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洋浦经济开发区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洋浦经济开发区栏目,提供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南西北部的洋浦半岛,现有面积31平方公里。200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洋浦保税港区,面积9.206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2.3平方公里已封关运作)。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了开发区四至。2013年10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儋州市三都镇整建制划入洋浦管辖,洋浦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人口10万。洋浦经济开发区地处泛北部湾中心区域,北与广西隔海相望,西与越南一衣带水,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周边20多个港口距离200海里左右,是北部湾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是我国距离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和中东石油最近的石油化工及油气储备基地,是中东、非洲油气进入中国的第一个节点。

2017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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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以全面委托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招聘方式,组织实施2017年度第二次初级雇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定员原则。按需求设置岗位,确定岗位招聘人员数额。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全面委托第三方招聘,人事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最低应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但《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中列明的紧缺专业,经洋浦工委同意,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四)先试用、后转正原则。报名参考人员被聘用后,不论聘用前是否参加工作,试用期均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50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认定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为所学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

  (四)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其他失信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9:00至2017年12月8日17:00。

  报名考生应将下列材料电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pcjgy@163.com 。

  1、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备注:申请表请提交一份电子版及一份扫描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上述材...

2014年洋浦经济开发区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2014年洋浦经济开发区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4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中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2014〕8号)精神,我区特提出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
    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主任:吴椅楠
副主任:朱金龙
成员:王子庆 廖同云 关 键 张倩倩
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发区的中招报名、报志愿、组织考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以及本区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适度调整招生比例结构,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积极发挥考试招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管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教育公平。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户籍不在我省,但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户籍不在我区的其他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在我区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为在我区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
(二)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
2.户籍在我区并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省市回琼生、往届生和具有我区户籍的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
3.户籍不在我区(含户籍在外省),但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我区报名并考试,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考试。
四、考试工作
1.2014年我省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7个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考试时间为6月25—27日。体育学科由省制定考试项目、考试工作方案,各市县(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15日—4月20日。
3.全省统一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由省统一命题、制卷和...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考简章及报名表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和调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科级以下审判人员2名,科级以下司法调研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审判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司法调研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审判人员应担任法官或检察官2年以上;司法调研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4、司法调研人员的调研论文应获得省级以上单位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有3篇以上调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5、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近三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具有《法官法》、《公务员法》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调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司法调研人员或审判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三楼);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ypfyxd2013@sina.cn 后,于2013年3月21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日期以邮戳为准)。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自我鉴定等内容)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调研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职务、审判或检察职务任命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着制服)、六寸生活照2张。

  (7)承诺书,承诺一经调动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愿意在该院至少服务满三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届满后,我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天涯法律网公布。如果选调名额与符合条件人员数之比达不到1:3,将相应减少选调名额直至取消本次选调。

  (三)面试

  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和调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科级以下审判人员2名,科级以下司法调研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审判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司法调研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审判人员应担任法官或检察官2年以上;司法调研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4、司法调研人员的调研论文应获得省级以上单位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有3篇以上调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5、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近三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具有《法官法》、《公务员法》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调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司法调研人员或审判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三楼);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ypfyxd2013@sina.cn 后,于2013年3月21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日期以邮戳为准)。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自我鉴定等内容)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调研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职务、审判或检察职务任命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着制服)、六寸生活照2张。

  (7)承诺书,承诺一经调动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愿意在该院至少服务满三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届满后,我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天涯法律网公布。如果选调名额与符合条件人员数之比达不到1:3,将相应减少选调名额直至取消本次选调。

  (三)面试

  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