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栏目,提供与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10-09
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考试频道为您推荐“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发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笔试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报考人员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的所有科目笔试,其成绩方为有效。
二.总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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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参加湖南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的考生,你们查询过自己的成绩了吗?你是否也是成绩合格的幸运者之一了,相信这份幸运的背后一定也隐藏了你们无限的努力和付出。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为你整理带来:2015湖南政法干警成绩公示,希望能够对你带来帮助。
2015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表公示
点击查看:2015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表公布
关于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到时,与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司法厅、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应迁入录取学校。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呈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再由省级政法主管部门退交省级财政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上述费用及违约金均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再由省级政法主管部门退交省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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