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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风暴的台风眼是他的经纪人任晓妍,相比其他人的风口浪尖,大众关于任晓妍的背景和身份却知之甚少,王宝强8月14日的微博发布的离婚声明上就明确说了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随后由任晓妍担任他的经纪人,从中可以推测任晓妍是王宝强极为信赖的人,据说王宝强的公司宝亿嵘也由任晓妍独撑大局,未来的舆论战面临马蓉和宋喆的反击,扶持身心俱疲的王宝强的还得是任晓妍,那么鲜为人知、被公众所忽略的任晓妍究竟是谁?
网上关于任晓妍的信息确实很少,甚至她的微博都不太好找,你按照“任晓妍”的名字搜索到的微博不是她的,她的微博名是宝亿嵘-晓妍,认证材料是宝亿嵘影业-CEO,而她的微博头像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电影《大闹天竺》,任晓妍是这部电影的制片人,据称任晓妍持有宝亿嵘公司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看来任晓妍就是王宝强的左膀右臂,无论是拍摄的电影或是公司的位置。只是俱往矣,王宝强的公司名字“宝亿嵘”是不是也要改一改,要不就改成宝亨嵘(宝恨蓉)吧。
任晓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到2014年曾在乐视网工作,2014年跳槽到了宝亿嵘,先是在内容投资部工作,后担任宝亿嵘的CEO,任晓妍微博里称呼王宝强为哥,或许不少人猜测任晓妍是王宝强的亲戚表妹就是出于此,目前没有经过证实,不过宝亿嵘成立之初的股东就是马蓉和王宝强的哥哥王建永,此番经历身边最亲密的人的“背叛”之后,使用“自己人”也是情理之中,更何况不少明星的经纪人用的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是父母,而任晓妍短短两年之内在宝亿嵘公司里的职位提升不可谓不快。
任晓妍的微博里主要以转发为主,转王宝强拍电影和录真人秀,另外马蓉晒子女的照片往往也会得到任晓妍的转发,她的微博里没有像其他女生那样放出自拍,从她发布的关于个人的内容来看,充满着浓浓的文艺女青年气质,比如转发了徐峥的微博说“市场是简单而理性的,艺术院线的建设确实迫在眉睫”,赞了《琅琊榜》,说这是她近年看过的改编原著最棒的电视剧,她的简介是好多文艺青年的签名档都会用上的“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舆论漩涡之中,看来王宝强的新经纪人任晓妍是没什么时间旅行和读书了,不过这颇为文艺的话也并不是废话,书上的古典小说情节在现实上演,一次糟糕的旅行不是看不见新奇的风景,而是遇上了讨厌的人,身体和灵魂,往往不是在一条路上。
任晓妍是白羊座,王宝强是双子座,这两个星座位置相近,个性和行为模式相似,合作和沟通上会比其他人多一点默契,这是能长久维持下去的组合,至少从星座理论上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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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强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宝强的律师在新闻采访时曾表示,因对方存在不当行为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要求无过错方也就是宝强来抚养孩子。而法院在审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也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与子女间的感情,还有经济能力等方面。
宝强的上亿财产怎么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几个重要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同时,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给予补偿原则
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2、一方转移财产,可少分或不分的问题
今年国庆期间,最高法院发布了新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案例66号离婚纠纷案,明确一方在离婚诉讼...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司法考试知识点:公司股权分割”,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司法考试知识点:公司股权分割
【离婚案件中的股权分割处理】
离婚案件涉分割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确因股权与案外人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另案予以处理。
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另一方为隐名股东并要求分割相应财产权益的,参照上款处理。
【股权价值的确定】
离婚诉讼中待分割股权之价值存在争议时,应采取协商一致、评估、竞价、参考市场价等方式予以确定。
因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册不全以及企业经营者拒不提供财务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该企业在行政主管机关备案的财务资料对财产价值进行认定;或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企业的营业收入或者利润及其他方式来核定其价值。
【关联法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特殊人身性股权的分割】
职工内部流通股等具有内部流通性的股权,离婚诉讼分割时应具体审查,并征询职工所在企业等相关组织意见,以确定具体分割方法。
具有特殊个人人身性的村民股权应属个人财产,但村民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东为夫妻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及其他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
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的,可按比例分割股权;双方均要求补偿款的,释明当事人可另行对公司进行拍卖、变卖或解散清算并分割价款;夫妻一方主张股权,另一方主张补偿款的,可在确定股权价值基础上由获得股权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
上述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中注明的夫妻双方股权份额不构成夫妻间财产约定;但如设立公司时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财产分割书面证明或协议的,构成财产约定。
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及其他股东时,参照上两款规定进行处理。
