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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的开学时间已经确认了,来看一看吧。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202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 秋季开学时间发布”,仅供大家参加,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 秋季开学时间发布
在校生9月4—5日报到,9月6日正式上课;本、专科新生9月12—13日报到。
拓展阅读:新学期大学生学习计划
时间过的真快,转瞬间自己已从孩童成长为一名大学生。由高中踏进大学的校门,自己各方面素质都有了飞跃似的提升。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要合理的利用好大学这几年的生活。
人在不同的领域都有特定的位置,只有找准这个位置,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走出最佳的人生道路。
来到大学我们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定位,在大学期间,毫无疑问我们首要的任务是学习。父母供我们上学,就是让我们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更大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来为社会服务。大学生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是学习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明确学习目标是大学生学习的战略前提,是提高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和效率的关键。一个大学生有无明确的学习目标,决定着他在大学期间是否有明确的追求,是否能够积极向上,以及他的学习效率的高低。学习目标为我们衡量活动的成效提供了最好的标尺。明确的学习目标是做好大学学习规划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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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湖南省招生代码:4745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湖南省招生代码:4745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设...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设有2000~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
05-2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设有2000~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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