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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出国留学网讯 湖南省此次实施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按每人每月80元、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周岁计算,每人可领取奖励金约1.5万元,是之前奖励标准的约3倍,也是目前建立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的省份中两个标准最高的省份之一。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方式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随退休费发放。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由各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新核定。
2.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奖励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自国家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至本规定实施时,已死亡且享受奖励不足5000元的,由企业补足5000元。
3.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发放。
现在一个被人们说的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就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能够获得这一奖励。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篇解读2014年全国各省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出国留学网(www.liuxue86.com)
2014年全国各省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2014北京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2014上海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提供的独生子女证明,欢迎阅读。
独生子女证明
(单位)职工(女) 与 (单位)职工(男) 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姓名 ,性别 。 年 月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独生子女父母现婚姻关系 (续存、离异)。离异者,有无再婚 (有、无);再婚者,现男方 (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数 (个)。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女方单位(盖章)
(再婚家庭)男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独生子女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对特殊情况的规定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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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独生子女光荣证》是由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提供,需要独生子女证明相关内容敬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独生子女证明专题。
独生子女光荣证
【1】
独生子女证明
我单位教职工 同志,性别 ,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结婚时间 年 月 日,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 ,系其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均正确无误、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_____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章) ****大学
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计生委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办理时须携带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并留存上述复印件于计生办。此证明请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2】
申请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独生子女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对特殊情况的规定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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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提供的独生子女待遇证明,欢迎阅读。
独生子女待遇证明
兹有XXX,男,身份证号XXX;XXX,女,身份证号XXX,二人于X年X月X日在XXX登记结婚,于X年X月X日生育一男(女)孩,姓名为XXX,并于X年X月X日在XXX办理独生子女证。XXX夫妇至今只生育一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XXX系其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X年X月X日
独生子女证明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独生子女证的领取及待遇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
(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现如今的社会,每个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几乎都是公主病,家长们只希望孩子健健康康,无忧无虑的过好每一天。
但是我的爸妈不一样,不仅仅要我每天像个傻子一样美不滋滋的,而且还要成绩。我自知我学习成绩差到牛顿想把苹果树砍了,爱因斯坦想把灯泡砸了,居里夫人想要用雷劈死我。但是我还是“抵触”学习。不是不想学,只是喊着“我要奋斗”三天就坚持不住了。所以爸妈对我放低了要求-别不及格就行。
巧了,我这辈子就没及过格。
所以爸妈所幸就像其他父母一样,不管我了,然而我又回归到以前跟个傻子一样的日子了,我以为我会很高兴,可是,我错了。
爸妈开始冷淡我,我考不及格妈妈只是一句“习惯了”,几乎不跟我谈学习的事情,我每天还是无所谓,“自暴自弃”。直到那天夜里,爸妈在悄悄地小声说着什么,我躲在一旁听,好似听到了妈妈的哭泣声,我的直觉告诉我“快拿纸!”可是当我转头的一瞬间,听到爸爸说“她已经这样了,我们也没办法。大不了咱们养她呗!”听到这,我哭了,从来没有一句话这么触动我的心,当天晚上就决定:明天重新做人!
我在手机上设了闹钟,六点开始起床,虽然迷迷糊糊,被子掉在地上,人被分离,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起来了,一直到吃早点就没睁过眼。正好今天我爸的车限号,我就自己带着早点坐车走了,刚到学校妈妈给我打电话问我人呢,我说到学校啦!当时他们都震惊了。记得那一天我告诉同桌:上课别理我。我整整一天都没有说话,真的,好好学我能学到很多东西,之后在一年四度的月考中,我拿到了优+回到家爸妈激动的快要哭了,妈妈对我说“本以为你就不学了,没想到我闺女也是有用之材!”爸爸则在朋友圈里显摆闺女得了。
以上是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为您带来的《独生子女那些事》,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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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
【1】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独生子女证):
(1)本市户籍公民
(2)依法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自愿不再生育
(4)子女不满十六周岁
符合上述要求请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一张到本人户籍地办理。外省市户籍的可以在原户籍地申领,待户口迁入本市后,可以凭原籍的《光荣证》换领本市的《光荣证》。 您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您爱人为外省市户籍,如需申领,请到原籍地办理。
【2】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3】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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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是由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提供,需要独生子女证明相关内容敬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独生子女证明专题。
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
【办理的条件和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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