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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莆田2017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审核点”,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莆田2017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审核点
据“莆田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可知,福建莆田2017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审核地点如下:
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审核时间:7月20日至21日(2个工作日);
(二)审核地点:莆田市政府对面莆田市政南广场D楼一层14号窗口。电话:0594-2650563。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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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7东莞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东莞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和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东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期间,按照在司法部网站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本人前往东莞市司法局三楼司考法制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电话:0769-22480222,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照片。
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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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7惠州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惠州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资格申请
(一)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选择在我市办理的,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按要求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提交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材料。
1、时间:2017年7月20日(周四)至21日(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七楼);联系电话:0752-2167030。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打印)。
(2)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1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现场打印)。
(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信息承诺表(1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现场打印)。
(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由惠州市司考办现场打印)。
(5)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毕业证书原件。
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本人同一底片2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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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梅州2017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梅州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 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精神,现就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梅州市梅江三路143号,市司法局二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考试和鉴定管理科,联系电话:0753-2308028)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本人前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2张)。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2张)。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提交A4纸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毕业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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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7汕头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广东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期间,按照在司法部网站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本人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用于粘贴在相关申请表格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照片统一印制。
(五)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学习时间与学制不对应的,需提交毕业学校开具的延长或变更学籍相关情况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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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7深圳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期间,按照在司法部网站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本人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用于粘贴在相关申请表格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照片统一印制。
(五)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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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广州2017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期间,按照在司法部网站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本人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用于粘贴在相关申请表格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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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广东2017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期间,按照在司法部网站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本人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需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申请人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印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时不符的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用于粘贴在相关申请表格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照片统一印制。
(五)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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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南京2017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关于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公告的要求,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
凡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标准(360分)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居住地或户籍地、工作地在我市,均可选择我市为申请地,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请
申请人员应按司法部公告要求,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按要求准确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注意选择南京市为申请地。
(二)准备书面材料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A4纸,一式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同一方向,国徽面在上,一式3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3份);
4、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等情况均应提供相应法定职能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3份)。
(三)现场审核材料
1、申请人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书面材料,由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室进行现场初审,经江苏省司法厅复审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安排:
7月20日—2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具体安排:
7月20日——准考证号码后四位数在0001号至3000号以内的申请人员;
7月21日——准考证号码后四位数在3001号至6000号以内的申请人员;
7月22日——准考证号码后四位数在6001号至10000号以内的申请人员;
7月23日——有特殊情况的其他申请人员。
3、现场审核地点: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联系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三、注意事项
(一)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要求复印和准备好相关材料,特别是在学信网上查不到的毕业证书,应尽早办理认证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按序由本人现场提交申请。除在国外、住院,等特殊原因(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亲自到现场,可委托外,均需要申请人亲自现场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因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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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漳州2017应届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漳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资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和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我省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凡在漳州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双休日除外)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司法局窗口(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电话:0596-2960148)现场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我局因审核验证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6-2934126。
漳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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