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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中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公布

 

  海南省公布了普高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中考考生们快来看一看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多少吧。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2021海南中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公布,欢迎阅读。

  2021海南中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含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60分。

  二、在汉族地区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410分。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最低控制分数线(特长生除外),省中招办将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并限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中招录取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取,违规入读的不予办理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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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己的身体素质

  这主要是对报考中职类学校的考生。一些中专职校、技校对学生的身体素质作了相应的规定,如视力、身高、有无疾病等,如果不符合条件,根本不会把考生志愿投档。

  2.家庭经济状况

  公办与民办、重点与一般、寄宿与走读、转制高中与综合高中,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特别是民办高中和“择校三限生”部分,所需费用相对较高,考生和家长应考虑到。

  如今年重点中学择校有“三限”的政策,根据学校层次的不同缴1至4万元不等,这就必须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了。同时,也要考虑学校是否有寄宿条件、家庭离学校的远近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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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中考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已公布

 

  2021年海南省的中考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已经发布了,中考考生们快来一起看看吧。下面就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1海南中考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已公布,仅供大家参考。

  2021海南中考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中等学校、有关高等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

  1.录取学校: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18日下午报到,7月19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19日下午—21日录取。

  (二)第一批

  1.录取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省农垦中学、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中、儋州市两院中学、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三亚市一中、海南中学三亚学校、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儋州市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临高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乐东中学,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1日下午报到,7月22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22日下午—23日第一批A段录取;7月25日—26日下午16:00修改第一批志愿;7月27日—29日第一批B段及指标到校生录取。

  (三)第二批

  1.录取学校: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在本批次招生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日上午9:00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操作培训,7月30日下午—8月1日录取。

  (四)第三批

  1.录取学校: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上午报到,8月7日下午—11日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以及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

  (五)补录阶段

  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含学生未按时报到空出的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从9月8日开始至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补录手续,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

  拓展阅读:中考结束后做什么

  1.可以和家长或者同学去自己心仪已久的美丽地方去做一次旅游,还可以在暑假里把自己已经生疏的特长拿出来练习一下。

  2.因为高中是更高难度的学习阶段,中考虽然考完了,但是不能考完了就把知识忘光了,应该温习一下初中的各门科目的知识点。

  初升高注意事项...

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根据海南省中招信息网发布的“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可知,海南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如下: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2.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特长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0日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同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备案。

  4.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指标)、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部分指标)、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5.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因招生出现特殊情况的除外)。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招录办法

  1.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含列入录取批次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省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统一出档,录取学校在网上按计划点录考生,录满为止,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下达市县(单位)的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由省中招办负责调剂。

  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新生,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10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20%的比例安排指标。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校区在五指山市)今年首次面向全省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50名...

2017年海南中考录取7月21日开始

 

  出国留学网海南中考频道的小编会及时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年海南中考录取7月21日开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海南中考录取7月21日开始

  7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中招办了解到,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开始。招生录取工作分4个批次进行,录取工作于8月11日下午结束。

  据悉,8月16日至1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中招录取系统自主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册报送审批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7月21日至24日将公布中招提前批学校入围分数线、提前批学校录取。

  各批次的录取学校及录取时间

  提前批7月21日至24日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实验班、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实验班、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第一批7月25日下午至8月2日

  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师附中、热带海洋学院附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市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儋州市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

  第二批8月3日下午至8月7日

  经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口景山学校(公费生)、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南昌茂花园学校(公费生)、海口中学(公费生)、海口海政学校(公费生)、海口山高实验学校(公费生)、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公费生)、海口大成高级实验中学(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公费生)、海南鲁迅中学(公费生)、三亚华侨学校(公费生)、三亚青林学校(公费生)、海南东坡学校(公费生)、儋州川绵中学(公费生)、儋州市鑫源高级中学(公费生)、儋州黄冈实验学校(公费生)、文昌孔子中学(公费生)、琼海嘉中海桂学校(公费生)、东方阳光学校(公费生)以及参照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除市一中在第一批次录取外,三亚各高中学校在此批次录取。

  第三批8月8日下午至8月11日

  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以下是海南2017年全部科目的试题发布入口:


2017年海南中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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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海南中考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2.省一级学校、省农垦中学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特长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0日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同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备案。

  4.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指标)、三亚市第六中学(部分指标)、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5.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因招生出现特殊情况的除外)。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招录办法

  1.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含列入录取批次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省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统一出档,录取学校在网上按计划点录考生,录满为止,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下达市县(单位)的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由省中招办负责调剂。

  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新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国兴中学10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20%的比例安排指标。

  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新生,60%用于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专业人才(中级以上职称)的子女。如出现个别市县的生源过于集中或入围生源空缺的情况,将由省中招办与该校以及有关市县(单位)中招办协商,对录取生源和人数作适当调整。少数民族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汉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原始分总分)。

  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招录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不单列,通过省文明办等有关部...

2015海南中考录取原则:三类考生不予退档

 

  海南中考录取原则:三类考生不予退档


  录取原则:

  已被公办高中录取后不退档

  海南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因招生人数过少办不成班的除外)。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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