苏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度江苏艺术专业生统考将在12月3日开始举行,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江苏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诚信考试提醒,具体内容如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江苏艺术专业统考诚信考试提醒”,可供参考。

2023年江苏艺术专业统考诚信考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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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3日进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4日进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将于12月11日进行,面试自12月12日起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5-83235975,举报邮箱:jsty20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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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诚信考试提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江苏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的诚信考试提醒,望各位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诚信考试提醒”,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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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3日进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4日进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将于12月11日进行,面试自12月12日起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5-83235975,举报邮箱:jsty2023 @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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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考前温馨提醒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考前温馨提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考前温馨提醒

  高考在即,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示考生,在考前和考试当天做好以下几方面:

  考前准备要做好

  1.“双证”文具都要带

  双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允许携带的文具:只准携带2B铅笔(质量要过关,以防影响答题卡的扫描)、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

  注意:如果是准考证丢失,请联系市、县(市、区)招办补办;如果是身份证遗失,请联系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论处。

  2.考场情况提前看

  如果考点是不熟悉的学校,建议提前了解考场位置、熟悉周边的交通环境,保证第二天考试不迟到。

  3.吃好睡好放轻松

  饮食宜清淡,尽量在家吃,合理搭配,不食生冷食品。

  适当放松,即使失眠也不用担心,因为在考场高度紧张的情况下,答题效率不会受到影响。

  考试当天守规则

  1.进场时间有规定

  语文、外语科目考试考生进场时间为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考生进考场时间为开考前25分钟。

  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起,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注意: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饰物的服饰,这样可以节省检查时间。

  2.答题要求看仔细

  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

  注意:不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外作答,不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3.突发情况问老师

  在考场上,如果遇到突发情况,如草稿纸用完、试卷折损、文具没有带全……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他们会视具体情况处理。严禁擅自向其他考生借用。

  诚信考试最重要!

  对于考试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如果是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等行为,根据《教育法》、《刑法》相关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哦!

  所以,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诚信考试最重要!诚信考试最重要!诚信考试最重要!

  最后,给大家几句叮嘱和祝福。

  希望你们,不逼迫自己,没有哪一个考生面对高考不紧张,接受“我紧张”这个事实,没有必要为此过于担心。

  希望你们,不懊恼过去,每一场考完以后,就清空这个科目的记忆抽屉,充满信心与勇气地去迎接下一场考试。

  希望你们,不担忧未来,没有哪一个人的人生是完全由高考决定的,人生的漫漫长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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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扬州公务员考试面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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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江苏扬州公务员考试面试提醒

  2018年江苏省扬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将于本周末(5月12、13日)在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扬州市江都路558号)举行,小编特别提醒:考生应熟读《考生须知》,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对应的候考室报到。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截至当天上午8:00仍未到对应候考室签到)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本周末,可能有雨,请参加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带好雨具、添加衣物,提前了解考点地理位置,规划出行路线,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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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2015考研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12-15

 

  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2015考研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江苏2015考研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环境,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试题的安全保密直接关系到国家考试公信力和新生入学质量,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如下:

  一、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参加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考试。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四、第一科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每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5-83235984,E-mail:jseea_yjs@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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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将受处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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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作弊将受处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诚信考试

  每年都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以“替考进重点大学”、“高考真题答案”等噱头“引诱”考生及家长作弊……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首次高考,若有组织作弊、代考、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除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简称教育部33号令)等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切勿作弊。

  一、考试违纪及其处罚办法

  根据教育部33号令,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相应的处罚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具体规定是: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试作弊及其处罚办法

  根据教育部33号令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相应的处罚是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具体规定是: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同时,如果被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下面这些行为中其中任意一项的,也同样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具体规定是:

江苏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考试须知

 

为保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试质量及考试公信力,江苏省发布了诚信考试须知,望每位考生仔细阅读并遵守,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公信力和人才选拔质量,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对在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告如下:

  一、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需物品(详见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不得在考场外逗留。为节省考生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所有考试科目都不可以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欢迎广大考生对考风考纪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83235984,E-m ail:jsyz2023 @ 126.com(邮箱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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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日到25日举行,请各位参考人员一定要认真阅读考试防疫要求,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考前提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2年10月江苏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防疫准备

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和考试所在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健康自考”。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点变更

受疫情影响,我省部分考点进行了变更。请涉及以下考点的考生尽快重新打印准考证。截止目前,进行变更的考点如下:

1.南京市

(1)原29中学天润城分校(小学部)考点变更为南京一中明发滨江分校(地址:泰山街道江山路18号)考点;

(2)原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尧化校区)考点变更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地址:栖霞区文范路28号)考点;

(3)原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迈皋桥校区)考点变更为南京市燕子矶中学(地址:和燕路565号)考点。

2.泰州市

(1)原泰州学院考点变更为江苏省泰州中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海军东路669号)考点;

(2)原泰州机电高职校考点变更为泰州市周山河初级中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玄武湖路6号)考点;

(3)原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考点变更为泰州市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地址:姜堰区三水大道1399号,所有考生从罗塘高中北门进入)考点。

后续如有考点受疫情影响变更,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会及时发布变更公告,请考生关注并确保登记手机畅通。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