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栏目,提供与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3。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学校办学形式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类型:普通统考类、艺术类、体育类。学位类型:工学、理学、农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三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生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2016年继续实行按类招生,实行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根据专业人数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投档比例: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原则:普通文理类按照实考成绩(不含加分),艺术类、体育类按照专业课成绩采用分数级差及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办法:录取时首先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比例采用专业级差和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级差:普通文理类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
出国留学网考研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牡丹江师范学院2015考研现场确认,请广大考生及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5考研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
现将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2320)只受理牡丹江市、鸡西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和所有报考牡丹江师范学院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其他考生的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请咨询相关报考点。请报错的考生及时重新报考,以免影响考试。
二、现场确认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25、126阶梯教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户口、档案和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核对通过者领取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确认信息并签字,上交登记表。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453-6511006。
请考生考前3天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mdjnu.cn/)查看考试须知与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
推荐阅读:
2015年黑龙江考研报名入口 <... 05月06日《2009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牡丹江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文化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二批本科院校。
第三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五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中国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 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三) 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 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
(六)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 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九条 ...
03-07
出国留学网考研网为大家提供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考研调剂信息,更多考研调剂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考研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参照2015年国家进入复试分数线(A区),我校现发布2016年拟定接收调剂专业。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
类别
|
学科门类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招生学院
|
学术学位
|
法学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法学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
02-28
出国留学网考研调剂频道讯:2015牡丹江师范学院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2015牡丹江师范学院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根据往年调剂信息发布时间推算,2015牡丹江师范学院考研调剂信息一般在3-5月公布。
为及时帮助大家第一时间获得牡丹江师范学院2015考研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汇总(大家可以按Ctrl+F刷新网页,以便查看最新信息!)。
调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把握这最后一个机会,考生就要耳听八路、眼观四方,注意方方面面的信息和意见。怎样快速获取考研调剂信息,是调剂成功的制胜法宝!大家在没有找到以上学校的调剂信息时,不防看看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怎样快速获取考研调剂信息!
获取考研调剂信息大致有以下三种渠道:
第一条是网上渠道。
不少大学的研究生部网页都有网上调剂信息登记系统,大家可以通过登陆系统提出调剂申请,请注意,一定要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首次登录时一般要靠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在填写时还应注意:
1、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应与你原始报名信息卡一致。
2、待国家分数线下达后,符合该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将与考生本人联系,请及时将调剂材料(原始报名材料)寄交所选择的学院。
第二条是电话渠道。
调剂要尽早并且准确。一旦得出自己的分数可能达不到报考院校分数线的要求,除了上网查询并申请调剂外,还可以选定几所有可能录取自己的学校,向他们的研究生院打电话获得最新信息,并最好联系上该学院相关专业的导师,往往导师的肯定在这时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电话号码怎么查?这也有很多渠道,首先落实院校名称,可以向当地114查询;另外,上网查询、向师兄师姐、考友打听也是比较省钱的办法。
第三条是人情渠道。
这条渠道要求你和报考专业的导师有比较良好的关系。可以请求他们为你介绍其他的学校或导师。一般他们处于同情和惜才的心理都会帮助你,而他们说一句话能为你节省不少时间,避免一些无谓的周折。
考生在关注以上的三大信息渠道考生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动出击,保持信息领先
每年分数一出来网上就会公布很多调剂的相关信息,那么大家一定要密切地关注,努力争取调剂的机会。其竞争激烈的程度可想而知。这时,除非你初试分数或其他方面非常优秀,希望也不是很大。因为调剂不同与公开招考,很多信息是灰色的,不确定的。也不是说学校故意隐瞒,而是学校在...
05月06日《2008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全称:牡丹江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号
二、 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志愿间不设级差;专业间按照5、4、3、2、1的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英语、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国际经济法)、英语(翻译)、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旅游管理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一)、我院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学金。
1、师范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
...05-31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位于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开设本科招生专业58个,学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农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3;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位类别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专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考试院、学校招生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设置。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