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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各位考生注意了!22023年河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将在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关注考试信息。考试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河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安新县)。
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报名(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保定市东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光明路49号,联系电话:0312-3202867)。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有雄安新区户籍或已取得居住证;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申报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份;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雄安新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1份;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证明的单位对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通过本次考试所发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只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必要证件,本次考试不涉及相关工作安排。
3.拒绝相关媒体为吸引流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312-562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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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劳动合同书(出租汽车驾驶员可用)》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22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驾驶员劳动合同 出租车劳动合同 出租车驾驶员招聘的内容,以及《2013劳动合同书(出租汽车驾驶员可用)》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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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
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发布日期:2016-8-26
(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8月26月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 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 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
03-21
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要求,雄安新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于3月27日至3月28日在保定市东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2023年保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安新县)。
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报名(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保定市东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光明路49号,联系电话:0312-3202867)。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有雄安新区户籍或已取得居住证;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申报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份(附件1);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雄安新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2);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证明的单位对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通过本次考试所发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只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必要证件,本次考试不涉及相关工作安排。
3.拒绝相关媒体为吸引流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312-562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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