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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法律基础知识栏目,提供与法律基础知识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法律基础知识这本书籍的作者是王富君,该书籍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出版日期是2009年。本书严格依照教育部2001年2月颁布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写,在内容组织上注意面向中等职业学生的特点,采取案例引入,法条说明和解释的编写结构,突出实用性、生动性和思考性。本书可以作为三年制和四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和辅导用书。

2018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题第三十二章: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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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题第三十二章: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

  第三十二章  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一)民事诉讼概述

  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审判机关及其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我国的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事实体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3.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①重大的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法》规定某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2018年初级审计师专业相关知识章节复习试题: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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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审计师专业相关知识章节复习试题:法律基础知识

  (第四部分)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C、显失公平的

  D、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欠缺

  2、下列关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而不是义务的承担者

  B、法律关系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社会关系也是正确适用法律调控社会生活的前提

  C、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D、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3、下列关于法律关系内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B、权利表现为权利的享有者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C、在法治国家,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D、法律关系中,一方享有的权利和另一方享有的义务是对等的

  4、法最显著的特征是:

  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C、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D、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5、关于地方性法规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C、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地方性法规

  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抵触宪法或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会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A、奖励举报人

  B、服刑1~3年

  C、返还财产

  D、赔偿损失

  E、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有:

  A、宣告民事行为无效

  B、返还财产

  C、赔偿损失

  D、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E、奖励举报人

  3、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会发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D、民事起诉

  E、效力待定

  4、下列关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任何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的,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构不成法律关系

  B、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最多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否则就无关系而...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法律基础知识

 

  考友们都准备好监理工程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法律基础知识”,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关系构成的三个要素及其含义:

  1、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着。

  2、客体——又称标的,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

  3、内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代理

  1、代理的方式: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2、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行为。

  3、代理的法律特征:

  1) 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代理人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表现自己意志

  4)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委托代理成立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不一定是书面形式)

  2)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设立权利和义务;

  3)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设立权利和义务

  5、无权代理

  1) 未经授权的代理

  2) 越权代理

  3) 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6、无效代理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同被代理人订立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另一被代理人订立合同

  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7、对无权代理的追认和拒绝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权追认(认可),追认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就成为有效代理;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没有给予追认视为拒绝,得到拒绝的无权代理就成为无效代理,其代理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8、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确的,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无权代理,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

  (此称为表见代理)

  三、法人的 概念

  1、 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四、合同的担保

  1、 合同担保的方式及主要特点:

  1) 定金(是一种对双方都有...

2017年中级经济师基础考点: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中级经济师基础考点: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哦,包括经济师考点等相关内容,欢迎广大网友前来学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资讯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吧!

  【考点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建议关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1.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4.辩论原则。

  5.处分原则。

  6.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进行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合议庭由3个以上的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

  2.回避制。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回避适用的情形包括:

  ①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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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2017要点:法律基础知识

 

  审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审计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2017要点:法律基础知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法律基础知识

  【审计师资格考试要求】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1.掌握法的内含、特点和本质

  2.掌握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3.掌握我国法律的形式

  4.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二)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1.掌握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2.熟悉法律事实及其种类

  (三)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1.掌握法律行为及其特点

  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掌握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4.掌握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5.掌握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6.掌握法律责任的特点和分类

  7.熟悉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8.熟悉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9.熟悉法律制裁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1.掌握法的内含、特点和本质

  2.掌握我国法律的形式

  3.熟悉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4.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二)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1.掌握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2.熟悉法律事实及其种类

  (三)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1.掌握法律行为及其特点

  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掌握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4.掌握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5.掌握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6.掌握法律责任的特点和分类

  7.熟悉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8.熟悉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9.熟悉法律制裁

  二、审计法

  【审计师资格考试要求】

  (一)审计法概述

  1.掌握审计监督的原则

  2.掌握我国审计机关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3.掌握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关系

  4.熟悉审计法律关系

  5.了解广义和狭义审计法的内含及审计法的渊源

  (二)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掌握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2.掌握审计管辖、确定审计管辖权的原则及审计管辖权的转移

  (三)审计程序

  掌握审计程序三个阶段的具体规定

  (四)法律责任

  熟悉审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审计法概述

  1.掌握审计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