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栏目,提供与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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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于3月1日公布,关于此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方式及安排见下文通告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供浙江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于3月1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接受在线申请复核的考区,考生应登录相应地址准确填写信息;接受邮件申请复核的考区,考生应下载填写《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将其作为附件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考区将在3月22日前,通过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至考生。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对是否存在合分差错进行核对。
考 区 | 在线受理或邮箱地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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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于3月1日向社会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入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浙江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告”,供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于3月1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接受在线申请复核的考区,考生应登录相应地址准确填写信息;接受邮件申请复核的考区,考生应下载填写《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将其作为附件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考区将在3月22日前,通过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至考生。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对是否存在合分差错进行核对。
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在线受理、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
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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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籍 证 明
兹有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是我校(院) 专业 师范类/非师范类 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 年 月入学,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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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重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复核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 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核查 科目代码 | 网站 查询分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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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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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系统入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6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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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注意!小特整理出了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详细技巧及方法,各位考生们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技巧及面试方法”,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其实对于面试,有两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对公告的解读;
第二,拥有短时间设计优质课,并能把它演绎出来的能力。
二、我们从历届的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中能够获得如下信息:
首先,试点期间,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的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很多考生担心自己去面试的时候抽到自己不熟悉的课题后,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完全不知道怎么去设计教学过程。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考生可以把自己的学科以及学段的人教版教材和教参看一遍,在看的时候也初略的想一下自己将会怎样去进行试讲。
其次,从历年公告中我们还能知道,教师资格证的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试讲、结构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形式的清晰化,能够帮助考生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熟悉试讲和结构化答辩环节。有些考生,公告上明明写的是试讲,结果自己却演绎为说课,那么发挥得再好也没用了。
最后,从历年公告里我们能够获取备考和演示的时间,一般都是20分钟备考,5分钟随机问题答辩,10分钟演示,5分钟围绕试讲内容的问题答辩。其中备考的时候还需要撰写教案!那很多考生就会抓狂了!20分钟去设计一个教学过程都已经很紧迫了,还要撰写教案,关键是最后还要把它演绎出来!怎么可能呢?
三、这就回到了开篇提出的第二件事情,考生需要拥有短时间设计优质课,并把它演绎出来的能力:
首先,需要做的当然在于前面提到过的,对教材的熟悉。考生应该尽可能地去熟悉教材,参考教参,理清教学思路和教学重难点。
其次,理清试讲的基本环节,一般说来,试讲都包括导入、新授、巩固练习、小结、作业这五个环节。当然,有些学科只有前面四个环节,没有布置作业这一环节,比如音乐、体育、美术等。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可以逐一突破,慢慢找到每个环节的设计规律。此外,无论什么科目,教材中所有的信息都是有参考意义的,这些信息也包括平时大家不太注意的泡泡框、插图、课后习题甚至脚注,它们其实都表明了该课的重难点,甚至教学设计的过程也能从中得到体现。比如上中小学语文课,课后习题的顺序经常可以直接作为整个授课的顺序,而对这些习题进行细化,就能串起整个教学过程。
设计好了教学过程,更重要的是要在评委老师面前演示出来。教学过程在纸上设计得再好,演绎的时候结结巴巴或者很生硬也是没用的。那么就需要考生在考前,就有意识的把提前设计好的教学过程演绎出来。
演绎的过程中,有几个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声音要足够洪亮并具有感染力;
第二,表情要自然,以微笑为主,如果涉及到一些讲故事的环节,表情语气要随故事的情绪起伏;
第三,要有师生互动,很多考生试讲时就一个人在讲台上干巴巴的讲,没有很好地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新课改理念。其实试讲是一定要体现师生互动性的,当然不是要和评委互动,而是和评委身边虚拟的学生互动,你要把考官以外的空间想成坐了很多学生,然后比如问了一个问题,你需要去点下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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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现在马上到了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的时候了,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下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已公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浙江2019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考生可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面试结果可于2020年3月3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PDF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获悉,高中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及内容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 | 1.1职业理念 |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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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快来看看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的“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吧,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浙江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在总结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本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依法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教师。其中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第五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七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受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八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
(三) 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四) 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合格;
(五)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六)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定期注册的,除具备首次注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 注册有效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符合相应的学时(学分)结构要求。培训学时(学分)的计算和认定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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