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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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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1. 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我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分数该怎么加?

  答: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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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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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6.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认定测试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2018浙江高考加分及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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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江高考加分及优录政策

  由《2018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可知以下内容:

  4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我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3.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6.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认定测试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

浙江2017年体育类加分减少到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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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017年体育类加分减少到13人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该省认真贯彻国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进一步减项目、降分值、限范围、强管理。2017年全省学科竞赛加分人数为0,体育类加分减少到13人。

  浙江同时“一对一”跟踪残疾考生录取全程,并积极与院校沟通协调,切实保障残疾考生权益。2017年该省149名上线残疾考生共录取145人,除因分数未达学校投档线外,无一人因残疾原因而未被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高考需以制度保公平,落实阳光招生,浙江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30个不得”禁令。“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均严格实行考生与考场考官随机匹配、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

  据介绍,浙江为促进城乡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继续面向该省29县农村学子实施专项计划。其中部属及省外优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313人,省内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录取5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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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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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7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可知:

  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4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高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获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4.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

浙江省取消“三模三电”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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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取消“三模三电”高考加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4日宣布,从2011年起对高考加分进行大幅“瘦身”,其中包括取消此前备受质疑的“三模三电”(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与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体育加分项目、取消“奥赛”省级获奖者以及科技竞赛集体项目获奖者中除“第一作者”外的加分资格等。

  同时,包括体育加分、学科竞赛等在内的所有奖励类项目高考加分分值均由20分降为10分。

  据了解,浙江省此前有32项体育类高考加分。新规出台后,将仅保留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根据教育部2010年11月出台的高考加分“新政”,除这8个体育项目外,各省份可根据省情选择2个体育项目。浙江省本次除了放弃高考体育加分的“自选动作”外,还将获得体育加分的“途径”从原来的数百项赛事大幅缩减为30项赛事。

  浙江省同时将继续执行申请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须进行省级统一测试认定的办法,同时,名单须经学校、市县、省相关机构的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后才能获得相应加分。根据调整方案,从2011年起,在省级统一测试环节还将为每个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进行全程录像,以便监督。

  此外,浙江省还对其他加分项目进行了“瘦身”。如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的加分资格仅限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省赛区获奖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集体项目获奖者的加分资格仅限第一作者。

  另据了解,作为过渡期政策,4日前,在规定范围以外,参加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赛事且已获得相应奖励或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者、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省赛区竞赛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集体项目竞赛获得奖励者,仍有在应届毕业当年申请加分的资格。

  浙江省体育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到2013年高考,将无考生可凭借“三模三电”获得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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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高考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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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浙江高考加分项目

  2016年浙江省高考加分对于考生资格的审核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体育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类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科协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所有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认定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不享受体育项目加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一项高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今年高考加分项目具体如下,考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方可获得加分资格,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

  1.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在政策限定的各体育类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中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的。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

  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浙江高考分数线、浙江高考成绩查询、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浙江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2015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2015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体育局、科协,各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经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高考加分政策意见。

  一、取消下列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下列高考加分项目:

  1. 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和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5. 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电子商务大赛、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省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凡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上述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考生,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仍可加分,分值为5分,其中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加分值分别为5、4、3分。此后获得相关奖项、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二、保留和规范下列加分项目

  1.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为20分。

  2.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为5分。

  3. 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为5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4. 根据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治县考生享有降分录取照顾”的规定,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为3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

  外省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按我省规定执行。

  

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改革

 

  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改革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我孩子今年读高二,获得过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等奖,今天网上都在传,明年起科技类竞赛高考不能加分了,这个消息对我们全家打击很大。”昨天下午,家长王先生被一个消息弄得心神不宁,他担心教育部发布的一个与高考加分有关的文件,可能让儿子在高考时失去10分的加分。

  昨天,教育部下发了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中,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项加分项目。

  2015年之前取得的奖项

  仍有可能获得加分,但不能超过5分

  针对王先生的担忧,钱报记者仔细研读了昨日教育部公布的“规范高考加分”的文件,发现文件中有这样一条:2015年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的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昨天晚上,钱报记者电话联系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浙江省2015年的高考招生政策,估计明年3月份出来,具体办法的规定,肯定在教育部大的框架下实行,也会兼顾浙江实际。

  钱报记者又从省内多所重高校长那里获悉,根据教育部的这份文件,2015年之前取得的奖项和荣誉,可能还会延续浙江省这几年的加分政策。而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的奖项、名次和称号,就没有加分了。

  这些项目能加多少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钱报记者推算,王先生孩子原来如果能加10分,在浙江省保留原有规定执行的情况下,也只能最多加5分了。当然,最牢靠的办法是看明年的浙江省高考招生政策。

  教育部在该文件中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浙江高考加分项目逐年“瘦身”

  学科竞赛加分人数不足加分总人数的1%

  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从2011年起,浙江省对高考加分逐年“瘦身”,比如今年取消了“三模三电”体育加分、“奥赛”省级获奖者加分,以及科技竞赛集体项目获奖者中除“第一作者”外的加分资格。

  从2013年年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频道根据《2014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意见》为您提供2014年浙江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信息,希望对您有用!祝您考试顺利!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6月6日,下同)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④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⑤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奖获证者,按《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校,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高考报名结束后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

  体育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