【一人独资公司的分割】
离婚诉讼中夫妻中一人为独资公司股东,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且愿意和对方共同经营的,可按比例分割股权;双方均主张股权但不愿意和对方共同经营的,可在考虑有利公司经营基础上由一方取得公司股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通过竞价方式处理;一方主张公司股权,另一方不主张公司股权的,在确定公司价值基础上,由取得公司股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双方均不愿意取得公司股权的,释明当事人可另行对公司进行拍卖、变卖或解散清算并分割价款。
上述股权分割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股东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 】
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股东,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原则上可判决归股东一方所有,并给予非股东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非股东配偶放弃股权主张补偿款的,应在对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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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英语阅读:王宝强离婚为何围观群众这么多
Move over Olympics, this celebrity split is now what everyone in China’s talking about.
除了奥运会,现在中国人人都在谈论一桩明星离婚案。
A Chinese actor’s divorce from his wife, over her alleged extramarital affair, has social media buzzing, with posts about the subject gaining over five billion views.
一名中国演员和其妻子的离婚事件引爆了社交媒体,该演员声称妻子发生了婚外情。相关话题的网帖已获得超过50亿的阅读量。
Wang Baoqiang announced online on Sunday that he was divorcing his wife, Ma Rong, and sacking his agent, Song Zhe.
周日,王宝强在网上宣布要和妻子马蓉离婚,并解雇自己的经纪人宋喆。
He alleged that his marriage broke down after his wife had an affair with his agent, and that she had also transferred the couple’s joint assets.
他声称自己的婚姻在妻子和经纪人发生婚外情以后已经破裂,而且他的妻子还转移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Ma has hit back at Wang, accusing him of abandoning their family.
马蓉已经对王宝强做出了回击,指责他抛弃家庭。
The topic has sparked a debate about relationships and divorce, and it seems Wang’s predicament has struck a chord with many - which could explain the number of views, which are high even by Chinese standards.
该话题引发了一轮关于婚恋关系和离婚话题的讨论。王宝强的困境似乎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这也解释了为何此事能获得即使以中国人的标准来衡量都算是很大的阅读量。
The divorce quickly became a top trending topic in China. According to microblog Sina Weibo, posts with the hashtag #WangBaoQiangDivorce have been viewed over five billion times.
这场离婚在中国迅速成了一个...
08-24
2016司法考试迫在眉睫,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
2016年8月14日凌晨0点23分,“宝宝”王宝强一条离婚声明的微博,炸醒了为娱乐圈操碎了心的吃瓜群众,与此同时,很多网友在心痛宝宝的同时,也不忘感慨一番。更多网友关心的是,宝宝离婚案件会涉及哪些司法考试的考点呢?下面,小编就从宝宝离婚案谈一下司法考试的关注点之《民事诉讼法》证据。
网络上传播一组马某被抓拍的“房照”,并为网络广泛流传,如系真实照片,该行为已构成对马某的隐私权的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个人隐私禁止“人肉”曝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存在过错将担责,网站也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此类证明,涉及到民事诉讼法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婚姻案件中配偶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存在冲突,但如果严重侵权一方的隐私权,采取暴力手段等,一般很容易认定为非法证据,法官会进行排除。一般来说,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取得的视听资料属非法证据;通过长期跟踪他人而取得的视听资料属于非法证据;在公共场所中偷拍的视听资料原则上属于合法证据等。
那么问题来了,出现婚内出轨,该如何取证?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视听资料,现在好多婚外恋人热衷自拍,在缠绵中拍下亲热镜头,被配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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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016司法考试迫在眉睫,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婚姻法的考点”,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婚姻法的考点
2016年8月14日凌晨0点23分,“宝宝”王宝强一条离婚声明的微博,炸醒了为娱乐圈操碎了心的吃瓜群众,与此同时,很多网友在心痛宝宝的同时,也不忘感慨一番。更多网友关心的是,宝宝离婚案件会涉及哪些司法考试的考点呢?下面,小编就从宝宝离婚案谈一下司法考试的关注点:
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之《婚姻法》
关注点一:宝宝微博提出离婚及解聘经纪人宋喆的效力如何?
