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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二、学校地址
1.中山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建华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医科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机构设置
1.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医科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市、自治区)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医科大学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各批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间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录取。该省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考生如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依次比对物理、化学等级成绩;如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依次比对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上海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原则同第4条,但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
05-14
05月12日《2014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二、学校地址
1.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机构设置
1.河北医科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医科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14年招生总计划为1310名,其中本科1198名、专科100名、预留计划12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八、录取原则
1.河北医科大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分数清”录取规则。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录取。
8.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05-07
05月06日《2008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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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二.校 址:
1.本 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西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医科大学本、专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临床医学类与医学技术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法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45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500至800元/生年。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在综合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所就读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
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河北医科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 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加分提档。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提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或调剂到其它地区招生。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澳抗阳性考生慎报。
9.河北医科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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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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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二.校 址:
1.本 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西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3.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11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医科大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法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45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500至800元/生年。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在综合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所就读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转回河北医科大学学习后,按4500元/生年收取学费。
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河北医科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 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提档。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提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或调剂到其它地区招生。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河北医科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医学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中药学本科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方向)、护理专业(专科...
05-07
05月06日《2010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河北医科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二.校 址:
1.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西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3.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116号
4.西山校区:河北省鹿泉市杏苑路3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由河北医科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法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45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500或800元/生·年。
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在综合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所就读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转回河北医科大学学习后,按4500元/生·年收取学费。
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河北医科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5.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提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河北医科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医学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中药学本科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方向)本科专业、护理专业(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在学期间外语教...
05-07
05月06日《2011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05-07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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