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湖南医药学院栏目,提供与湖南医药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1-18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湖南医药学院是不是公办学校,属于几本?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本吗 是公办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医药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通常是根据该大学在各省份招生批次来决定的。(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大学,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
湖南省:湖南医药学院在湖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湖南医药学院是本科大学。(2021年开始,湖南省合并本科录取批次,不再分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等批次录取)
省外:如果湖南医药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湖南医药学院是二本大学。
湖南医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湖南医药学院是公办大学。通常来说,公办大学学费便宜,民办大学学费较贵。
湖南医药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1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65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8万册、电子图书166.3万册。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全日制大学生11227人,其中本科生9833人。现有教师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59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3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8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2人。
拓展阅读:湖南医药学院王牌专业
1、特色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其他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
省级重点专业:药学专业。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推荐阅读:
08-30
同学,湖南医药学院今年开学的时间已经确认了,一起看看吧。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湖南医药学院2021秋季开学时间:9月4日”,仅供大家参加,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湖南医药学院2021秋季开学时间:9月4日
1、学生9月4日、5日报到、注册,9月6日正式上课。
2、2021级新生9月9日、10日报到,9月22日正式上课。
拓展阅读:大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一、目的:为了让自己的大学生活过的充实,更是为了自己能学有所成。使自已不要在毕业后从这里走出而后悔。充分利用自已的时间过好人生最关键的三年,
二、目标:让自己具备会计专业要求的所有技能,并熟悉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所需的全部基本技能与知识。
能够实现现代审美欣赏能力的广告专业人才和广告设计师,要能熟练熟练的掌握各种广告设计软件与又能运用广告设计理论创作设计各种大众传播的广告的视觉艺术作品(大学学习计划书范文)
三、需掌握的知识体系:
主体知识层:
素描、色彩、设计概论、装饰图案、字体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标志设计、广告摄影、书籍装帧、广告设计、vi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图形创意、广告概论、报刊广告设计、报刊广告设计、展示设计、
辅助知识层:
photoshop和coreldraw。autocad和3dmax。制作技术主要是:掌握各设计及制作手段及广告制作与输出技术。学生毕业后可面向各类广告公司和企业广告部门、专业设计公司、网站媒体设计、报刊出版及杂志、印刷设计公司、包装公司、从事专业设计制作及设计管理工作。
推荐阅读:
06-13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西校区)
湖南省怀化市怀东路(东校区)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mu.com.cn
招生网址:http://zs.hnmu.com.cn
邮编:418000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第七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湖南省投档比例设置在105%以内,其他省份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推荐阅读:
06-08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医药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一起来看看吧!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湖南医药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五)联系方式:
邮 编:418000
咨询电话: 0745-2382419/2381505
监督电话:0745-238143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湖南省投档比例设置在105%以内,其他省份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条 ...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医药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湖南医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五)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hnmu.com.cn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382419/2381505/2382910(兼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稍作调整。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本科: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招收理科生;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助产学、市场营销专业文理兼招。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招,学制三年,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mu.com.cn
招生网址:http://zs.hnmu.com.cn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382419/2381505/2382910(兼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本科: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招收理科生;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招。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学制五年;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制四年;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招,学制三年,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进档...
09-19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湖南医药学院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湖南医药学院2016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取消及降低
《湖南医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于2016年7月26日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方案要求, 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2日,组织进行了公开报名。因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表)。
其它要求以2016年7月26日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方案为准。
咨询电话:0745—2380474(湖南医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45—2381430(湖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处)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医药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医药学院2016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五、联系方式:
网址:www.hnmu.com.cn 邮编:418000
电话:0745—2382419/2381505/2376598 传真:0745—238291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校长对招生工作总负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本科: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理科生,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文理兼招,临床医学专业学制5年,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学制4年,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招,学制3年,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
05-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五、联系方式:
网址:www.hnmu.com.cn 邮编:418000
电话:0745-2382419 传真:0745-238291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校长对招生工作总负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本科: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理科生,护理学专业文理兼招,临床医学专业学制5年,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制4年,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学、医药营销、针灸推拿、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文理兼招,学制3年,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宜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湖南医药学院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