从法律上来讲,该声明中,既有有效的部分,也有无效的部分。
有效的是:作为雇主的王宝强可以解除雇员经纪人的职务。
无效的是:离婚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王宝强发出该声明后,其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并不因该声明而解除。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在夫妻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关注点二.马蓉婚内出轨,属于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
网上传言,王宝强资产过亿,但一直以来财产全部由马蓉保管,就连9套房产也是马蓉及其父母的名字,宝宝在各银行的账户中的钱全部被转走,起诉离婚的费用也是借来的;听到这些,肯定有很多小伙伴直呼好心疼宝宝!然并卵,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内出轨行为违反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破坏婚姻关系。常理来看,出轨破坏婚姻者理应少分财产才是,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影响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只有存在以上转移财产等行为,才应少分或不分。诸如婚内出轨等过错不影响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若马蓉婚内出轨,夫妻财产依旧只能平分,出轨一事只能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得作为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
关注点三.“宝宝”的宝宝怎么办?法院应该判给谁?
谈到这里,大家在《爸爸去哪儿》见过宝宝带着自己的女儿上过节目,看面相,绝对是宝宝亲生的,但是儿子大家都会觉得貌似更像经纪人。但是,宝宝在离婚声明已经明确表明,会争取自己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意味着,宝宝认定孩子都是他自己的,各位亲们就不要在宝宝伤口上撒盐啦~
我国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应当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
王宝强离婚起诉时求分割财产,本文“公务员时事热点:王宝强离婚起诉分割9套房”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欢迎您阅读!
8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本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
从王宝强发出声明开始,网上几乎一边倒的同情王宝强、谴责马蓉与经纪人。网友纷纷留言“宝宝心里苦”、“宝宝不哭”、“心疼宝宝”等等,关注与评论的热度持续不减,秒杀奥运赛事头条。有网友调侃道在这场明星婚变事件中,“宋喆获精牌、马蓉获淫牌、王宝强获痛牌”,虽有点低俗,却也折射出网友们脑洞大开,妙语连珠。不过,自从曝出王宝强夫妻共有财产中的9套房屋等巨额资产后,有网友开始掉转枪口了!
明星炒房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在为房疯狂的年代,明星不会置身其外,娱乐圈有大把的明星在炒房。固然,明星群体“楼王”频出,这与明星收入颇丰密切相关。其中不乏熟谙理财技巧者,从炒房中赚得盆满钵满,获得比拍戏、接广告更丰厚的回报。尽管网上传闻“宝马”离婚与“9套房”大有关系,甚至说马蓉已卷款带娃出国,但还没有确切证据证明“9套房”是真正的“第三者”。不过,倒是这“9套房”的习惯性猜想,引发“明星炒房”这一老话题,人们自然要问,就算王宝强有两个孩子,要这么多房子干嘛?
老百姓抱怨炒房团炒高房价之时,也许某个钟爱的明星正是炒房一族中的“中坚力量”。对于不差钱的明星们来说,利润高昂的炒房行为,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从明星“地主”到“包租公”、“包租婆”,这些年,炒房新闻中屡屡见到明星们乐此不疲的身影,诸如好几年前,赵本山被爆海南买地赚13亿、巩俐在北京购500万元别墅,以每月4万出租、炒房高手赵薇从国内大城市到海外购豪宅,成为“炒房高手”……
虽然明星们炒房也有失手的时候,损失几千万稀松平常,有的甚至赔上了亿万家财,“一夜回到解放前”,但民众对他们一点也不同情,哪怕他们曾是热心慈善的好人。原因很简单,这就好比有一大盆水,明星们舀了一桶后,再倒回去几滴水。如果当初不伸手舀那一桶水,直接往盆里添些水,饥渴的人们的感受就大为不同。政府禁止炒房,明星趋之若鹜竞相炒房,客观上助推了房价,特别是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明星们的“贡献”不容忽略。作为公众人物,以赚取暴利为目标的炒房,就是在与民争利。
在现实语境里,人们不要求每个演艺明星都成为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也不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他们的“理财”行为,但从民众的捧场与埋单中赚得第一桶金后,再拿去炒房,推高房价,让民众望“房”兴叹,即便明星在生活中受了伤,也不会再收获到一片同情之声了!
明星们的公益活动一个接一个,诸如“美丽童行”、“美丽公约”、“母亲水窖”、“爱心一碗饭”、“冰桶挑战”、“寻找黄丝带”、“百人援贵”等等。记得前年玩“冰桶挑战”时,王宝强可是位积极分子,不仅在片场穿着戏服淋水,而且还点名挑战徐峥、陈凯歌、郭富城、范伟等明星。对此,值得肯定。由此想到,演艺明星们不妨搞一个“乐住公约”的公益行动,以略低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出手“余房”,且“约法三章”不再炒房。笔者的这一建议虽有些天真,但明星们真能行动起来,那么,王宝强婚变的...
王宝强婚变一事在网上被闹得沸沸扬扬,本文“公务员时事热点话题:王宝强婚变”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欢迎您阅读!
如果将引起他人不快算作是一种失礼,那在舆论场上肆无忌惮地臧否人物,恐怕比王宝强的“失礼”严重得多。
王宝强发现自己的妻子马蓉女士出轨,公开声明离婚。那份声明措辞严厉,一方面表白自己忠诚、正派、宽容,另一方面指责对方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于8月14日(星期日)凌晨发出,瞬间引爆社交网络,许多文章网帖连夜刷屏朋友圈。
那些文章既有怒斥马蓉的,也有唾骂王宝强的,幸灾乐祸或心有戚戚者也不少。对别人的是非曲直对错好坏,一些人总能轻而易举就抢占到道德制高点,然后居高临下倾泻话语,而那些话语看上去又多半是“正确”的。
但是,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现代社会,还有一些更正确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坚守和遵从。在这个“地球社会”里,有一些基本的共识已然形成,譬如尊重个人选择与隐私,以及个人选择与隐私在公义、道德、权利和自由等等价值的排序中,处于什么位置。
无疑,个人隐私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对普通人而言如此,对公众人物来说同样不能例外。不少人以为王宝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应该“让渡”自己的隐私,无论是谁都可以对他及其家人说三道四、深挖细查、穷追猛打。这是一个严重的误会。公众人物的隐私同样受法律保护,他们要让渡的只是事关公共利益的那部分个人信息。王宝强跟马蓉之间的过往尤其是孩子们的一切信息,都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隐私,凭什么要被你们随便拿去消费?
至于王宝强的个人选择——决定离婚、发表声明、自我表白并指责对方、声明发布时机和方式等,均属于其个人自由及权利。
有些傲慢的“精英”看不起“乡鄙野夫”,认为王宝强的复仇方式野蛮粗暴。其实,王宝强的精明及对中国式舆论生成与传播方式的熟稔,恐怕并不在大多数批评者之下。他先下手为强,占领道德高地,为事件总体定调,未必不是为了将舆论可能给他造成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他一点也不傻,反倒是一些评论者太自以为是。更重要的是,就算王宝强粗鄙,那也是他的自由和权利。
美国女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作者)将日本的“耻感文化”理解为:无论如何不能做失礼之事。给周遭带去不必要的关注和不安,是很大的失礼 ——这方面,王宝强或许失礼了,虽然他有自己的苦衷。如果将引起他人不快算作是一种失礼,那在舆论场上肆无忌惮地臧否人物,恐怕比王宝强的“失礼”严重得多。
其实,中国古代文化就尤其重视“礼”,譬如孔夫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人与人关系中最基本的“礼”。如果你是王宝强,你肯定不想让别人如你们指责他那样去指责你,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那么,面对王宝强婚变,我们还是优雅一点吧。围观可以,围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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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王宝强称离婚心意已决
朝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8月14号凌晨,王宝强发表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几乎成为2016年下半年最劲爆的娱乐圈大事件。8月15日上午,王宝强现身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眼见这场离婚大战愈演愈烈,婚内出轨的妻子能分走宝宝的钱吗?两个孩子到底是不是王宝强的?离婚诉讼提到的各种奢侈品到底怎么分割?请法律老司机一一为你解答。
Part1:王宝强借钱交诉讼费是什么套路?
律师:很可能在打悲情牌
今日上午,王宝强工作室发表声明,在透露离婚纠纷案已经正式立案的同时,强调已借款交费。随后,有媒体爆料:王宝强数个银行账户中的大笔存款在一日之内被取走,所以此次工作室需要借钱交诉讼费。为此,搜狐娱乐咨询了易胜华律师,他透露,“正常来讲案件的受理费不会太高,应该按照起诉财产的1%来计算。”当然,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数额会较普通人高,但易胜华律师估计此次诉讼费应该不会超出百万。
在易胜华律师看来,王宝强的这一举动很可能是在打悲情牌,进一步坐实女方贪财的形象。当然,也不排除女方平日里对金钱把控比较严的情况。此外,有消息称,马蓉在离婚之前就已经开始转移财产,易胜华律师则表示,“在夫妻产生纠纷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要有证据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个人非法转移都属于无效行为。”
Part2:出轨的马蓉到底能不能分到财产?
律师:在法律上出轨证据很难取证!
8月15日,王宝强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包括9套房屋,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 等品牌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次离婚大战中,王宝强直指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对于马蓉有可能一分钱拿不到的说法,易胜华律师则持保守态度,他指出:王宝强认定妻子与经纪人出轨,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相关证据。一个是民间证据,也就是我们平日里所说的亲密合影、暧昧短信。另一方面是法律证据,。在易胜华律师看来,凭借目前网上流传的马蓉与宋喆的相关照片说明二人有亲密关系,还是力度不够,而想在法律层面找出出轨的证据取证也很困难,因为它需要证明二人有稳定的同居关系,而不是一、两次的性行为。
另外,易胜华律师还提到一点,想证明马蓉出轨,还可以采取的手段是对方自认,但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极小,并且类似的离婚案件多为不公开审理,也就是说最后王宝强手中到底有妻子什么样的出轨证据,我们无从得知(作为公众人物,通过其他渠道放出除外),所以妻子马蓉最后分不到财产的概率很低。
Part3:孩子到底是不是王宝强亲生的?
律师:王宝强已间接承认孩子身份
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近期网络上流传着各种王宝强儿...
这周席卷娱乐版头条的王宝强,可谓是婚姻的受害者,下面作文网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王宝强与律师的对话》,非常适合王宝强一贯的喜剧风格,很王宝强。
宝宝:我老婆劈腿了,我要离婚,我们的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婚内财产平均分配,只不过宝宝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宝宝:能赔多少?
律师:几万。
宝宝:几万顶个屁用啊!她劈腿,这些年我挣的钱她还得拿去一半!
律师:是的
宝宝:那我把钱藏起来,是不是就不用和她分了?
律师:不行。隐匿财产的,会导致你少分或者分不到婚内财产
宝宝:她又不知道我挣多少钱!
律师:你老婆劈腿的可是你的经纪人
宝宝:我靠 ,人钱两空啊!
宝宝:这是什么法律啊!
律师:中国特色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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